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有关规定,为做好船员适任考试工作,现将各直属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船员考试最新计划汇总如下,供查阅参考。
上海海事局2025年第三季度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其它事项:
一、考生请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www.msa.gov.cn)的“一网通办”进行注册报名,也可至上海海事局政务中心现场办理(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杨树浦路18号5楼)。
二、报名时间窗口:报名开始日09:00至报名结束日17:00。
三、初考考生报名后,两日内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完成缴费;补考考生报名后,无需资格审查,即可完成缴费。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四、自2025年7月1日起,上海海事局船员评估中心全面取消纸质准考证。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即可进场考试,请考生牢记本人考试时间和场次信息,切莫错过考试。一楼候考室设有电脑,以方便考生查询考试信息。
五、自2025年8月1日起,上海海事局对社会船员理论考试提供“敏捷考位”服务,即每月第一个完整周的周二至周四安排六场考试,考生报名时可自行选择考试科目以及考试时间,每月第二个完整周周一开放次月理论考试报名,报名成功即可确定考试时间以及场次信息。
六、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密云路483号。
七、如有疑问,请致电上海海事局船员咨询热线021-80111088。
天津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考试计划
1.社会船员考试:
天津海事局辖区2025年下半年社会船员考试计划
2.在校学生及岗位适任培训学员的考试
天津海事局辖区2025年下半年船员培训机构在校生及培训学员考试计划
二、申报程序
1.在校学生及岗位适任培训学员初考报名可由所在航海院校或船员培训机构统一报名。
2.理论考试和实操评估分期报名。
3.请相关单位及个人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p.msa.gov.cn)进行相关业务申报。
4.请初考者在考试资格审核通过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补考者需在网上报名申报时同时缴费。缴费成功后,在当期考试开考前5日内即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5.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查询方式查询成绩。
6.报名受理部门:天津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22–58870034转1。
三、其他事项
1.各船员考试考点应做好考场维护工作,为船员考试提供必要支持。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点单位的管理要求,服从相关安排。
2.报名者对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适任培训等情况属实,并确保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3.报名后要及时跟踪报名审核结果,因操作不符合要求导致申报不成功的,由本人承担责任。
4.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内河船舶船员、海洋渔业船舶船员和军事船舶复转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所进行的适任考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特定人员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19〕1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洋渔业职务船员申请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函〔2022〕404号)规定执行。
6.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7.根据实际情况,在校生离校前可按本计划安排在本校参加一次理论补考。
辽宁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考试安排
2025年下半年计划举办船员适任考试58期,具体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考试前需参加适任培训的,航海院校、培训机构应书面告知船员参加培训相关要求,并在船员书面确认后,将相关确认材料以及《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归入船员培训档案。
(二)航海院校、培训机构应按要求在培训结束后、学员申请参加考试前,将学员出勤情况和出具培训证明情况报我局船员考试中心或相关分支局。参加适任培训的社会船员初考报名由所在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航海院校初考考生、补考考生(包括已毕业离校但学校未完成毕业报备的)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名。社会船员补考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未进行信息采集的,还应在报名前完成信息采集。
(三)航海院校、培训机构或考生网上申报应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网址:http://cspur.msa.gov.cn,申报流程:“船员管理”→“船员电子申报系统”→“适任考试”→“适任考试报名”)。航海院校、培训机构或考生应按系统要求如实填报相关数据,报名后要及时跟踪报名是否已经接收和确认,如有问题及时咨询。因航海院校、培训机构或个人操作不符合要求导致申报不成功的,由航海院校、培训机构或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航海院校、培训机构和考生应在申报时选择缴费方式,在报名接收和确认后及时在“适任考试缴费”菜单中确认缴费信息,并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院校报名的考生由所在院校统一缴纳考试费用。
其中,通知附件表明可网上缴费的,可选择“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应保存好缴费凭证。未注明可选择网上缴费的,须选择“现场缴费”,并按要求到通知附件标明的地点完成缴费。
三、其他事项
(一)本计划为原则性安排,实施过程中我局将根据具体情况和现实需要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请各位船员保持与相关培训机构、考试报名点的信息渠道畅通,及时获悉有关调整信息。
(二)申请参加适任考试的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且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培训等情况属实,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三)海船船员理论考试可申请异地补考;在我局参加评估初考的考生,评估补考除可向我局申请外,也可向上海海事局申请。
(四)考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查询方式查询成绩。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如果有疑问,考生可以致电咨询。咨询方式见通知附件表注。
