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近几年救生 ( 助 ) 艇吊架限位器相关缺陷数量大幅增加的状况,分析近6年亚太地区相关港口国监督缺陷数据,系统梳理救生 ( 助 ) 艇吊架限位器相关国际公约、规则和程序的要求,深入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建议。
关键词:救生 ( 助 ) 艇;限位器;缺陷;港口国监督
一、引言
限位器是一种用于控制机械设备运动范围的重要装置,不仅可以保护人员的安全,还可以保护设备本身不受损坏。在航运业中,限位器被广泛应用于各种机械设备中,如起重机、登离船装置、救生 ( 助 ) 艇吊架等。其工作原理是通过一定的机械结构和电气控制系统来限制设备的运动范围,防止其超出规定范围造成事故[1]。救生 ( 助 ) 艇吊架限位器作为航海实践中重要的降落与回收设备之一,普遍被安装于重力倒臂式救生艇艇架与专用救助艇吊架上,在救生 ( 助 ) 艇降落与回收到达极限限位时,触发限位器连杆以实现电源的自动切断,防止吊艇索和吊架受到过度应力。该装置虽然体积小巧,但对于救生 ( 助 ) 艇具有重要影响。港口国监督 ( PSC ) 数据表明,近3年救生 ( 助 ) 艇吊架限位器相关的缺陷数量大幅增加。本文在分析近6年亚太地区相关PSC数据的基础上,系统梳理救生 ( 助 ) 艇吊架限位器相关国际公约、规则和程序的要求,深入分析缺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安全管理建议。
二、近6年亚太地区相关PSC数据分析
据中国PSC数据中心统计,2019—2024年,亚太地区累计实施港口国监督161 346艘次,发现救生设备相关缺陷45 563项,其中滞留缺陷1 757项;降落与回收设备相关缺陷3 950项,其中滞留缺陷201项;限位器相关缺陷753项,其中滞留缺陷18项。虽然限位器是降落与回收设备几十个部件中不起眼的小装置,但其相关缺陷在降落与回收设备缺陷中最多,占比达到19.1%。2019—2024年各类降落与回收设备常见缺陷数量如图1所示。2019年限位器相关缺陷有137项;2020年至2022年PSC受到一些影响,相关缺陷数量下降明显;2023年相关缺陷急剧增多,达到193项;2024年相关缺陷为235项。2019—2024年限位器缺陷数量变化情况如图2所示。
图1 2019—2024年各类降落与回收设备常见缺陷数量
图2 2019—2024年限位器缺陷数量变化情况
三、相关国际公约、规则和程序的要求
( 一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SOLAS公约 ) 的要求
1974年SOLAS公约第III章第36条第11款首次对吊艇架安全装置提出了具体要求,即吊艇架在回到原位限制器前能自动切断动力,以防止钢丝吊艇索或吊艇架受到过度应力。随后,相关要求被调整至SOLAS公约1983年修正案第III章第48条第2.5款。该修正案第III章第18条和第19条首次从应急演习、船上培训、每周及月度检查、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方面对降落和回收设备做出明确的要求。相关要求又被调整至SOLAS公约1996年修正案第III章第19条和第20条。
为有效防止救生艇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国际海事组织 ( IMO ) 海上安全委员会 ( 海安会,MSC ) 第86次会议修订并批准了《防止救生艇事故措施》( MSC.1/Circ.1206/Rev.1通函 ),对SOLAS公约中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其附件1《救生艇、降落装置和承载释放装置定期检修和保养指南》规定了定期检修和保养的一般要求、责任、资质证书、资格水平、报告和记录的相关要求,并在附录《保养和检修具体程序》中的吊架部分介绍了应关注限位器开关功能性的要求。
