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约》6月26日生效,这里有超全攻略!
2009年5月,IMO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国际大会在中国香港召开,审议通过了《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以下简称《香港公约》)。其目的是确保船舶在达到其使用寿命后,在安全回收时,不会对人类健康、安全和环境构成任何不必要的风险。
这是IMO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对船舶“从摇篮到坟墓”全生命周期进行管控的国际性公约,它填补了国际拆船法律机制的空白,结束了全球拆船业缺乏统一安全与环保标准的时代。
PART 01 为什么国际上要制定这个公约?
拆船作为一项高危险、高污染行业,存在较大风险:
安全风险
拆船作业多为高空、水上作业,作业条件恶劣,事故风险较高;船上一些处所可燃蒸汽浓度超标;船体、设备切割等热工作业过程中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环境污染风险
船舶在建造过程中往往使用一些有害材料,如石棉制品、含铅、汞和镉等重金属材料,拆除、储存和处置不当,将有可能造成有害污染物泄漏到水体、土壤和大气之中,造成环境污染。
作业人员健康风险
工作人员暴露于石棉、水银和铅等重金属、有毒气体场所及其它有害环境之中,容易导致疾病。
The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 and Environmentally Sound Recycling of Ships
PART 02 香港公约的主要内容
包括21条正文、1个附则、7个附录
一 正文部分:公约总体要求
(1)适用范围。公约适用于500总吨及以上任何类型的海船,不适用于内河船,军舰或其他国有或国营并暂时只用于政府非商业服务的船舶,以及自始至终从事国内营运,并最终在本国拆解的国内航行船舶。
(2)不予优惠待遇原则。对非缔约国船舶不予优惠待遇原则;缔约国船舶只能到经缔约国批准的拆船设施拆解;经缔约国批准的拆船设施只能接受缔约国船舶拆解。
二 附则《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规则》
涵盖了对船舶的要求、对拆船设施的要求和对拆船作业的要求。其中对船舶的要求包括了船舶设计和建造、营运、拆解三方面,确保将拆解作业中的安全与环境污染风险降至最低。
三 附录:相关表格和证书格式
附录
部分内容
The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 and Environmentally Sound Recycling of Ships
PART 03 相关技术性导则
除了整体框架之外,IMO还制定完成了6个技术性导则以帮助公约的顺利实施。
01.《有害材料清单制定导则》
主要包括新船以及现有船有害材料清单的制定程序。
第Ⅰ部分:船舶结构或设备包含的材料
第Ⅱ部分:操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第Ⅲ部分:物料
02.《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导则》
以拆船设施管理计划为核心,包括四个维度的子计划,有管理方式、运作方式、工人安全和健康符合方式以及环境符合的方式。
03.《拆船计划导则》
为拆船计划提供技术信息和指导,为拆船厂和船东制定拆船计划、主管当局检查和批准拆船计划提供评判的标准。拆船计划是一个因船而异的拆船方法。拆船计划包括三个部分:制定拆船计划的总体考虑、拆船计划的框架和主管当局批准的核实。
04.《批准拆船设施导则》
写明了批准拆船设施的方法,为拆船企业确定拆船设施的拆船能力以及拆船设施批准过程中的准备提供帮助。涵盖了拆船设施申请、审核、审批的各个方面。
05.《船舶检验和发证导则》
是船旗国海事主管机关履行拆船公约责任的指南,规定了被认可组织对新造船和营运船进行初次检验、换证检验、附加检验和最终检验的检验程序,以及船旗变更的发证程序和公约生效前的检验程序,并规定了《国际有害物质清单证书》的签发和签署要求以及《国际适合拆船证书》的发证要求。
06.《船舶检查导则》
对公约缔约国履行港口国监督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PSCO应核实船上备有《有害材料清单证书》或《船舶准备拆解就绪证书》,并确认两份证书的有效性,以及是否满足公约附录1所列的有害材料控制措施,并检查上次港口国检查报告。如船舶未持有有效的《有害材料清单证书》或有效的《船舶准备拆解就绪证书》或者不符合附录1所列的有害材料控制措施,PSCO有权对船舶进行滞留。
随着孟加拉国、利比里亚的加入,2023年5月26日《香港公约》生效的所有条件达成,《香港公约》将于2025年6月26日正式生效。
1.缔约国不少于15个国家
2.所有缔约国合计商船总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的40%
3.所有缔约国以往十年中年度最大拆船量的总和不少于其合计商船总吨位的3%
4.满足以上条件之日起24个月以后生效
—生效条件
PART 04 公约生效后的影响对船舶的要求
一、制定并存放有害材料清单第Ⅰ部分
◆ 对于2025.6.26以后建造的新船,应存放一份有害材料清单第Ⅰ部分
◆ 对于2025.6.26以前建造的船舶,应尽实际可能在5年内即2030.6.26前,或在准备拆除前(如此时间为更早)制定有害材料清单
二、检验发证
◆ 船舶在初次检验、换证检验或附加检验合格后,签发“国际有害材料清单证书”。在退役前和拆船开工前经检验合格,签发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 ( 必要时可延期 ) 的“国际适合拆船证书”
三、编制有害材料清单维护手册,或将其纳入安全管理体系。
对拆船业的要求
◆拆船设施经主管机关批准,接受主管机关检查
◆建立安全和环保管理体系
◆拆解前进行报告和申请批准,制定拆船计划
◆按规定执行拆解作业并对有害材料按规定进行处置
对造船业的影响
◆禁止在船上安装和使用公约禁止或限制的有害材料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声明制定有害材料清单第Ⅰ部分
The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 and Environmentally Sound Recycling of Ships
中国是国际海事组织的A类理事国,在国际海事事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根据《香港公约》不予优惠条款,该公约在2025年6月26日生效后,非缔约国船舶航行到缔约国港口仍需要符合公约要求,虽然中国尚未批准《香港公约》,但已积极参与相关准备工作。《香港公约》的生效将推动中国造船业、航运业和拆船业的绿色转型,提升中国在全球航运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