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DG规则中船舶载运车辆条件的修订情况及履约建议 世界海运 吉海龙 2025-11-28 17:32

摘要:为提升载运车辆船舶运输安全水平,IMO的CCC分委会近期完成了IMDG规则中船舶载运车辆条件的修订工作。本文介绍近年船舶载运车辆的事故情况、IMO的CCC分委会在该领域的工作进展和IMDG规则的修订内容,并根据上述内容提出应对策略,以供各方参考。关键词:船舶载运车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集装箱运输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全球车辆的船舶运输量不断上升。据统计,目前每年全球的车辆船舶运输量已经超过2 000万辆[1]。在船舶载运车辆过程中,火灾、爆炸等事故时有发生,对海上运输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降低车辆船舶运输风险,国际海事组织 ( IMO ) 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分委会 ( CCC分委会 ) 开展了对《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IMDG规则 ) 中船舶载运车辆条件的修订工作,该项工作于2025年9月顺利完成,新要求被写入IMDG规则43-26版修正案并将自2028年1月1日起强制生效。

 二、船舶载运车辆事故情况

据统计,2012年至2023年期间,全球共报道了24起船舶载运车辆事故[2],其中有19起事故与车辆的动力电池缺陷或电气系统老化等安全风险有关,占船舶载运车辆事故总数的79%。此外,另有5起事故是由船舶甲板电气设备故障等其他因素引起。车辆电气系统老化、电动汽车动力电池起火和车辆液体泄漏是导致船舶载运车辆事故的最主要原因,由上述原因造成的事故分别为9起、4起和3起,分别占事故总数的38%、17%和13%。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典型的船舶载运车辆事故案例如下。 ( 一 ) Hoegh Xiamen号汽车运输船事故2020年6月,Hoegh Autoliners公司旗下的Hoegh Xiamen号汽车运输船在美国杰克逊维尔港完成车辆装载后不久突发火灾。火势迅速蔓延至多个甲板并持续燃烧数日,船体严重受损。事故发生后,全体23名船员被附近商船成功救起,部分船员在事故中受伤。最终,该船因损毁严重被拆解。事故调查报告指出,火灾起因是一辆未断开电源的二手燃油车蓄电池发生短路,引燃周围车辆。 ( 二 ) Felicity Ace号汽车运输船事故2022年2月,马士基公司承租的Felicity Ace号汽车运输船在大西洋亚速尔群岛附近海域起火,船上载有约4 000辆高端品牌汽车。火灾持续多日导致船体失去动力,船舶最终于3月1日沉没。在事故原因方面,有报道称该起事故是由船上的一辆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起火导致。 ( 三 ) Grande Costa D’Avorio号汽车运输船事故2023年8月,停靠在意大利热那亚港的Grande Costa D’Avorio号汽车运输船在装载期间突发大火。火势从车辆甲板迅速向上层建筑蔓延,最终导致2名消防员丧生,另有数名船员和消防员受伤,且船舶和所载车辆均遭受严重损毁。事后调查发现,火灾是由一辆混动汽车的电池系统故障引发,且该车辆在装载前未按规定断电。 ( 四 ) Morning Midas号汽车运输船事故2025年6月,我国安吉航运有限公司运营的Morning Midas号汽车运输船在从中国上海驶往欧洲的途中,于菲律宾以东海域发生火灾。火势在密闭的多层甲板内迅速失控,船员被迫弃船。火灾最终导致船体结构严重变形,船上装载的5 000辆新能源汽车被烧毁,经济损失超过5亿美元。初步调查显示,火灾极可能是由某辆电动汽车的锂电池热失控引发。

 三、IMDG规则的修订进程

为应对船舶载运车辆中的事故风险,CCC分委会开展了对IMDG规则中船舶载运车辆条件的修订工作,该项工作分以下四个阶段: ( 一 ) 起始阶段2022年6月,基于Hoegh Xiamen号汽车运输船事故,美国等国家向CCC分委会提交提案,建议对IMDG规则中的船舶载运车辆条件进行修订,并提出车辆运输前的安全评估要点和电动车辆荷电状态 ( SOC ) 限值方面的修订建议,这成为CCC分委会近年来船舶载运车辆条件修订的起点。 ( 二 ) 通信工作组阶段2022年9月,CCC分委会第8次会议讨论后决定成立“船舶载运车辆条件修订通信工作组”,工作组用两年时间完成七轮讨论,讨论议题涉及船舶载运车辆的各个环节。2024年9月,通信工作组完成了两项关键文件的制定:一是拟定了船舶载运车辆前的安全评估要求草案;二是确定了该议题未来讨论的16项要点。上述文件成为后续讨论的基础。 ( 三 ) 完善阶段2024年9月后,世界航运工会联合美国、德国等国家,在通信工作组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对船舶载运车辆条件进行完善,并向CCC分委会第11次会议提交提案,提出优化后的船舶载运车辆条件修订方案。新版方案将车辆进行分类,并根据不同的车辆类型明确了船舶载运车辆前的安全评估要求。 ( 四 ) 最终确定阶段2025年9月,CCC分委会第11次会议在世界航运工会等提交的方案基础上,完成了对IMDG规则中船舶载运车辆条件的修订工作,并将其纳入IMDG规则43-26版修正案,其中包括船舶载运车辆前的安全评估等一系列新要求,该修正案将于2028年1月1日强制生效。