考虑到《防止救生艇事故措施》发挥的积极作用,2016年5月19日,海安会第96次会议以MSC.402 ( 96 ) 决议通过了《救生艇和救助艇、降落设备和释放装置的维护保养、彻底检查、操作试验、检修和修理的要求》,旨在建立统一、安全和文件化的标准。该决议对救生设备制造商和服务提供商提出了明确要求,促使制造商提高产品质量和可靠性,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培训及配件供应等;推动服务提供商提升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规范服务流程和质量体系。该决议还强调了船舶救生设备维护管理的重要性,促使航运公司和船员增强安全意识,重视救生设备日常维护和操作训练,形成良好的海上安全文化氛围。
( 二 )《国际救生设备规则》( LSA规则 ) 的要求
为了给SOLAS公约第III章所要求的救生设备提供统一的技术标准,海安会于1996年6月4日以MSC.48 ( 66 ) 决议通过了LSA规则。LSA规则第6章1.2.7条对救生 ( 助 ) 艇吊架限位器的安装提出了具体要求:1998年7月1日及以后安放龙骨的船舶使用动力收回吊臂的吊艇架应装设安全装置,并在吊臂回到原位限制器之前能自由地切断动力,以防止吊艇索或吊艇架受到过度应力。
( 三 ) PSC检查程序的要求
现行的《港口国监督程序2023》( A.1185 ( 33 ) 决议 ) 于2023年12月6日由IMO第33届会议通过,其中附录6《船舶结构和设备要求的更详细检查的导则》第5.1节明确了对救生设备开展更为详细检查的要求,重点提及了PSC官员应查找降落与回收设备方面的缺陷。
( 四 )《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手册》的要求
《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手册》第3章第2-5节4.6“救生艇降落装置检查导则”为吊架装置检查提供了参考,要求PSC官员对吊架装置进行总体的外观检查,包括吊艇索、滑轮、卷筒、限位器和绞车刹车,并充分考虑维护保养记录。
四、常见缺陷及原因分析
海安会第106次会议和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 ( 海环会 ) 第79次会议共同批准了第8次综合履约分委会会议的建议,将产出7.5的标题由“通过港口国监督数据分析查明的有关实施国际海事组织文书的问题”更改为“通过数据分析查明的有关实施国际海事组织文书的问题”,扩展了数据分析的范围。IMO期待这些分析能成为支持IMO基于数据决策和政策制定机制的一部分,并敦促成员国提升在全球综合航运信息系统 ( GISIS ) 中的报告水平,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 一 ) 常见缺陷
在检查过程中,PSC官员特别注重降落与回收设备的实际效果,重点关注吊架限位器的状况,并通过应急演习或设备操作性检查进一步验证限位器能否有效切断动力供应。如果经验证发现限位器保养状况差且失效,进而会延误船舶在必要时迅速弃船和安全施救,则可能船舶被滞留。
常见的限位器缺陷有限位器被油漆覆盖 ( 如图3所示 )、限位器变形卡死 ( 如图4所示 )、控制电缆灭失 ( 如图5所示 )、限位器未有效复位 ( 如图6所示 ) 等。一旦限位器失效,将严重影响降落和回收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2019年8月28日,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船“P”轮在中国秦皇岛港接受PSC检查,被发现10项缺陷,其中涉及救生设备方面的滞留缺陷1项。在检查中,PSC官员发现该轮专用救助艇吊架未安装顶部限位器,导致测试过程中顶部止动板受到过度应力发生变形。2024年6月13日,巴拿马籍散货船“F”轮在中国连云港接受PSC检查,被发现缺陷9项,其中涉及救生设备方面的滞留缺陷3项。在检查中,PSC官员发现该轮两舷救生艇艇架所有限位器维护保养情况不佳且都已失效。
图3 限位器被油漆覆盖
图4 限位器变形卡死
图5 控制电缆灭失
图6 限位器未有效复位
( 二 ) 原因分析
1.安全管理方面
虽然SOLAS公约、MSC.1/Circ.1206/ Rev.1通函和MSC.402 ( 96 ) 决议详细规定了弃船演习、船上培训、降落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和检修等方面的要求,但根据缺陷数据统计,由于安全管理体系执行效果不佳,导致维护保养工作和应急演练流于形式,未严格按照要求逐个核查限位器功能的有效性,限位器变形、卡死等问题仍然突出。