河北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管理级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5年下半年管理级船员理论考试4期,适任评估4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操作级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5年下半年操作级船员理论考试4期,适任评估4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河北海事局船员考试质量提升年专项考试月活动。
为推进船员考试质量提升年工作开展,便利服务船员考试,我局在8月实施专项考试月活动。活动期间,每周组织1期理论考试补考,考生可根据需求灵活选择参考。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2025年下半年其他各类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支持级船员、港作船船员及小型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根据培训机构岗位适任培训开班情况予以安排。请参加抽考及补考的考生及时与培训机构联系(秦皇岛兴荣海事中等职业学校联系电话:0335-8606936,0335-8606956;沧州海事学校联系电话:0317-4741765;石家庄正顺船员培训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533366579)。
(二)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考试计划。
依据辖区实际海况及气象条件等因素,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考试将在11月30日前根据各培训机构具体开班情况予以安排。
(三)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的适任考试计划(如引航员及非自航船船员等)。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考试计划安排予以实施。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成绩查询
(一)每期适任考试,我局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zwfw.msa.gov.cn,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开通考试报名程序,接受考生报名。
(二)在校学生及岗位适任培训学员(包括适任证书过期或无资历抽考人员)初考报名由所在航海院校或船员培训机构统一报名,并将申请材料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我局政务中心(地址:秦皇岛市秦皇西大街76号)。报考人员如符合无纸化申报条件,可在申报系统中上传并完善相关信息,可免于提交申请材料。初考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缴纳考试费,当期考试开始前5天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三)补考报名人员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申报系统中报名并同时完成缴费,当期考试开始前5天在申报系统中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四)我局将在考试结束后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当期考试成绩,考生可在海事通app和申报系统中查询。
(五)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如有其他特殊情况要求,我局将在当期考试须知及准考证信息中予以标注。
(二)请有关单位及个人按上述考试计划做好船员培训、考试报名工作。
(三)考试计划如有变更,我局将在河北海事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登录查询。
咨询电话:
0335-5366937/5366939(驾驶专业)
0335-5366991/5366992(轮机专业)
0335-5366798/5366799(考试缴费)
山东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船员适任理论考试计划
2025年下半年安排海船船员适任理论考试31期,具体如下:
二、船员适任评估考试计划
2025年下半年安排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考试30期,具体如下: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每月11日至15日进行次月考试报名。
报名方式:登录“海事通APP”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https://zwfw.msa.gov.cn)报名。
四、有关说明
(一)受理部门:山东海事局所属各分支海事局政务中心。
(二)咨询电话:
(三)考试时间的实际结束日期会根据考生报名人数予以适当调整。
(四)船员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浙江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
一、本计划适用范围
1.无限航区、沿海航区船长、甲板部和轮机部高级船员(含电子电气员)及GMDSS操作员的适任考试和评估。
2.无限航区、沿海航区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学生考试和评估。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1.在校的航海类学生,由各航海院校统一实施申报。
2.申请初考和初评的在职船员,由实施船员岗位适任培训的航海院校统一实施申报。
3.申请补考和补评的在职船员,可由相应的实施船员培训的航海院校、报备的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以及船员个人实施申报。
(二)申报网址
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https://csp.msa.gov.cn)。
三、其他
1.适任考试报名理论和评估可以分开报名。
2.申请考试应提供的信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第三十条。
3.每期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由浙江海事局根据考生人数和考场安排确定。最终确定的考试科目、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所载为准。
4.本计划由浙江海事局根据相关航海院校培训质量、培训备案情况具体实施。
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福建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统考计划
一、适任统考安排
(一)计划面向辖区符合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统考资格的在职船员考生,组织9期海船船员全国适任统考(理论考试安排见附件1,评估考试安排见附件2)。具体时间及考场、科目场次安排另行公布。
(二)将根据辖区各船员培训机构2025年下半年航海类职业教育课程完成情况及考试需求,每月提前确定并公布相应适任岗位的统考安排及具体时间。
(三)海船船员值班水手/机工、高级值班水手/机工及电子技工适任统考由各分支局依据授权自行组织安排。
二、适任统考报名
(一)在职船员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申考,具体报考要求在每期考前将另行公布。其中,初次申考的在职船员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的,还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指定受理窗口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如需)。
(二)在校生初次报考应由培训机构统一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其他事项
(一)各分支局应采取多种有效渠道向辖区船员及相关单位公示本通知。
