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4条油轮在中东Fujairah被袭,之后伦敦战争险委员会迅速增加阿曼、阿联酋、东经58度以西的阿曼湾以及波斯湾及其附近水域为高风险区域(俗称“战区”)。2019年6月,又有两条油轮( “FRONT ALTAIR” 轮、“KOKUKA COURAGEOUS” 轮)在该水域遇袭。中东安全形势的恶化引发了全球的关注。
近期英士北京的首席代表劳玮裕先生就该问题接受了Lloyd’s List的采访。劳律师提醒船东:目前市场上普遍使用的战争风险条款(例如适用于期租租约的BIMCO CONWARTIME 2013条款,适用于程租租约的BIMCO VOYWAR 2013条款)并不一定能够让船长或船东,有权以这些袭击事件为由,单方面地不按租约或提单的约定、拒绝前往这些高风险水域和港口。
BIMCO条款对 “war risk” 的定义为:
“any actual, threatened or reported war, act of war, civil war or hostilities; revolution; rebellion; civil commotion; warlike operations; …, which, in the reasonable judgement of the master and/or the owners, may bedangerous or may become dangerous to the vessel, cargo, crew or other persons on board the vessel”
“任何已实际发生的、威胁将要发生的、已报道的:战争、战争行为、内战或敌对状态、革命、叛乱、民众骚乱、类似战争行为……,以上行为,根据船长或船东的合理判断,对船舶、货物、船员(或船上的其他人员)可能有危险,或可能将要有危险。”
基于以上定义,某水域或港口是否有危险,是依据船长或船东的合理判断 “是否可能有危险”,法律上没有更严格的要求。英国法对 “in the reasonable judgement of the master and/or the owners, may be dangerous” 的解释是 “real likelihood or real danger” (“真实的可能或真实的危险”)。
劳律师指出:上述袭击事件虽然增加了船长和船东对安全的担忧,但仅仅是担忧还不足够令船长或船东有权不遵守租约或提单的约定、拒绝前往高风险水域和港口。
劳律师提醒船长或船东:决定拒绝前往高风险水域或港口时,须要一案一议,须要研究当时的安全形势(袭击的频次和强度),须要研究具体事实和合同条款。船东冒然不遵守租约或提单的约定、拒绝前往高风险水域或港口,船东可能构成毁约、进而面临租家或货方的索赔。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信德海事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和图片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投稿或联系信德海事:
admin@xindemarine.com
04-02 来源:信德海事网
05-09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12 来源: Drewry德路里
01-16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18 来源:信德海事
05-29 来源:信德海事网
07-12 来源:SinorigOffshore
01-01 来源:信德海事网
10-20 来源:信德海事网 马琳
03-25 来源:世界海运 作者李姗晏,李永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