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适用范围(需强制申报的船舶)
自 2026 年 1 月 30 日起,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抵新船舶,必须提交海事健康声明(MDH):

过去 14 天内,挂靠过附件 A 所列国家 / 地区港口(Weast Bengai India)的船舶;
过去 14 天内,船上船员 / 乘客曾前往过附件 A 所列国家 / 地区的船舶。
二、申报要求与配套材料
申报时限:须在船舶抵达新加坡港前 12 小时,提交至港口卫生处(邮箱:Port_Health_CRO@nea.gov.sg);
申报性质:这是针对尼帕病毒的新增防疫措施,叠加了 2025 年 5 月 6 日(MPA 通告 2025 年第 06 号)原有的其他传染病 MDH 申报要求;
必附材料(无论船上是否有患病人员,均需同步提交):
● 船员 / 乘客名单;
● 船舶卫生证书有效副本;
● 最近 10 个挂靠港口清单;
● 所有体温超 37.5℃或身体不适的船员 / 乘客名单。
违规后果:未按要求执行,可能构成违反《传染病(检疫)条例》。
三、船长需落实的防疫措施
● 向船员 / 乘客普及尼帕病毒相关症状;
● 督促落实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 每日至少两次对全体船员 / 乘客进行体温检测;
● 将不适人员隔离至独立舱室(配独立卫生间),并立即消杀污染区域;
● 抵新前对船舶公共区域进行消杀(可在航行途中完成)。
往期精选
信德海事安全综合报道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08-26 来源:柴悝旎 中远保险经纪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12-03 来源:蓝鲸安检创新团队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