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解读 | 航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要规范 洋浦海事 2024-01-02 14:46

向审核发证机关及时、准确地报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重大事项是建立运行安全管理体系航运公司的法定义务,同时也是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工作进行监督的重要手段。洋浦海事局于2023年10月18日专门印发了《关于规范航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通知》,旨在指导航运公司规范做好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一、典型案例

2022年5月份,海南*华海运有限公司因所管船舶发生的行政处罚、安检滞留及水上交通事故等未及时未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海南*阔海运有限公司因所管船舶发生的行政处罚等未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先后被海事管理机构立案调查并实施处罚。

二、体系运行重大事项的范围

(一)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改版;

(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重大人事及机构变动;

(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船舶发生事故、险情; 

(四)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船舶在船舶安全检查中被开具“滞留”缺陷处理意见; 

(五)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船舶、船员以及船舶的管理人、所有人或经营人被海事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六)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船舶(含代管船)发生变动,包括体系内船舶数量增加和船舶退出体系、船舶种类发生改 变;

(七)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船舶长期停航或停航后复航; 

(八)公司在内审、有效性评价和管理复查等活动中发现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重大问题; 

(九)公司认为需要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报告重大事项的内容和时间要求

(一)航运公司报告重大事项时,应当如实说明重大事项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结果。有关信息在报告时还不能确定的,应在确定后及时补充报告。 

(二)航运公司应当在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审核发证机构报告。航运公司应当统一使用海事信息系统进行重大事项报告,当系统无法使用时应当报送纸质书面材料。

(三)所属船舶发生人员死亡或失踪、船舶沉没、涉外事故或船舶在港口国监督检查中被滞留的,航运公司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通过电话或其他有效形式向审核发证机构报告,且需在十个工作日内通过海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航运公司”是指在洋浦注册承担中国籍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和义务的航运企业,包括:船舶所有人、 经营人、管理人和光船承租人。 

(二)“重大人事变动”是指涉及总经理、指定人员、体系办负责人、海务主管、机务主管、人事主管岗位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三)“船舶长期停航”是指中国籍船舶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并计划连续停泊三十天及以上的情况。 

(四)“重大问题”是指影响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问题,包括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中发现的严重、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

(五)在洋浦注册的承担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责任和义务的其他航运公司参照本办法进行重大事项报告。 

(六)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是指:

1.对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改版的,指新版文件的生效之日;

2.对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重大人事及机构变动的,指新组织机构成立之日或人员正式任职之日; 

3.对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船舶发生事故、险情的,指事故、险情的发生之日; 

4.对于安全管理体系内船舶在船舶安全检查中被开具“滞留”等缺陷处理意见的,指船舶安全检查报告签发日; 

5.对于被海事管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指《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 

6.对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船舶发生变动的,指体系内船舶数量或种类变动时,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责任发生转移之日;

7.对于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内船舶长期停航或停航后复航的,指船舶停航之日或复航之日;

8.对于公司在内审、有效性评价和管理复查等活动中发现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重大问题的,指相关报告签发之日。

五、相关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7年第6号)第十七条和第三十五条: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航运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司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违反第十七条规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可以对航运公司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六、安全管理建议

重大事项中船舶事故、滞留、重点跟踪、行政处罚等都与安全诚信公司评选、分类分级评选、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列入、安全管理体系附加审核及安全管理约谈等海事行政行为息息相关,因此各航运公司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重大事项收集、报告和处置工作,

——1.在体系文件中对相关重大事项的处置进行明确规定,畅通SMS信息传递渠道,及时掌握所管理船舶的安全营运动态,避免疏漏,确保重大事项报告及时、准确、规范。

——2.根据重大事项的性质,适时开展公司和船长管理复查。如发生体系文件改版,体系内重大人事及机构变动及连续发生事故、滞留、处罚时公司开展管理复查,并纳入有效性评价内容,涉事船舶船长开展船舶管理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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