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货船运输车辆相关规则和实务要点(一) 信德海事网 2025-07-10 10:04

散货船运输车辆相关规则和实务要点(一)

作者:赵庆伟 (船长)

随着“一带一路”市场的蓬勃发展,车辆出口逐渐成为中国的一大亮点。由于专用车辆运输船的数量有限,一部分车辆仍通过散货船进行运输。本文将从法规和实践操作两个方面简要介绍相关要点,供大家参考。

一、国际公约规则相关要求

1.《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1)第II-2章 (货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

根据SOLAS公约CH-II-2 的相关要求,分别对不同的货物的灭火系统做了相关要求,尤其是对于散货船运输车辆,最相关的规则就是SOLAS公约CH II-2 REG 20 2.1.2 1.对车辆,特殊区域和滚装区域的保护:

根据SOLAS公约CH II-2 REG 20 2.1.2的规定,所有船舶上,油箱内装有自用燃料的车辆可在非车辆处所、非特种处所或非滚装处所的货物处所内载运,但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车辆在货物处所内不使用自身动力;

●货物处所符合第19条的相关要求;

●车辆的载运符合第VII/1.1条定义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规则)的规定。

从本条可以看出,车辆不一定非要用专用的滚装船来运输,散货船,杂货船和MPP船等都可以运输车辆的,只要是满足如上要求就行。

以下是一些跟车辆相关的要求汇总:

2)第VI章 (货物运输 )

  • ●货物信息: 托运人必须提供车辆的准确信息,包括重量、尺寸以及是否为危险品。

  • ●货物系固手册 (Cargo Securing Manual, CSM): 所有运输非散装货物的船舶都必须备有一本经船旗国或其授权的船级社批准的《货物系固手册》并覆盖待运输货物类型。

3)第VII章(危险货物运输)

  • ●若车辆属于危险货物,例如含有燃油、电池或其他危险品(如UN 1202柴油、UN 3166燃油发动机车辆),需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要求。

2.《货物积载与系固安全操作规则》(CSS Code(resolution A.714(17) as amended).)

散货船甲板或货舱内装载车辆的固定,要参考:

  • ●使用绑扎带、链条、支架等系固装置,并符合《货物系固手册》(CSM)

  • ●计算系固力,防止车辆在风浪中移位(参考IMO MSC.1/Circ.1353/Rev.2))

  • ●CSS CODE annex 4则对轮式货物的安全积载和系固提出来具体的建议,装载车辆时要参考。

  • ●CSS CODE annex 13 对于半标准化和非标准化货物的加固强度的评估

3.《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 Code)

若车辆属于“危险货物”(如含燃油、锂电池等),需按IMDG Code分类:

  1. 1.UN 3166(由燃油驱动的车辆或设备)。

  2. 2.UN 3171(电池驱动的车辆或设备)(新能源车)。

1)传统汽车

根据IMDG CODE,传统车辆(液体/气体驱动或者混合(电池+液体/气体)动力)的UN编号是UN NO.3166。免除则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2)新能源车

根据IMDG CODE,新能源车辆(电池驱动的车辆)的UN编号是UN NO.3171。免除则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二、关于消防系统的配备

实际情况下,有的散货船配备了固定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有的则没有,当运输车辆时就需要一些额外要求。

固定灭火系统

运输车辆需要的证书

备注

运输危险货物的特殊要求的符合声明

非危险货不需要

免除安装固定灭火系统的证书

单航次运输车辆的免除

非危险货不需要

1.对于配备固定灭火系统的船舶

应船东特殊要求,CLASS会根据SOLAS CH II-2/19.4和IMDG,IMSBC规则的相关要求给船东签发船舶运输危险货物的特殊要求的符合声明(DOC SPECIAL REQUIREMENTS FOR SHIP CARRYING DANGEROUS GOODS),就是船级社会对船上的结构,通风和防火设施进行评估,来决定船上适合装哪些危险货物。

如果运输的车辆属于第九类危险品,则需要船上持有危险货物的符合声明。

2.对于没有配备固定灭火系统的船舶

对于没有配备CO2或者其他固定灭火系统的船舶,首先需要申请船旗国签发一个免除安装固定灭火系统的证书(参考SOLAS公约II-2章10.7.1.3和10.7.2)

并且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船舶只能运输非易燃或者低火灾风险的货物,船船舶必须配备钢质舱盖和有效关闭所有通风口及其他货舱开口的装置。

2)此免除包括了危险的固体散货,并且这些货物是SOC/DOC或者IMSBC/IMDG规则授权的

3)免除只是针对船舶运输MSC.1/CIRC.1395/REV.6《低火灾风险货物清单》中的货物

当船舶运输属于9类危险品的车辆时,除了拿到如上免除证书外,还要向船级社和船旗国申请特殊的单航次免除,船旗国会根据货物性质可能需要配备额外的消防设备。

综上所述,车辆运输主要涉及是否危险品? 如果满足IMDG CODE的SP 961相关要求,则不被视为危险货物(虽然不需要申报,但仍需确保基本安全措施),不符合的则按照SP962的规定归类为9类危险品并按规定申报,也需要在消防系统上满足主管机关的要求,例如必须持有危险品证书或者申请单航次免除等。另外考虑到满足961要符合一些特殊要求,比如对油箱含油量,电池是否绝缘等,在货物监装时要留意,有的则安排专门的检验公司进行监督并出具证书。

备注:上述文章只是从公约方面进行了简单的梳理,具体请参考公约和主管机关相关规定,另外描述的实务要点仅代表个人观点供大家参考,不排除个别港口当局有更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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