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人士表示,航运监管机构没有遵守其为《巴黎协定》做出贡献的承诺。
国际海事组织(IMO)同意了一项提议,即在2023年至2026年间,每年将船舶的碳强度降低2%。
《碳强度指标(CII)法规》要求从2023年开始采取一系列短期措施。
这些计划的最终目标是到2030年将现有船队的碳强度降低40%。
这些措施包括一系列法规,包括CII、现有船舶能效指数(EEXI)和增强型船舶能效管理计划(SEEMP)。
在此之前,国际海事组织秘书长Kitack Lim在海洋环境保护委员会(MEPC)上告诉国际海事组织的代表,随着国际海事组织脱碳目标的临近,各方必须就相关措施达成一致。“不能失败,”他说。
然而,参加MEPC会议的非政府环保组织(NGO)发表的一份联合声明称,该协议是“一套软弱、毫无决心的短期政策措施”,将使航运业每年10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继续上升,到2030年上升16%。
该组织表示:“国际海事组织没有抓住未来十年推动绿色技术发展的机会,也没有让航运业与《巴黎协定》保持一致,而是再次让企业、造船厂和船旗国以及石油国家控制影响地球宜居性的政策结果。”
该提案以微弱优势获得通过,但由于力度不够,一揽子措施遭到了大量反对。
正如早些时候报道的那样,许多欧盟成员国和太平洋岛国希望在CII下看到碳排放效率目标翻倍。他们还对缺乏强制措施感到不满。
包括日本、韩国、挪威、新加坡、巴哈马和利比里亚在内的主要航运国家投票支持该方案。
看来,短暂的线上会议和达成协议的时间压力,可能已经说服了足够多的国际海事组织成员国支持一揽子措施。在2026年之后重新设定目标的可能性,也有助于该计划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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