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船舶监督检查概述 信德海事网 2024-04-10 17:33

2023年全国船舶监督检查概述

唐飞飞,李大鹏(新港海事局)

王金楼(天津海事局)

符壮志(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3年,中国海事局船舶监督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交通强国和《海事系统“十四五”规划》,落实“12395”总体发展思路,强化船舶安全监督检查,持续提升船舶安全监管质量。

一、港口国监督检查

(一)概述

2023年,中国海事局实施港口国监督(PSC)初始检查7 721艘次,复查4 329艘次,复查率35.93%,总计发现缺陷31 767项,单船缺陷数4.11,滞留727艘次,滞留率9.42%;2023年消防安全集中检查会战共开展集装箱失衡附加费(CIC)检查1 830艘次,相关缺陷905项。

(二)近5年PSC检查情况统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2022年各直属海事局主要以远程检查形式开展PSC工作,尤其是2020年前期船舶监督基本处于停滞状态,2023年,随着登轮检查的逐渐恢复,各项指标均大幅回升,如图1所示。对比2022年,2023年检查数量增幅为137.57%,单船缺陷数增幅为65.06%,滞留率增幅为70.96%,可以明显看出受客观条件限制,远程检查期间的PSC检查数量和质量均受到较大影响,作为临时替代措施的非接触式船舶监督的确存在一定掣肘,从各直属海事局反馈来看其难点主要集中在船岸双方信号传递的及时性和可靠性上,究其原因既有码头设施的电磁干扰也有船舶机舱、压载舱等处所的信号被动屏蔽等。

图1  2019—2023年PSC检查情况

(三)2023年PSC检查情况

1. 直属海事局检查情况

2023年,PSC初始检查超过500艘次的直属海事局共有7个,按数量大小排序依次是山东海事局(1 204)、广东海事局(1 000)、上海海事局(864)、江苏海事局(751)、天津海事局(697)、浙江海事局(690)和辽宁海事局(644);滞留艘次超过40艘次的直属海事局同样有7个,依次为山东海事局(136)、上海海事局(126)、广东海事局(110)、江苏海事局(72)、浙江海事局(59)、天津海事局(48)和辽宁海事局(45);滞留率超过全国平均滞留率9.42%的直属海事局共有5个,依次是上海海事局(14.58%)、山东海事局(11.30%)、广东海事局(11.00%)、广西海事局(10.37%)和江苏海事局(9.59%);单船缺陷数超过全国平均4.11的直属海事局共有6个,依次是连云港海事局(5.26)、山东海事局(4.98)、辽宁海事局(4.55)、浙江海事局(4.46)、广东海事局(4.13)和天津海事局(4.12)。(见图2)

图2  2023年直属海事局PSC检查情况

2. 船旗国船舶接受PSC检查情况

2023年接受PSC检查的船舶中,初始检查艘次从高到低排名前五位的船旗国分别是巴拿马(2 059)、利比里亚(1 320)、中国香港(966)、马绍尔群岛(817)和新加坡(453),这五位的初始检查艘次之和占全部检查艘次的72.59%。

初始检查艘次超过100艘次的船舶中,滞留率从高到低排名前五位的分别是塞拉利昂(23.08%)、伯利兹(20.68%)、巴拿马(12.48%)、利比里亚(9.02%)和马耳他(7.63%)。(见图3)

初始检查艘次超过100艘次的船舶中,单船缺陷数从高到低排名前五位的船旗国分别是塞拉利昂(7.66)、俄罗斯(6.31)、伯利兹(5.81)、韩国(4.94)和巴拿马(4.72),单船缺陷数均在4.7以上。(见图3)

从这里可以看出巴拿马和利比里亚籍船舶的缺陷率和滞留率均已经不再占据榜单的第一、二位,通过对相关船舶背景调查可以发现一些公司规模有限、船龄较长、吨位较小、船况较差的船舶出于各方面考虑选择了税费相对较低和管理相对较为松散的方便旗国,其航线主要集中在中-日-韩短途国际航线,少部分航行于东南亚各国,未来也需要各直属海事局持续重点关注此类船舶的后续发展。

图3  初始检查超过100艘次的船旗国检查情况

3. 认可组织接受PSC检查情况

2023年接受PSC检查的船舶中,初始检查艘次从高到低排名前五位的认可组织分别是日本海事协会(NK)(1 708)、英国劳氏船级社(LR)(889)、美国船舶检验局(ABS)(848)、挪威船级社(DNV)(822)和法国船级社(BV)(692),其初始检查艘次之和占全部检查艘次的64.28%。

初始检查艘次超过50艘次的船舶中,滞留率从高到低排名前五位的认可组织分别是OMCS(25.95%)、VR(25.68%)、UBS(25.40%)、UMB(22.06%)和PMDS(20.56%),船舶滞留率均超过20%。

