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即将生效 外交部领事司 领事直通车 2023-11-02 10:5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签证的协定》将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

根据协定,中国公民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和旅行证,哈萨克斯坦公民持普通护照和回国证明,因私人事务、商务活动(包含谈判、签约、提供咨询服务及其他商务活动等)、旅游、医疗、国际运输及过境事由,在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单次停留不超过30日,每180日累计停留不超过90日,免办签证。不符合上述事由及时限的,需在入境对方国家前办妥相应签证。

中哈两国政府已于1994年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关于公民公务旅行的协定》,双方持外交和公务护照者,可免签入境对方国家并停留不超过30日。

展开全文

相关资讯

为打击中国造船业!301后,美国再推《美国船舶法案》2.0

信德海事网2025-05-07

国内首份!5月1日已实施,锂电池海运安全管理迈入规范化新阶段

信德海事安全2025-05-07

请注意!所有过境欧洲水域船舶须强制提交这项文件!

信德海事网2025-05-07

压载水记录——最终留存量“final total quantity retained” in BWRB

信德海事网2025-05-06

请注意!欧盟收紧监管,所有过境欧洲水域船舶须强制提交保险证明

信德海事网2025-05-06

5月1日生效!最新硫控区,通过要加钱

信德海事网2025-05-06
  • 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