利比里亚海事局(LMA)近日发布海事通告,针对近期频发的船员自杀、人员失踪及未被发现的人员落水(MOB)事件发出强烈警示。
通告指出,最新事故统计数据显示,船员故意行为(自杀)和人员失踪导致的死亡事件仍在持续发生,且绝大多数案例都存在发现不及时和船员问责机制失效的共性问题。
通告中公布了四起具有代表性的事故案例:
案例 1:舱内自杀未及时发现
一名船员因未按时报到被发现死于自己的舱室。调查显示,该船员此前已出现明显的行为异常和情绪低落,但同船人员均未引起重视,也未向船长或公司上报。
案例 2:故意跳海自杀
一名船员在航行途中趁无人注意故意跳海。事后在其个人物品中发现的日记和信件表明,该船员长期处于严重的心理困扰状态,但从未向任何人倾诉。
案例 3:轮机长失踪延迟搜救
一名轮机长未按时到机舱报到,船上最初以为其在休息,直到数小时后才开始寻找,最终因错过最佳搜救时机,被认定为疑似人员落水事件。
案例 4:值班问责缺失导致失踪
一名高级船员在夜间值班期间失踪,调查发现该船交接班时仅进行口头交接,未实际核实值班人员是否到岗,导致其失踪数小时后才被发现。
利比里亚海事局在对多起相关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后发现,船员自杀和失踪事件主要由以下三大类因素共同导致:
1. 心理健康与福利因素
● 长期海上工作带来的压力、疲劳和社交隔离
● 个人或家庭突发变故引发的情绪危机
● 船上缺乏便捷、保密的心理支持渠道
● 船员普遍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 "耻感",导致问题被隐瞒
2. 操作与值班制度缺陷
● 未能及时发现船员缺勤情况
● 缺乏标准化的船员行踪核查和问责程序
● 值班期间监督不到位
● 人员失踪后应急响应严重滞后
3. 安全管理体系漏洞
● 风险评估未涵盖心理社会和人为因素风险
● 船上缺乏健康的报告文化,行为异常无人上报
● 高风险区域(露天甲板、船舷等)出入管控不足
● 船员未接受过识别心理危机预警信号的培训
反复出现的六大关键安全缺陷
● 未识别或及时上报船员行为预警信号
● 缺乏结构化、常态化的船员福利监测机制
● 人员未按时报到时未立即启动报告和搜索程序
● 露天甲板等高风险区域出入管控严重不足
● 疲劳管理措施流于形式,未得到有效执行
● 船员行踪监督和问责机制形同虚设
为此,所有悬挂利比里亚国旗的船舶必须立即落实以下八项强制性预防措施:
1.船员福利与心理健康管理:建立识别船员行为异常、社交退缩以及痛苦或疲劳迹象的程序。确保船员能够获得福利支持,包括畅通的沟通渠道和保密报告机制,并鼓励船员尽早报告问题。
2.入职前与上船前管控:船东和船舶运营商应确保按照《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MLC, 2006)的要求,对船员进行适当的入职前医疗评估和适任能力评估。如发现船员存在心理健康或个人福祉方面的问题,应在派遣上船前对其进行专业评估,并在必要时提供相应支持。
3.值班与船员问责制:建立交接班时的人员核实程序,确保人员缺勤情况立即上报。当船员未按时到岗或在船上无法找到时,必须立即采取行动。
4.出入管控与人身安全:严格管控露天甲板区域及易发生人员落水的暴露区域的出入,特别是在夜间作业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确保上述区域照明充足、监控系统完善,并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
5.人员落水预防与应急响应:定期组织人员落水演习。一旦怀疑有人员失踪,必须立即发出警报并集合全体船员点名,同时按照《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的要求执行快速搜救程序。
6.自杀预防措施:将心理健康意识教育纳入船员培训体系。所有高级船员必须接受培训,掌握识别心理危机早期预警信号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问题的能力。船长应持续关注全体船员的身心健康状况,并主动关心有需要的船员。
7.疲劳管理:严格遵守船员休息时间规定,并将疲劳风险监测作为安全管理体系(SMS)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8.报告与调查:所有自杀事件、疑似自杀事件、人员失踪事件及相关未遂事件,均必须进行全面记录、及时上报和深入调查,以查明根本原因并制定有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信德海事安全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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