初始检查艘次超过50艘次的船舶中,单船缺陷数从高到低排名前五位的认可组织分别是UBS(8.37)、OMCS(7.11)、RMRS(6.36)、PMDS(6.24)和ICS(6.19),单船缺陷数均超过6.18。

滞留率和单船缺陷数排名前五位的上述几个认可组织均不是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成员,这也从侧面反映出小船级社在技术力量、人员投入、管理模式等方面与国际知名大船级社还存在着不小差距,此类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隐患较大,未来海事部门既要加大对此类船舶的检查力度,同时主管机关也要积极寻求对此类认可组织的监督方式和管理方法,防微杜渐,避免突发性事故的发生。

4. 按船舶类型分类船舶接受PSC检查情况

2023年,PSC初始检查艘次超过100艘次的船舶类型中,初始检查艘次最多的是散货船,占比45.37%,其次依次为集装箱船、普通货船/多用途船、油船、液化气船、油船/化学品船、化学品船和冷藏船;滞留率最高的是液化气船,达到16.85%,其次依次为普通货船/多用途船、油船、化学品船、油船/化学品船、冷藏船、散货船和集装箱船,滞留率均超过7.29%;单船缺陷数最高的是冷藏船,达到7.19,其次依次为普通货船/多用途船、油船、油船/化学品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集装箱船和散货船,均超过3.67。(见图4)

图4  初始检查艘次超过100艘次的船型检查情况

5. 按船龄分类的船舶接受PSC检查情况

2023年,16~20年船龄的船舶接受PSC检查比例最大,30年以上船龄的船舶单船缺陷数最多,26~30年船龄的船舶滞留率最高。(见图5)

图5  船龄分类检查情况

6. 按船舶总吨分类的船舶接受PSC检查情况

2023年接受PSC检查的船舶中,总吨10 000~49 999的船舶占比最大,达到49.32%,总吨500~2 999的船舶单船缺陷数和滞留率最高。(见图6)

图6  总吨分类检查情况

7. PSC检查缺陷情况

2023年,无论是PSC初始检查还是滞留,消防安全和救生设备这两项均位居前两位。安全管理类缺陷虽然初始检查占比较低,但是滞留缺陷占比排名第五;船舶文件类缺陷检查占比排名第七,但是滞留缺陷占比较低;其他缺陷为检查和滞留占比均排名前十名。(见图7)

由此看出船舶在消防、救生等安检传统领域的重视程度和维护保养力度依然存在不足,这里面既有船员的疏忽大意,也有公司岸基部门监督管理的缺失,未来海事主管机关要双管齐下,对船舶和公司同步加强宣贯和引导。另外,从图7也可看出目前中国的一线港口国监督检查官(PSCO)的知识密集度主要集中在消防、救生、航行设备和载重线等偏向于航海类领域,对诸如机电设备、船舶结构、海事劳工等偏向于轮机、船体等领域还存在较大的上升空间,这也可以作为未来海事一线PSCO人才培养方向的参考。

图7  PSC检查缺陷和滞留缺陷占比前十的情况

二、船旗国监督检查

2023年,全国海事管理机构共开展船旗国监督(FSC)检查80 681艘次,其中开展中国籍海船安全检查34 613艘次,查处缺陷195 192项,单船缺陷数为5.64项,滞留2 232艘次,滞留率6.45%;开展中国籍内河船安全检查46 068艘次,查处缺陷210 826项,单船缺陷数4.58项。

(一)海船检查情况

1. 近5年检查总情况

近5年初始检查艘次除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度下降外,其他均呈逐年增长态势,单船平均缺陷数和滞留率呈现先增长后下降趋势,2021年两者均为最高峰,然后逐年下降。

初始检查艘次2023年较2019年和2022年分别增长22.96%和13.68%。单船缺陷数2023年较2019和2022年分别下降9.18%和7.99%,滞留率2023年较2019年增长9.88%,较2022年下降21.82%。(见图8)

图8  2019—2023年海船FSC检查情况

2. 2023年检查缺陷情况

2023年海船FSC检查中,消防安全位居第一。船舶证书及有关问卷缺陷虽然初始检查占比不在前十位,但是滞留缺陷占比排名第七;稳定结构及相关设备缺陷初始检查缺陷占比排名第十,但是滞留缺陷占比不在前十名;其他缺陷为检查和滞留占比均排名前十。(见图9)

图9  2023年海船FSC检查缺陷和滞留缺陷前十情况

3. 直属局开展FSC检查情况

2023年,海船FSC初始检查超过2 000艘次的直属海事局共有6个,分别是浙江海事局(8 250)、广东海事局(5 320)、山东海事局(4 343)、福建海事局(3 655)、上海海事(2 326)和河北海事局(2 152);滞留艘次超过100艘次的直属海事局共有5个,分别是山东海事局(476)、浙江海事局(344)、福建海事局(308)、上海海事局(278)和广东海事局(256);滞留率超全国海船平均数6.45%的直属海事局共有6个,分别是上海海事局(11.95%)、山东海事局(10.96%)、海南海事局(9.73%)、深圳海事局(9.51%)、广西海事局(8.81%)和福建海事局(8.43%);单船缺陷数超全国海船平均数5.64的直属海事局共有5个,分别是浙江海事局(6.78)、福建海事局(6.57)、长江海事局(6.21)、广西海事局(5.87)和连云港海事局(5.64)。(见图10)

