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巴哈马海事局(BMA)发布编号为 SA25-02 的安全警报,基于初步调查结果,披露一起因防坠落设备失效导致船员落水的事故。(原文报告在结尾) 
			事件背景与经过 
			事故发生在一艘巴哈马籍杂货船夜间离港后,船员正为引航员离船准备引航员转运装置。由于船舶干舷高度超过 9 米,作业第一步需架设舷梯,参与人员包括水手长、甲板实习生、实习甲板水手及一名水手。其中,水手穿戴了系索的攀登安全带climbing harness fitted with a shock absorbing lanyard),并将防坠器(fall arrestor)固定在船栏上,随后攀爬至舷梯外侧作业。 
			 
			意外发生时,舷梯起吊钢索突然断裂,导致舷梯呈近垂直状态,水手随即坠落。更严重的是,其佩戴的防坠器后续失效,使得船员直接落入海中 —— 此时他并未穿戴救生衣。事故发生后,甲板船员迅速投放救生圈并发出警报,驾驶台通过 VHF16 频道播报 Mayday 信号,同时启动人员落水救援程序。落水船员在水中主动移除安全带、头盔、手套和靴子以增加浮力,最终在落水约 18 分钟后被当地引航船救起。经检查,船员仅因体力消耗导致疲惫,无其他重伤,住院治疗一周后出院并被遣返。 
			安全因素剖析 
			起吊钢索老化与维护缺失 
			事后对失效起吊钢索的电磁检测显示,钢索存在显著老化问题,包括金属腐蚀、断丝及金属面积损失,且全长度断裂载荷均有下降。其中,金属面积损失达 31.2% 的区域,残余断裂载荷损失最高达 87.6%,直接导致钢索断裂。 
			值得注意的是,该钢索已服役 27 个月,虽被纳入船舶计划维护体系,定期接受检查与润滑,但断裂位置位于舷梯固定时的外侧 —— 这一区域不仅长期暴露在风雨和海浪中,还因位置特殊难以被船员接触。船舶既未针对该区域钢索制定专项维护指导,也未识别出维护操作的实际困难,最终导致该段钢索未获得必要的润滑,加速了老化进程。 
			防坠器资质不合规与使用不当 
			失效的防坠器为自收式型号,原理是通过鼓轮绕线实现缓慢伸缩,正常作业时保持张紧状态,坠落发生时自动锁止鼓轮以阻止坠落。但该设备存在两大关键问题: 
			一是资质合规性不足,其为事发前 3 个月配备,仅持有符合中国 GB24544-2009 标准的检测证书(该标准已于 2023 年作废),未符合国际通用标准,且因设备数量有限,船舶未对其进行任何合规性测试; 
			二是使用方式错误,水手并不知晓该类型防坠器需直接连接至作业区域上方的安全锚固点,反而将其固定在与作业面同一平面的船栏上,还额外连接了吸能系索 —— 这一操作导致船员坠落约 5 米后,防坠器才承受载荷,产生的巨大冲击载荷直接引发防坠器失效断裂。 
			管理漏洞 
			事故还暴露了船舶在作业管理上的严重缺陷: 
			一是未执行 “工作许可制度”,架设引航员转运装置属于舷外高风险作业,但未通过许可流程明确风险控制措施; 
			二是缺乏高级船员监护,现场作业的水手长、水手及两名实习生均无 officer 提供支持,而其他甲板船员正忙于处理其他问题; 
			三是救生衣管理混乱,船员承认 “常规作业需穿戴救生衣”,但事发时救生衣不在常规存放位置,最终导致水手未穿戴救生衣落水 —— 这一细节尤为关键,因为巴哈马海事局统计显示,几乎所有引航转运装置相关的落水死亡案例中,落水船员均未穿戴救生衣。 
			IFrame 
			经验教训与行业启示 
			作业管理: 
			架设引航员转运装置虽为船舶常规作业,但舷外作业的高风险属性并未改变。船舶必须建立 “常规作业不降低安全标准” 的原则,强制要求此类作业执行工作许可制度,明确风险控制措施(如锚固点检查、设备测试、救生衣穿戴确认),避免因 “熟悉流程” 而忽视潜在危险。 
			设备管理:  
			首先,设备设计需充分考虑使用场景与维护便利性,避免因 “难以接触” 导致维护盲区 —— 如本次事故中的钢索外侧区域,设计阶段应优化位置或提供专用维护工具。其次,新设备引入前必须完成 “合规性审核 + 风险评估”,优先选用符合国际标准的设备,对非国际标准设备需额外验证安全性,同时评估设备使用对船员操作的新要求(如自收式防坠器的锚固点需求)。最后,维护体系需覆盖 “所有关键区域”,针对难以接触的设备部件制定专项维护方案,明确操作指导,避免因 “维护困难” 而放弃维护。 
			人员培训:  
			船员对设备的正确使用是安全的最后一道屏障。船舶需针对新设备开展专项培训,结合图文、视频等直观方式解读操作要求(避免翻译歧义,如本次事故中制造商文本指导的翻译问题),同时将设备操作纳入安全管理体系(SMS)培训内容,通过实操考核确保船员掌握关键步骤(如防坠器与安全带的正确连接方式)。此外,行业需共同解决 “船员为赶工忽视风险” 的共性问题,通过案例教育、风险识别训练,帮助船员建立 “安全优先” 的意识,避免因 “时间紧迫” 或 “任务繁杂” 忽略救生衣穿戴、设备检查等基础安全措施。 
			参考与延伸: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巴哈马海事局在警报中推荐航运业参考《商船海员安全作业守则》,其中详细规定了舷梯与引航梯架设的安全要求,可通过英国政府官网获取 2025 年版文档。同时,警报还列举了三起历史人员落水案例(2024 年巴哈马 Fri Sea 轮、2020 年马耳他 Navi水手 Amitie 轮、2015 年新西兰 Madinah 轮)。有兴趣可查阅通告原件。 
			通告原文:SA25-02-Failure-of-fall-arrest-equipment.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