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公告,拟修改针对中国海运、物流与造船业的《301调查》实施细则,并同步公布了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最新执行文件《UPDATE CSMS-301 Vessel Fees 100925》。
本次调整涉及汽车船的港口服务费用计费方式、LNG出口条款撤销、乙烷/LPG船豁免及部分费用缴纳延期等关键内容。
1 汽车运输船计费方式改变:从“车位”改为“净吨”
这是对4月17日原始《301调查》结论的重大修订。USTR表示,此调整旨在“更公平地反映吨位基础与港口运营负担”,并在评估期内允许相关船舶运营人延迟缴纳至2025年12月10日。
然而,业内指出,这项调整并不一定意味着成本降低。
根据信德海事粗略估算,对新一代双燃料或大型船型而言,总额甚至略高于旧方案。
以一艘老式7500车位、约21,000净吨的汽车运输船为例:
● 按旧标准计算:$150 × 7500 = 1125000美元;
● 按新标准计算:$46 × 21000 = 966000美元;
而对于净吨更高(约24000 NT)的新型LNG双燃料船,费用将升至超过110万美元。
正因如此,TradeWinds在10月11日的报道中指出:“对于较大型或新建双燃料汽车运输船而言,按净吨计费可能比150美元/CEU方案更贵。”
7500CEU汽车船
2 LNG出口限制条款被追溯取消:不再暂停出口许可证
另一项重要变化是,USTR宣布追溯取消此自2025年4月17日起允许暂停液化天然气(LNG)出口许可证的规定。
在4月17日发布的最初版本中,美国政府计划自2028年4月17日起,逐步提高由美国建造、悬挂美国旗并由美国公司运营的LNG运输船承担的出口比例(从1%逐年递增,最长22年内达到15%),并规定:
若出口商未使用规定比例的“美建+美旗+美运营”LNG船舶,美国能源部(DOE)有权暂停相关LNG出口许可证。
然而,USTR在最新公告中宣布,追溯至2025年4月17日取消此前‘未满足特定用船要求时可暂停LNG出口许可证’的条款;该惩罚机制自始无效。
换句话说,从政策法律效力上看,这项“暂停LNG出口许可”的惩罚机制自始无效,所有相关企业和船舶均不再受此限制约束。
USTR表示,此决定是“在广泛听取业界意见并评估能源市场影响后作出的”,旨在避免对美国LNG出口产业和国际能源供应链造成干扰。
3 乙烷与LPG船拟获豁免,费用暂缓执行
USTR同时提出新的拟议修改方案:
● 对长期租约下的乙烷运输船(Ethane Carriers)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船(LPG Carriers)设立费用豁免;
● 在评估公众意见期间,相关船舶可暂缓缴纳港口服务费至2025年12月10日。
4 港机设备或成下一个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除已生效修改外,USTR还计划对特定港口装卸设备及零部件(包括橡胶胎门式起重机 Rubber Tire Gantry Cranes)征收最高150%关税。公众意见征询期截止至2025年11月12日。
中资及中造船舶费用不变,按期征收
但CBP在执行文件中明确指出,针对中资船东及使用中国建造船舶的费用(Annex I与Annex II)不在延期范围内,须在船舶抵达美国关税辖区第一个港口时或之前按时缴纳。
● Annex I(中资船东/运营人):每净吨50美元,自2025年10月14日起实施;
● Annex II(中国建造船舶):每净吨18美元或每箱120美元(取高),自2025年10月14日起实施。
CBP强调,未能提供付款证明的船舶可能被拒绝装卸货或延迟放行。
从4月的初步公告到10月的实施细则,美国《301调查》针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业的行动已从政策宣示进入到具体执行阶段。
USTR此次修改虽在形式上优化了计算方式、撤销部分能源限制、增加豁免条款,但在实质上仍维持高压态势,对全球汽车运输船与中国相关航运企业均将产生深远影响。
接下来,各方将密切关注USTR在12月10日公众评议期结束后的进一步决定,以及中方是否会在对等原则下继续出台新一轮反制措施。美国,到底有多少“美国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