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重大涉外涉油污船舶碰撞案件,牵扯出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船载货物损害赔偿纠纷、油污清防污费用索赔、海洋环境损害索赔等多起诉讼…
面对疫情管控下,种种复杂情况,为高效化解纠纷,宁波海事法院“云上开庭”助力优化海商营商环境。
2020年3月18日,宁波海事法院审监庭通过“云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双方当事人均为外国主体、涉及纠纷标的额约2.18亿元人民币的船舶碰撞索赔案件,该案因涉及船舶漏油污染海洋环境而备受关注。
案情回顾
2018年12月24日,“佐罗(ElZorro)”轮(巴拿马籍)与“艾灵顿(Ellington)”轮(新加坡籍)在我国嘉兴海域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佐罗”轮约400吨基础油泄露,导致重大海洋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艾灵顿”轮船东向宁波海事法院起诉请求对方船东赔偿碰撞事故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法院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佐罗”轮船东提出反诉,也向法院申请设立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该设立油污基金案件系全国首例涉外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案件。
随着两个基金的成功设立,涉及该起碰撞事故的相关诉讼均进入宁波海事法院。据统计,除申请设立基金及债权登记的案件外,宁波海事法院共受理涉及该起碰撞事故的诉讼案件6起,分别为船舶碰撞损害赔偿责任纠纷、船载货物损害赔偿纠纷、油污清防污费用索赔、海洋环境损害索赔,涉案标的超5亿元人民币。相关案件的审理受到船舶保赔协会、中国油污理赔基金中心、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海洋、渔业、生态资源职能部门及其他国内外机构及行业的广泛关注。
法院审理
本案原定于2020年2月13日开庭,因疫情原因而延期。为了尽快开庭,经各方协商,决定以网上开庭的方式庭审。该案系宁波海事法院首次使用“云上法庭”设备进行网上开庭,在审管办技术人员的全力支持下,近三小时的庭审顺利进行。该案将于近期宣判。
此次“云上法庭”审理该起重大涉外涉油污船舶碰撞案件,是宁波海事法院在全面优化海商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又一创新举措,将线上审判与线下经济相结合,将疫情防控与不误主业两手抓,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努力为我省海洋经济发展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竞争有序、及时高效的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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