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海事安全局(AMSA)发布海事通知提醒称,船东、运营商、船长、船员、海事引航员和引航服务提供方均有义务提供安全的引航员登离船布置(pilot transfer arran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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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SA注意到,自2017年11月以来的六起不同的事故中,或因绳索断裂,或因引航梯未固定好,这些都使得引航员被置于危险之中。此外,AMSA 还经常收到有关不符合引航员登离船布置的报告和投诉。
因此,提醒船东、运营者、船长和船员,引航员登离船布置,包括引航员梯,必须符合2016年第21号海事令Marine Order 21(Safety and emergency arrangements)2016(MO21)。
MO21履行澳大利亚根据《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第五章第23条(SOLAS V/23)所承担的义务。
引航员登离船布置标准
每当引航员或其他人通过梯子登离船时,他们是将其生命安全托付给由船舶和引航艇船员所提供的引航员登离船布置。
SOLAS V/23中的要求是2012年7月1日或之后船上设备安装和引航员登离船布置的最低标准。
国际海事组织(IMO)标准详见:
●IMO第A.1045(27) 号决议——引航员登离船布置(IMO Resolution A.1045(27)-Pilot transfer arrangements),以及
●IMO第A.1108(29)号决议——对引航员登离船布置建议的修订。(IMO Resolution A.1108(29)-Amendments to the Recommendations on Pilot Transfer Arrangements(Resolution A.1045(27)))
SOLAS V/23.2.3还规定,引航员软梯应由制造商出具证明——证明符合SOLAS V/23或“符合本组织可接受的国际标准”,并提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799:2019“船舶和海上技术-引航员软梯”(ISO 799:2019“Ships and marine technology-pilot ladders”)。
当制造商证明引航员软梯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标准时,即符合SOLAS V/23的这一特定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它们并不相同。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A部分第10.1段要求船舶经营人制定程序,以确保船舶的维护符合相关规则和条例,包括引航员登离船布置。此类程序应包括定期检查引航员登离船布置和相关设备闲置状态时的储存问题。
引航员登离船布置
在确定是否需要安装组合梯时,应严格注意船舶的干舷,如果需要组合梯,应注意将此类梯子固定在船舶舷侧的布置情况。
在使用梯子之前,必须与引航船船长进行清晰有效的沟通,这对于确保引航员登离船布置的安全至关重要。引航船船长最适合判断梯子底部的正确高度,并在梯子或绳索就位后识别其任何潜在风险。
责任
人员转移的安全实践责任在于参与活动的每个人,包括船主、运营者、船长和船员、引航服务提供者、引航员和引航船船员,以及被转移的人员。所有各方都应遵守条例的精神和意图,以确保安全不受损害。
如果引航员对所提供的引航员登离船布置的安全持有怀疑态度,应拒绝按照该安排进行操作,直到船长和船员将安排调整至安全为止,并需将情况报告AMSA。如果出现这种情况,AMSA将努力及时采取后续行动,如果船舶没有停靠澳大利亚港口,AMSA将与船旗国进行后续联系。
标准的实施
在进行港口国检查时,AMSA检查员将特别注意所有设备的材料状态以及MO21、第A.1045(27)号决议、ISO 799:2019、MSC.1/Circ.1428和MSC.1/Circ.1495/Rev.1的执行情况。
在最近的港口国检查中,AMSA注意到引航员梯是用边绳拼接而成,AMSA认为这类引航员梯是不符合要求的,因此,建议船舶运营方和船长及时检查其引航员梯是否有侧绳接头。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符合参考标准本身也并不能完全保证安全性。因此,监督引航员登离船布置的船长或相关负责人应评估是否需要采取补充措施,例如救生衣、安全带、救生索或救生圈,以加强使用引航员登离船布置的相关人员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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