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CO已着手制定一项专门条款,以应对中国政府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该措施已于2025年10月14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于今年10月10日发布公告,宣布将对美国建造、悬挂美国旗、由美国实体所有或经营的船舶(符合特定豁免条件的除外)收取"特别港务费"。
BIMCO秘书长兼首席执行官David Loosley先生表示:"当前航运业正面临日益加剧的地缘政治不确定性与贸易限制。为帮助降低合同不确定性,我们正在制定这项针对中国特别港务费的条款,正如我们今年早些时候为应对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对涉华船舶加征费用而制定相应条款一样。"
2025年7月,BIMCO文件委员会已通过一项标准条款,专门处理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 针对挂靠美国港口的涉华船舶加征费用的决定。
鉴于业界对明确规则的迫切需求,BIMCO已成立由法律和商业专家组成的小组委员会负责新条款的制定工作,且BIMCO文件委员会已将其起草工作列为优先事项。
BIMCO副秘书长兼合同部门负责人Stinne Taiger Ivø女士指出:"继我们制定适用期租合同的USTR条款后,目前持续收到针对中国特别港务费的条款问询。为尽快回应,我们将启动快速程序,确保文件委员会能够紧急推进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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