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登记公告 中国船舶油污基金 2021-03-04 10:52

2021年3月2日,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简称“中心”)正式受理了烟台打捞局等就坦桑尼亚籍散货船“ASIA BRIDGE 1”搁浅溢油事故提出的油污损害索赔申请。根据《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指南》(2020年修订版)第二章第五条的要求,中心于2021年3月4日在威海市《威海日报》发布《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索赔登记公告》。

全文如下: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索赔登记公告

2021年3月2日,烟台打捞局等向中国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简称“中心”)提交索赔申请,称:2018年8月20日,坦桑尼亚籍散货船“ASIA BRIDGE 1”(总吨6788,所属公司:世界航运船舶有限公司)在威海石岛大鱼岛附近水域发生搁浅溢油事故,申请人因此遭受油污损害。

中心已依法受理索赔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与本次溢油事故有关的油污受害人,欲申请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补偿的,应自本公告最后一次发布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心办理索赔登记。

二、油污受害人逾期不登记的,将可能承担索赔不利的后果。

中心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霍山路150号

电话:021-65663093、65663183

联系人:廖兵兵、朱羿峄

特此公告。

2021年3月4日

刊登如下:

 

再次提醒“ASIA BRIDGE 1”轮油污事故的受害人,看到索赔登记公告后记得尽快向中心办理登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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