2.人为因素方面
部分船员安全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认识到限位器对于救生 ( 助 ) 艇吊架安全的重要性。在使用吊架时,没有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导致限位器机械结构或电子元件损坏。安装人员在安装和调试限位器时,未根据吊架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整限位器的灵敏度、行程等参数,导致限位器安装位置存在偏差,限位器无法准确感知吊架位置,从而出现故障。
3.设备设计方面
重力倒臂式救助艇吊架限位器经常出现前部或者后部单个故障的缺陷。在救生 ( 助 ) 艇回收时只要有一个限位器工作就可以在救生 ( 助 ) 艇到达存放位置前自动切断电源,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船员误认为前部和后部限位器都能正常工作而疏于检修。但如果其中一个限位器故障没有被察觉,一旦另一个限位器也发生故障,就很容易造成吊艇索过度应力,从而影响救生 ( 助 ) 艇的降落和回收安全。
4.设备环境方面
重力倒臂式和专用救生 ( 助 ) 艇艇架大都被安装于船舶两舷或接近船尾处,长时间暴露于潮湿的环境中,容易受到海水的侵蚀。专用救生 ( 助 ) 艇回收限位器都是安装于吊架的顶部,位置较高[2],在日常维护保养和检修时容易被忽视,而且日常存放时大都需要重力块的重力才能保持绞车的回收。如长时间不对其进行维护保养和效用性试验,容易造成限位器锈蚀和卡死。
五、安全管理建议
( 一 ) 船舶方面
船员应重点强化对限位器的维护保养和日常巡查,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验证限位器的有效性,例如通过目视检查查看限位器的维护保养情况及是否正确复位;在进行每周检查、月度检查时,可将救生 ( 助 ) 艇移离存放位置,通过手动触发单个限位器连杆来验证绞车是否可以自动切断电源,确保限位器工况良好。在进行弃船演习时,要严格按照弃船演习要求和应变部署表的人员分工做好降落前限位器的检查,确保降落和回收安全。
( 二 ) 航运公司方面
航运公司应强化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在体系文件中明确限位器维护保养和人员操作等方面的要求,海务、机务应加大定期访船检查力度,从船舶开航前自查、每周及月度检查等方面核查船舶降落与回收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落实情况[3]。为了有效减少限位器失效引发的安全隐患,应重点关注重力倒臂式救生艇单个限位器效用性的核查,确保岸基对船舶的有效监控,严禁船上维护保养工作流于形式。
( 三 ) 主管机关方面
( 四 ) 国际海事组织方面
六、结语
救生 ( 助 ) 艇吊架限位器虽为相对微小的部件,却是救生 ( 助 ) 艇在收放过程中的核心控制装置,能有效避免因操作失误或机械故障导致的救生 ( 助 ) 艇过度提升。相关方应严格遵守国际公约、规则和程序的要求,确保限位器安全有效,切实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
参考文献:
[1] 汪玉,胡刚义,华宏星,等.带限位器的船舶设备非线性冲击响应分析[J].中国造船,2003(2):41-46.
[2] 贾君瑞.单臂回转救生筏吊架的设计[J].造船技术,2011(6):24-26.
[3] 贾永康.关于新型救生艇承载释放装置监督检查的思考[J].中国水运,2019(23):47-48.
作者简介:
贾永康,张家港海事局船舶监督处,三级主办。
张立伟,连云港海事局船舶监督处,三级主办。
张鼎,连云港海事局船舶监督处,一级行政执法员。
本文刊发于《世界海运》2025年第5期,转发须注明作者和原文出处。
11-26 来源:验船师袁晓东 船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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