(二)上述计划如有调整,另行公布。未尽事宜请按“20规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广东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考试安排
2025年下半年计划安排考试期数如下(详细安排见附件):
(一)社会船员(无限航区船长及高级船员)适任理论考试6期,实操评估6期。
(二)院校生(无限航区三副、三管轮、电子电气员)适任理论考试3期,实操评估3期。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方式进行。船员培训机构或考生个人可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zwfw.msa.gov.cn)报名考试,报名受理海事管理机构为“广东海事局”。
三、 考点地址
(一)广州黄埔考场(简称“黄埔”):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7号,联系电话 020-37051572。
(二)广州航海学院(简称“航院”):广州市黄埔红山三路101号,联系电话 020-32083577。
(三)广东海洋大学(简称“海大”):湛江市霞山区海滨大道5号,联系电话 0759-2362770。
(四)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交职院”):广州市花都区工业大道11号,联系电话 020-86878299、86865822。
(五)广州海运技工学校(简称“技校”):广州市海珠区振兴大街5号,联系电话 020-84102072。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考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20规则”)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期数说明,了解报考和缴费期限、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其他要求,并在截止时间内报名及缴费,超过时限按报考不成功处理。
(三)考试具体科目(或项目)场次时间、考场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考生可在开始考试前5天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阅相关考试信息或打印准考证。
五、咨询电话
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咨询。联系电话:020-8909893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广西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
一、适用范围
(一)广西海事局辖区航海院校在校生。
(二)在广西海事局辖区培训机构参加海船高级船员、普通船员及GMDSS通用操作员培训的人员。
(三)初次适任考试不在广西海事局辖区的船员,仅可参加适任考试理论部分的补考。
二、报名和缴费方式
(一)船员考试评估报名可由船员培训机构或者考生本人登陆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cspur.msa.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为:船员管理→船员电子申报系统→适任考试→适任考试报名。
其中,参加适任培训的社会船员初考由所在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航海院校学生完成毕业报备前的初考及补考由所在院校统一报名。
(二)考生报名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再次登陆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
缴费操作流程:选择“适任考试缴费(新)”,在弹出的待缴费信息页面中勾选正确的期数后,点击“生成缴费信息”,在弹出的考试缴费工作单界面中核对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在“缴款人邮箱”栏中输入邮箱地址,点击“生成缴费单”,在缴费窗口选择支付方式并进行支付;完成缴费后,系统会生成电子发票并自动发送到该邮箱。如因系统等原因导致无法网上缴费的,可联系广西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进行处理。
三、考试评估地点
(一)理论考试地点。
广西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计算机考场(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浦路18号311室)或北部湾大学计算机考场(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滨海大道12号7B212考场)。
(二)实操评估地点。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相思湖校区(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09 号)或北部湾大学海运学院 7、8 号楼。
四、成绩查询、业务咨询
(一)考生可登陆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查询成绩。
(二)相关业务咨询电话:0771-5551761(广西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0771-5582691(广西海事局政务中心)。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理论考试、适任评估应分开申请。考生报名后应在服务平台上及时跟踪报名审核结果,并按时缴纳考试费用,只有缴费成功的,才视为考试报名成功。报名考试期间,考生须保持预留的电话畅通。
(二)考生报名时应确认申考的航区、等级、职务、考试科目等信息,并对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前培训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具体的考试评估时间和地点,可能因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最终确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报名时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上公布的为准。
(四)引航员考试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安排,具体考试事宜另行通知。广西辖区引航员扩大引领范围考试另行安排。
附件:
1.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计划表(理论考试)
2.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计划表
3.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表(高级船员)
4.海船船员适任计算机终端考试科目安排表(普通船员)
海南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2025年下半年安排海船二等及以上船舶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的具体考试期数、考试日期、报名日期、考试地点及考试类别等。
单位申报员或申请考试的船员可登录海事通APP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网址:zwfw.msa.gov.cn)或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网址:csp.msa.gov.cn)报名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申报人须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否则不予安排考务。缴费方式可选择“网银缴费”或“现场缴费”,现场缴费须到考点所在地的海事局政务中心缴纳。海口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杜鹃路13号,联系电话:0898-68626241;三亚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三亚市和平路铁路南2号,联系电话:0898-88258715。