 四、修订内容

CCC分委会制定的船舶载运车辆条件修订方案主要包括如下新要求。首先,新增了船舶载运车辆前的安全评估要求。为避免由车辆“带病上船”导致的船舶运输事故,修订方案在IMDG规则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的UN3166 ( 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驱动车辆 )、UN3171 ( 湿电池或钠金属电池驱动车辆 )、UN3556 ( 锂离子电池驱动车辆 )、UN3557 ( 锂金属电池驱动车辆 ) 和UN3558 ( 钠离子电池驱动车辆 ) 条目中引入新的特殊规定,增加了船舶载运车辆前的安全评估要求。新修订方案要求车辆在进行船舶运输前应由托运人对车辆进行安全评估,并在确认其不存在燃料箱等关键部位液体泄漏、电气设备故障老化、安全辅助约束系统损坏和在极端天气下受损等情况后方可运输。如车辆存在上述危险因素,则需要采取纠正措施,并在确认其有效性后才可进行运输。值得注意的是,考虑到滚装客船的特殊使用场景以及驾驶员专业知识的欠缺,目前船舶载运车辆前的安全评估要求不适用于滚装客船运输的车辆。其次,对混合动力车辆是否可以适用免除条件进行了澄清。目前,根据IMDG规则规定,使用锂电池和易燃液体驱动的混合动力车辆应按照UN3166条目的规定进行运输。由于UN3166条目设置了针对燃油车的免除条件,例如运输闪点在38 ℃以下易燃液体驱动的车辆时,如满足“燃料箱为空且安装的电池已采取防短路措施”即可按照普通货物要求进行运输。在运输混合动力车辆时,该条目并未明确规定混合动力车辆是否可以适用上述免除条件并按照普通货物要求运输。鉴于目前混合动力车辆的动力电池容量越来越大,其船舶运输风险也越来越高,按照普通货物要求运输混合动力车辆将对船舶安全造成威胁,因此本次修订进行了澄清,明确规定使用锂离子电池和易燃液体或易燃气体驱动的混合动力车辆,不可适用该条目中的免除条件,即使用集装箱运输该类车辆时必须按照危险货物要求进行运输。最后,增加了装载车辆包件和集装箱的标牌粘贴要求。目前,根据IMDG规则的要求,船舶载运车辆的包件外或者集装箱外无须粘贴危险货物的标志标记和标牌。虽然该规定已经存在多年,但是在近年来的运输实践中发现,标志标记和标牌的缺失会影响船舶载运车辆过程中危险信息的传递,并给车辆的积载隔离和事故应急等环节造成一定的风险。因此,本次修订工作对规则的相关表述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如车辆被划为危险货物,其集装箱外应粘贴第9类危险货物标牌,以确保操作人员能够及时获取其危险性信息并准确完成集装箱在船上的积载隔离和事故应急操作。

 五、履约建议

首先,托运人合理开展车辆安全评估。新版修正案要求由托运人负责在船舶运输前对车辆开展安全评估,确保车辆不出现安全风险。然而在安全评估操作方面,本次修订并未明确其具体的流程,因此如何开展安全评估需要由托运人根据车辆的状况决定。建议托运人综合考虑船舶的类型和车辆的实际状态,拟定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估方案,尤其需要考虑车辆仪表盘是否存在安全报警、车辆发动机舱是否存在液体泄漏、车辆动力电池是否存在变形等情况,以确保托运的车辆不存在安全隐患。其次,严格执行混合动力车辆运输要求。对于使用集装箱运输的混合动力车辆,本次修订已经明确规定其需要按照危险货物要求进行运输。虽然该修订目前尚未生效,但是建议托运人和承运人充分重视混合动力车辆集装箱运输时的风险,在现阶段按照危险货物要求运输混合动力车辆,并做好车辆的绑扎系固、集装箱的积载隔离和危险货物申报工作,降低混合动力车辆的运输风险。另外,考虑到车辆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置,建议使用集装箱运输的混合动力车辆优先采取舱面积载方式,以便运输中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进行处置。最后,做好车辆和集装箱标牌的粘贴工作。针对按照危险货物要求运输的车辆,本次修订明确规定装载车辆的集装箱必须粘贴第9类危险货物标牌。建议相关航运企业根据新规生效的时间节点,提前熟悉新规要求,并准确完成装载车辆集装箱危险货物标牌的粘贴工作,确保货物危险性信息能够有效传递给运输环节的相关作业人员,协助作业人员顺利完成该类集装箱在船上的积载隔离和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降低船舶载运车辆中由于信息传递不到位造成的风险。

参考文献:[1] Clarksons Research.2024 Shipping market review[EB/OL].(2024-10-01)[2025-01-20]. https://insights.clarksons.net/2024-shipping-market-review/.[2] WU B,TANG Y H,YAN X P,et al.Bayesian Network modelling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electric vehicles transported in RoPax ships[J].Reliability Engineering & System Safety,2021,209:107466.

作者简介:吉海龙,辽宁海事局大连大窑湾海事处,一级主办。

本文刊发于《世界海运》2025年第11期,转发须注明作者和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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