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火灾,这些隐患必须心中有数! 傅恒星 中国船检 2021-10-22 10:37

有道是水火无情,尤其发生在水上(船舶)的火灾,处理不当将是场灾难,带来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是相关船员家庭及公司不可承受之重。

近期火灾案例

2021年9月25日,某散装化学品船,在芜湖长江段危险品停泊区锚泊期间,轮机长等3名船员下船作业时发生闪爆,致3人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1年9月11日,在西西里岛以南地区,油轮“SAMUS SWAN”号机舱发生火灾,火被船员扑灭,但油轮失去动力,两名机舱人员在事故中受伤,其中一人伤势严重,被空运到医院。

2019年6月12日,中国籍某轮,航行途中二管轮驳油期间因操作失误,高压燃油从破损张口喷出飞溅至主机排烟管造成机舱火灾,致使两名船员受伤,部分设备受损。

2020年3月,某轮,靠泊期间,因2#发电机组高压油泵与进油管接头密封不严,燃油喷溅至排烟管,同时焚烧炉废油柜集油槽发生漫溢,废油自高处溅落至无绝热保护的2#发电柴油机排烟管,从而引发机舱发生火灾。

某轮,锚泊期间,夜间一无人看管船员房间起火,船员试图扑救没成功,大火燃烧5小时后自行熄灭。火灾造成生活区D层甲板及驾驶台侧翼严重损毁,所幸无人员伤亡。经调查,当时一笔记本电脑与冰箱共用同一插线板正在充电中,怀疑电路/设备短路引发火灾。

火灾地点及常见原因

1、驾驶台

驾驶台层,包括海图室、报务区、蓄电池室、电气设备间、控制中心及航行储藏室等场所,火灾原因多因为电气故障或吸烟/用火制度执行不到位。

2、甲板及货舱区域

● 货舱易燃易爆气体/液体/固体遇火源着火或爆炸;

● 液货船透气桅释放可燃蒸汽遇雷击着火;

● 在易燃易爆的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工具、违规使用/佩戴非防爆设备设施(非防爆手机、穿戴设备、照相机等)、携带火种在甲板作业、甲板作业未做好静电防护、设备接地故障、撞击或其他火花引发的火灾;

● 烟囱火星点燃缆绳、帆布、油污等易燃物; 

● 泵舱内电气故障、轴承高温、蒸气泄漏、非防爆器具等点燃易燃气体/液体或其他可燃物;

● 热工作业前,未严格执行许可制度,进行风险评估、测氧测爆,未有效隔离可燃物,现场无防火看护、现场操作不当等引发火灾;

● 船舶碰撞引起的火灾。

3、生活区

● 厨房:包括操作不慎引起的油火、油烟机集油槽、滤网着火、炉灶干烧或电气短路火灾;

● 船员房间:包括线路老化、私拉乱接电线引起的短路或过载、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无人照管房间持续通电的设备发热或烧损引燃易燃物、电子设备充电时电池严重发热或爆炸、开启的台灯倒伏在易燃物品上;照明灯罩高温烧熔后滴落至卧具、沙发等易燃物上、房间吸烟后烟蒂未完全熄灭丢进有易燃物的垃圾袋等。

4、仓库

包括电气短路等原因产生的火花或热源点燃仓库存放的可燃物、混放的不同性质化学接触反应引起火灾、堆放的物品热量积累自燃、照明等电气设备长期运行出现短路故障或烧损等。

5、机舱

高温场所,有各种机械、电气设备间断或持续运转,密布流动各种介质管线及燃润油舱柜。存在很多点火源及可燃物,所以一直是火灾高发场所。

火灾原因包括油液滴漏或喷溅至热表面、电气短路、设备故障产生高温点火源、扫气箱着火/爆炸、锅炉干烧、绝热包扎材料浸油、堆积的油面纱破布等发热自燃、泵舱的可燃气体通过穿舱轴密封、舱壁裂纹进入机舱等。

发生火灾需要同时具备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三要素,只要切断燃烧三角中任意一环都能避免火灾的发生。常见措施包括消除点火源、清理或隔离可燃物、减少或消除助燃物,如惰化等。

船舶火灾防控

1、火灾种类

船舶火灾可能包括棉、麻、毛、木材、纸张等有机固体物质火灾(A类),油舱柜的可燃液体火灾(B类),舱气、天然气、氢气等燃烧火灾(C类),物体带电燃烧,如电马达、电缆等(E类)及厨房烹饪物火灾,如动植物油脂(F类),或上述2种及以上火灾的组合。

2、灭火时机

典型火灾分为初起期、发展期、最盛期、减弱至熄灭期。有资料显示,灭火的最佳时机是着火起初期的3-10钟内,通常燃烧面积不大、火焰不高、燃烧速度较慢,如操作得当较容易扑灭。一旦在此时段未能控制及扑灭火患,后续的灭火难度可能将呈指数增加。

3、灭火行动

发生火灾后,第一时间应启动火警报警,必要时局部断电,准确判断火灾种类并冷静地选择合适的灭火介质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如果方法错误,无异于火上浇油,可能导致火灾发展及造成的损失进一步扩大。

虽然在船上不同的区域/设备附近布置了相应的灭火器材或系统,但确保广大船员能熟练掌握不同火灾的扑救方法依旧非常重要。为此,船队/船舶应在定期组织消防演习之外对消防相关理论知识进行培训及考核。

4、预防与控制

火灾猛于恶虎,防范胜于救灾!切实做好险情防控和隐患排查工作,是避免灾难出现的保障。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始终把人员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原则是:首先防止和限制可燃易爆系统的形成;其次,当燃烧或爆炸物质不可避免出现时,应尽可能消除或隔离各类点火源;最后,阻止和限制火灾爆炸态势的蔓延扩展,尽量降低火灾爆炸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事故给后续灾害恢复带来的不利影响。

5、后续行动

(1)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活动

● 组织开展消防隐患排查,船舶自查本轮消防设备、消防管理存在的缺陷并及时整改;

● 岸基根据现场检查或船舶消防检查视频,排查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跟踪纠正;

● 落实包括热工作业、货物及燃油作业等重点操作和热表面防护、高压燃润油接头处等重点部位的检查、维护及安全管理。

(2)组织消防安全互查,如月度自查、安全巡查、专项检查等,查找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包括消防安全张贴画、黑板报、知识竞赛等形式,熟悉火灾发生时如何报警、如何选用适用的灭火器材、如何有效处理初期火灾等知识和技能,提升船舶“四个能力建设”。

(4)做好灭火救援演练工作,确保船上所有可能产生火灾地点、场所全覆盖,所有人员熟悉自己的职责,熟练使用消防装备及消防器材。

船舶消防安全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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