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行业巨头签署的《海运货物宪章》究竟有什么来头? 薛龙玉 中国船检 2020-10-16 16:23

2020年10月7日,多家全球最大的能源、农业、采矿和商品贸易公司共同启动了一项名为Sea Cargo Charter(《海运货物宪章》)的最新环保倡议,承诺将主动评估和披露其航运活动的气候影响情况。

《海运货物宪章》是什么

《海运货物宪章》是评估和披露租船活动是否符合航运业碳减排要求的框架。它确立了一种全球通用基线,与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所采取的政策和目标一致,其中包括到2050年将国际航运的温室气体排放至少减少50%的目标,这有助于促使货主和船东改善其租船活动的环境影响,激励国际航运业的碳减排行动,为全行业和社会塑造一个更好的未来。

该宪章主张自愿、实用可行、可验证、基于事实并且有效,其目的是组织一群有志将气候变化方面的考虑纳入租船合同并且与IMO气候相关目标要求一致的租船人。

适用对象和范围

《海运货物宪章》适用于与船上货物有利益关系、将租来的船又租出去的租船人以及租船合同链中牵涉的二船东和所有租船人。

参与下列租船活动的签署方必须遵守《海运货物宪章》:

1. 定期和航次租船合同,包括具有分配回程和压载航次排放机制的包运和包装合同;

2. 干散货船、化学品船、石油(原油和成品油)运输船和LNG运输船开展的航次;

3. 船舶至少有5000总吨并且从事国际贸易。

此外,《海运货物宪章》还适用于商品买卖合同的当事方,包括整个合同链,即使这些当事方不承担租船人的角色(例如,FOB卖方或DAP买方)而是希望其合同交易对手成为租船人。当此类当事方成为《海运货物宪章》的签署方时,他们应尽最大努力确保其合同对手方遵守《海运货物宪章》。

目前,气候影响一致性是《海运货物宪章》所考虑的唯一环境因素。签署方将自行决定对此范围进行评审,并可以对其进行扩展。

签署方有哪些?

《海运货物宪章》的初始签署方共有17家,他们分别是:英美资源集团(Anglo American)、ADM、邦吉、嘉吉远洋运输、中粮国际、陶氏公司(Dow)、Equinor、贡沃尔集团、Klaveness组合运输公司、路易达孚公司、诺顿(Norden)、西方石油公司、壳牌、Torvald Klaveness和托克集团。

四大原则

1. 气候影响的评估

宪章签署方将每年测量其租船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强度和总温室气体排放量,并评估其气候影响是否与既定的脱碳路线一致。该评估基于可靠的行业适用方法。

2. 责任

宪章签署方承认验证机制在提供无偏见信息方面的重要作用。在实施气候影响评估的每个步骤时,签署方将完全依照宪章技术指南中确定的数据类型、数据源和服务提供商。

3. 执行

签署方承诺在其新的租船活动中要将遵守《海运货运宪章》写入合同。他们将在租船合同中使用《海运货运宪章》条款,并将与船东、二船东以及业务合作伙伴一起努力满足相关要求。

4. 透明

签署方需要每年报告其租船活动的气候影响得分情况。所有签署方的分数将由《海运货运宪章》秘书处每年6月15日前在其官网发布。

气候影响计算和报告流程

对于所有符合条件的租船活动,签署方将根据宪章技术指南每年评估其气候影响与减排要求的一致性。这意味着签署方将使用秘书处提供的实测数据和脱碳路线,计算出各航次的碳强度,以评估船舶的气候影响一致性(按船舶类型和大小)。

气候影响报告时间线安排如下:

租船人在签署《海运货运宪章》的下一个日历年里,每年1月31日前需要从船东处收集前一年的租船活动数据,每年4月30日前需要报告其气候影响一致性得分和相关文件,得分情况将在每年6月15日前公布,租船人也需在相关机构报告中发布各自气候影响情况。

签署方需报告哪些内容?

1. 签署方符合条件的租船活动的年度总气候影响,以+/-百分比的形式报告;

2. 签署方的船舶气候影响(按船型和大小分),以+/-百分比的形式报告;

3. 未报告的符合条件的租船活动的百分比;

4. 租船活动中采用了推荐或允许的减排方案的数量占比;

5. 采用了实测和预估数据的符合条件的租船活动百分比,以及预估数据的来源;

6. 步骤2和3中涉及的第三方机构名单,以及相关验证申明/报告;

仅签署方的年度气候影响一致性总得分(1)和船舶气候影响得分(2)会被公开。以上列出的所有其他信息将与其他签署方共享,但不会公开。这是为了给签署方建立一个质量控制机制,同时也确保可能被某些签署方视为敏感信息的内容不会被公开披露。

根据Sea Cargo Charter官网信息编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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