图10  2023年海船FSC检查各直属局情况

(二)内河船检查情况

1. 近5年检查总情况

内河船FSC初始检查艘次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幅下降,然后呈逐年增长态势,单船平均缺陷数2019—2021年呈逐年增长趋势,2021—2023年呈逐年下降趋势,滞留率2020年较2019年大幅上涨,然后呈逐年下降趋势。

2023年内河船FSC初始检查艘次较2019年和2022年分别增长4.88%和16.57%,单船平均缺陷数2023年较2019年和2022年分别下降7.66%和6.53%,滞留率2023年较2019年增长12.86%,较2022年下降4.09%。(见图11)

图11  2019—2023年内河船FSC检查情况

2. 直属局开展FSC检查情况

2023年,内河船FSC初始检查超1 000艘次的直属海事局共有 7个,分别是广东海事局(12 75 3)、长江海事局(9 105)、广西海事局(8 807)、江苏海事局(7 143)、上海海事局(4 517)、深圳海事局(1 432)和黑龙江海事局(1 107);滞留艘次超100艘次的直属海事局共有6个,分别是长江海事局(1 094)、广东海事局(467)、上海海事局(295)、江苏海事局(246)、深圳海事局(135)和广西海事局(127);检查艘次超过100艘次的直属海事局中,滞留率超全国内河船平均滞留率5.24%的直属海事局共有3个,分别是长江海事局(12.02%)、深圳海事局(9.43%)和上海海事局(6.53%);单船缺陷数超全国内河船平均4.58的直属海事局共有4个,分别是长江海事局(5.85)、深圳海事局(5.28)、上海海事局(5.11)和广东海事局(4.88)。(见图12)

图12  内河船FSC初始检查超过100艘次的直属海事局

三、船舶现场监督

2023年全国海事管理机构共开展海船现场监督检查98 765艘次,启动安检1 461艘次,开展内河船现场监督检查144 813艘次,启动安检7 491艘次。

(一)海船

1. 近3年检查情况

近3年的海船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变化不大。2023年海船现场监督检查艘次同比2022年增幅4.02%,单船问题数同比2022年增幅7.41%。(见图13)

图13  2021—2023年海船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2. 直属海事局开展情况

2023年,海船现场监督检查艘次超过5 000艘次的直属海事局共有6个,分别是浙江海事局(40 159)、广东海事局(10 781)、海南海事局(10 137)、山东海事局(8 439)、福建海事局(7 848)和上海海事局(6 263);单船平均问题数超过全国海船平均0.87的共有5个,分别是上海海事局(1.29)、山东海事局(1.18)、连云港海事局(1.08)、浙江海事局(1.02)和广西海事局(0.91)。(见图14)

图14  2023年直属海事局海船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由于现场监督检查的窗口期计算周期相对较短,因此适检船舶数量相对较大,这也导致现场监督检查的工作量较PSC和FSC要上升了一个数量级。由于现场监督检查和船舶安全检查的检查项目存在一定重合,这也导致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对较少,但同时由于参与现场监督检查的一线安检人员不需要持有安检员证书,部分人员年龄较轻,参与海事一线业务时间较短,这可能也是发现问题较少的原因之一。

(二)内河船

1. 近3年检查情况

近3年的内河船现场监督检查情况变化不大。2023年内河船现场监督检查艘次同比2022年增幅2.97%,单船问题数同比2022年增幅4.26%。(见图15)

图15  2021—2023年内河船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2. 直属海事局开展情况

2023年内河船现场监督检查艘次超5 000艘次的直属海事局共有5个,分别是长江海事局(91 646)、广东海事局(14 561)、广西海事局(11 636)、上海海事局(9 797)和江苏海事局(8 914);单船平均问题数超全国内河船平均0.49的直属海事局共有3个,分别是上海海事局(1.09)、海南海事局(1.08)和浙江海事局(0.61)。(见图16)

图16  2023年内河船现场监督检查超过200艘次的直属海事局情况

  四、船舶监督工作努力方向

2023年是“乙类乙管”政策实施的第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全体海事执法人员的努力下,水上交通事故显著下降,船舶安全监管迈上新台阶。2024年,中国海事局船舶监督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四个无论”的思想认识和“五个不能”的工作方法,践行“12395”总体工作思路,落实2024年交通运输部和部海事局总体工作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持续强化船舶安全监管,优化监督检查模式,推动船舶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海事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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