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2020-01-23 16:09

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


图片来源网络仅供示意

现将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本公告所述燃料油,是指产品编码为“27101922”的产品。 

二、海关对进入出口监管仓为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的燃料油出具出口货物报关单,纳税人凭此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免)税。 

三、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述燃料油适用的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22日 

信德海事网,专业海事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点击此处订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信德海事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和图片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投稿或联系信德海事:

media@xindemarine.com


展开全文

相关资讯

不想被“拉黑”,快来学新《重点跟踪船舶监督管理规定》吧!

洋浦海事2024-04-19

IMO便利委员会应对航运数字化和自主船舶问题

CIMRC 国际海事前沿2024-04-19

广东落地!全国首个!由广州碳交中心牵头编制的《碳配额抵质押融资实施指南

广州交易集团2024-04-18

中国沿海载重线海图使用方法

微海事 作者李勇老师2024-04-17

7月1日起,这个“特别监管区”迎来新规!速看!

广州海事2024-04-17

船舶载重线换季,汕头以北中国沿海船舶注意啦!

马立宁 刘陟 天津散固2024-04-17
  • 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