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长江多处交通管制 信德海事网 2020-01-26 20:44

三峡水域

中新网宜昌1月25日电 (记者 郭晓莹)记者25日从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获悉,疫情防控期间,三峡海事局对长江干线三峡河段(庙河水域—庙嘴水域)相关船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三峡海事局通告称,从24日14时开始,管制水域内所有水路客运、渡运船舶暂停营运及航行作业,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三峡海事局要求,船舶停运期间,选择安全水域停泊,并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完)

武汉海事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武汉市政府相关要求,对长江干线武汉段相关船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0年1月23日12:00时开始,结束时间另行通告。 

二、管制水域

长江干线武汉段。 

三、管制要求

(一)禁止管制水域内所有客(车)渡船渡运; 

(二)禁止管制水域内夜游船营运; 

(三)途经武汉的客运班轮禁止在武汉停靠、上下旅客; 

(四)离汉船舶要做好人员体温检测,落实船舶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

(五)涉客船舶停运期间要选择安全水域停,并加强人员值守。

南京海事局

根据1月25日08:30江苏海事局紧急视频会议通知要求,请各码头单位向武汉地区下行抵宁的船舶进行通告:

1. 不得靠泊作业,必须移至154#抛锚(如已锚泊的船舶,不得移船靠泊作业,船方要设立专门的隔离舱室,并向南京海事局交管中心汇报);

2. 所有上行至武汉地区船舶立刻取消该航线计划,如无航线调整计划,移至154#抛锚,如上行至武汉周边地区的船舶,必须打开AIS设备,长江海事局将24小时全程监控,若擅自改变航线,将严肃处置;

3.如有问题请与南京海事局交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2395、025-58804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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