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开始5日前登录平台查询具体的考试时间安排,必要时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
三、成绩公布
(一)理论考试成绩:考生在提交答卷时,船员考试终端系统自动公布考试成绩,系统提供成绩打印服务。评估成绩:英语评估及气象传真图分析评估成绩在当期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其它科目的实操评估成绩当天公布。
(二)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幸福船员微信公众号查询考试成绩。
四、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联系,请申请考试的单位或个人确认申报系统中的手机号码有效。
(二)考生须对其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适任培训、学历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条件而参加考试者,成绩视为无效。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四)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而需要申请退考的考生,应于当期考试开始前1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经海南海事局确认同意,否则即使缺考也视为参加一次考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15号)及其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六)考生如有疑问,请及时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898-68626183/6185。
长江海事局2025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江苏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船员考试计划
一、海船高级船员适任考试和评估
(一)海船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理论初考与补考全部采取计算机终端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理论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一项)。
(二)海船高级船员适任评估时间和地点安排详见“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二项)。
(三)考试报名要求
1.考生可通过海事通APP、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zwfw.msa.gov.cn/#/Index/)进行报名。
2.航海院校学生理论初考和补考报名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社会船员理论初考报名由负责培训的培训机构统一组织;社会船员理论补考由所在机构或本人通过海事通APP、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报名。
3.在校学生适任评估(含补评估)由所在院校统一组织报名;社会船员适任评估初考由适任培训所在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报名;社会船员补评估由开展评估的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统一组织报名。
二、其他海船船员考试和评估
(一)海船船员GMDSS、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适任考试和评估计划安排详见“2025年下半年GMDSS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三项)和“2025年下半年海船值班水手、值班机工、电子技工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四项)。
(二)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考试和评估计划安排详见“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考试评估时间安排表”(附件第五项)。
(三)海船船员各类专业培训、特殊培训合格证的考试评估由授权的培训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交开班申请,江苏海事局相应分支局将根据开班申请另行安排考试和评估。
(四)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考试评估由本人或机构通过海事通APP、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zwfw.msa.gov.cn/#/Index/)报名。
(五)船员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知识更新培训考试由辖区培训机构自行组织实施,需要参加培训的船员可与培训机构联系报名参加。
(六)在校学生或社会船员如需参加上述项目的理论补考或补评估,可根据我局发布的相关船员考试计划安排,直接向所在的培训机构报名,由培训机构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后统一向相应海事管理机构报名。
三、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理论考试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适任实际操作考试采取模拟器和实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安排详见“2025年下半年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第六项),适任实操考试地点将根据辖区实操考点的情况具体安排。
(二)内河船舶船员理论考试原则上不安排统一补考,船员可通过海事通APP、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http://csp.msa.gov.cn)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zwfw.msa.gov.cn/#/Index/)方式报名,就近选择江苏辖区远程考试考场进行补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培训机构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船员适任考试、评估计划,应提前15日向负责考试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变更申请。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内河水域航线签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2025年下半年船员考试计划安排表
黑龙江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理论考试计划
海船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安排6期,具体安排如下:
注:1、由于考生人数无法确定及计算机考试终端数量所限,具体考试期数、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仅限辖区航海院校学生、培训机构学生报考。
二、评估计划
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安排6期,具体安排如下:
注:1、由于考生人数无法确定及评估设备数量所限,具体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仅限辖区航海院校学生、培训机构学生报考。
三、考试地点
理论考试和英语评估考场: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黑龙江海事局。
评估考场(英语评估考场除外):哈尔滨市松北区船厂路1号哈尔滨航运学校。
四、考试报名程序
(一)报名。一是登录中国海事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msa.gov.cn)进入“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相关业务申报操作。考生报名后应跟踪报名审核情况,有问题请咨询我局船员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451-88912728。
二是考生可以下载海事通APP,在“船员服务”→“考试报名”→“适任考试”模块中进行考试报名、考试缴费、考试通知书打印等操作。
(二)缴费。考生报名通过后,应在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或海事通APP中缴纳规定的考试费。
(三)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在当期考试开考前6日内可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如不能正常打印也可到我局政务中心领取。考生凭考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船员理论考试与实操评估。
考试报名受理部门:黑龙江海事局政务中心,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四方台大道1号。
五、考试成绩查询途径
一是下载海事通APP进行考试成绩查询。二是登录中国海事局“一网通办”平台或综合服务平台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我局辖区内在校学生和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初考生由培训机构统一报名。补考考生可自行网上报名。
(二)报考无限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的考生请向其他具有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
(三)报名者对所提供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上申报应确保提供的任职资历、岗前培训等情况属实,并确保申报的航区、等级、职务以及考试科目等信息准确无误。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深圳海事局2025年度深圳辖区船员考试计划
一、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无限航区、沿海航区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方式,具体安排如下:
(一) 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若有变化,以深圳海事局网站(https://www.sz.msa.gov.cn)公布的具体当期时间为准。
(二)报名时间。
当期网上公告日起至考前10个工作日为报名时间。因计算机考试终端数量有限,按考生报考时间顺序优先安排机位。
(三)评估安排。
实操评估原则上安排在理论考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
二、引航员、内河一类船舶船员考试
引航员、内河一类船舶船员考试由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统一安排,具体考试事宜按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安排进行。
三、其它类别考试
其他类别考试不得与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的考试、评估时间冲突。
(一)内河二/三类船舶船员、公务船船员、游艇操作人员等适任考试。
内河二/三类船舶船员、公务船船员、游艇操作人员等适任考试,全部采用计算机终端考试方式,常年接受报名,并根据各培训机构向我局报备的培训计划适时予以安排考试。有关的适任评估在理论考试前后进行。
(二)培训合格证考试。
培训合格证考试根据各培训机构向我局报备的培训计划适时安排。
四、报名方式
船员考试报名可由船公司、船员培训机构、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本人或其委托人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msa.gov.cn)或海事通APP报名,或向我局书面提出(仅限不能网上申报的项目)。网上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应于缴费截止时间前完成缴费。考生可于当期考试开始前3日查询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并可视需要自行打印考试通知书。
五、受理部门与咨询电话
受理部门:深圳海事局政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2031号海安中心。
咨询电话:0755-83797009。
六、考试地点与咨询电话
考试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工业区大厦二楼。
咨询电话:0755-27772206。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通过海事一网通办平台、海事通APP或深圳海事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八、注意事项
(一)为便于联系,请申请考试的单位或个人确认申报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码有效。
(二)考生须对其所提供的任职资历、岗位培训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考试地点以考试通知书为准。
(四)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而需要申请退考的考生,应于当期考试开始前10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经确认,否则即使缺考也视为参加一次考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连云港海事局2025年下半年辖区船员适任考试计划
一、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考试
(一)理论考试
1.时间安排:2025年下半年共举办3期海船船长和高级船员适任理论考试,全部采取计算机终端进行(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1)。
2.考试对象:符合考试资格的各有关单位在职船员和社会船员。
3.报名地点及时间:请登录中国海事综合服务平台或海事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电子申报。通过电子申报报名后,请及时跟踪报名审核情况,防止因申报不符合要求导致报名不成功。报名截止时间详见附件1。
(二)评估考试
我局暂不安排评估考试。需参加评估考试人员请查询其他海事机构2025年适任考试计划。
二、区域性海船船员适任考试
限于在连云港海事局辖区船员培训机构培训的初考及后续补考考生。考生需通过所在培训机构统一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考试计划安排见附件2。根据培训机构实际培训开班情况,具体考试计划安排将视情进行调整。
信德海事安全综合报道
(三)GMDSS通用操作员适任理论考试4期,实操评估4期。
二、报名方式
二、报名与受理
上海海事局
天津海事局
辽宁海事局
河北海事局
山东海事局
浙江海事局
福建海事局
广东海事局
广西海事局
海南海事局
长江海事局
江苏海事局
黑龙江海事局
深圳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