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海事网-专业海事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国际海事仲裁机构、联营律所在临港新片区设业务机构,奖100万元

在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的国际商事海事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等争议解决机构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设立中外或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也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

5月21日,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下称“《若干政策》”),鼓励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总部或业务机构;鼓励相关机构或个人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各类法律服务机构。

“很多企业来新片区投资兴业,比较关注新片区的法律营商环境,海外企业愿意选择调解、仲裁、非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制度创新和风险防范处相关负责人徐梦飞表示,如果在新片区可以设立这样的业务机构,这些企业就不需要前往香港、新加坡、伦敦等地仲裁,“而且新片区的仲裁也会得到相关法院的认可和执行。”

“境外仲裁等争议解决机构只有在新片区才能设立业务机构。”徐梦飞表示,目前已有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一批知名境外仲裁机构有意向落户临港新片区,正在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洽谈中。

除争议解决机构及中外或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若干政策》还提出,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总部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定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上一年度入选世界著名法律评级机构榜单的,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前来临港新片区设立分所或代表机构的,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50万元。

在临港新片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实际租赁办公面积和用途,经测量核实确认后,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按照1.00元/平/天的补贴标准,拨付至楼宇(园区)运营主体,由运营主体视具体情况统筹分配。

在临港新片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非营利性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实际租赁办公面积,按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

按照临港新片区相关人才引进与保障政策,法律服务机构中的法律人才可享受专项奖励等人才奖励,人才公寓、公租房等安居保障,以及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便利条件。

在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的外籍法律人才享受电子口岸签证便利;对拟长期工作的,新片区进一步放宽其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等限制,可一次性给予2年及以上的工作许可。符合认定标准的,其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缩短审批时限。

在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的入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办理长期(最长有效期10年)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免办工作许可。

此外,为临港新片区各级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及海外企业的重大政府/商事谈判、诉讼、仲裁、调解、主导国际行业标准制定并发布、参与国际条约制定或修改等涉外法律服务事项作出突出贡献,挽回或获得重大权益,产生重大国内外影响的法律服务机构,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外部评议后,给予最高100万元专项奖励。

其中,在最高人民法院、国际仲裁机构、G20 成员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取得胜诉裁判,或被司法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向全国表彰推广的,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每个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度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新片区还将探索针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无税无票不申报”制度,对当期无应税收入且未做票种核定的法律服务机构,免于办理部分税种的申报纳税。对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境外法律服务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给予补贴。

以下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全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

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集聚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和高端法律服务人才,完善临港新片区商事纠纷“诉讼、调解、仲裁”一站式解决功能,推进临港新片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着力营造一流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国发﹝2019﹞15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办法》(沪府令19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9﹞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临港新片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的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及有关组织。

(一)境内外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等争议解决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的业务机构。

(二)律师事务所(含国内律师事务所分所、外国及港澳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联营律师事务所)、公证、司法鉴定、域外法律查明等法律服务组织或机构。

(三)其他有利于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业国际化或加强国际法律合作交流的组织或机构。

二、支持内容

(一)机构落户奖励

1.鼓励境内外知名法律服务机构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总部或业务机构;鼓励相关机构或个人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各类法律服务机构。

(1)对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总部的律师事务所,经司法部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定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或上一年度入选世界著名法律评级机构榜单的,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前来临港新片区设立分所或代表机构的,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50万元。

(2)对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总部的律师事务所,经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评定为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50万元。前来临港新片区设立分所的,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20万元。

(3)对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中外或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的,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

(4)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的国际商事海事仲裁机构、调解机构等争议解决机构,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100万元。

(5)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公证、司法鉴定、域外法律查明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可申请一次性专项奖励20万元。

(6)经中央国家机关(含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批准同意在临港新片区设立、有利于推动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业国际化或加强国际法律合作交流的组织或机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专项奖励。

(7)落户临港新片区,对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业国际化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组织或机构,可以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专项奖励。

(二)办公用房扶持

2.对在临港新片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实际租赁办公面积和用途,经测量核实确认后,由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按照1.00元/平/天的补贴标准,拨付至楼宇(园区)运营主体,由运营主体视具体情况统筹分配。对在临港新片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非营利性法律服务机构,根据实际租赁办公面积,按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

3.对在临港新片区建设法律服务集聚区的开发主体,按装修设计和年租金最高100%的比例给予补贴,并可给予一定运营补贴。

(三)人才保障与便利

4.人才生活保障和便利。按照临港新片区相关人才引进与保障政策,法律服务机构中的法律人才享受专项奖励等人才奖励,人才公寓、公租房等安居保障,以及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便利条件。

5.直接贡献奖励。对符合本政策规定的法律服务机构中的法律人才,可以申请认定为高端人才,按其上一年度对临港新片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一定奖励。

6.人才出入境及停居留便利。在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的外籍法律人才享受电子口岸签证便利;对拟长期工作的,进一步放宽其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等限制,可一次性给予2年及以上的工作许可;符合认定标准的,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缩短审批时限。在临港新片区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的入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办理长期(最长有效期10年)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免办工作许可。

(四)高端法律服务奖励

7.经济贡献奖励。对落户临港新片区的法律服务机构,按其上一年度对临港新片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一定奖励。对为临港新片区提供实质帮助、重要信息、主导推进具有重大影响力和贡献度的招商引资等项目的法律服务机构,可以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专项奖励。

8.专业服务奖励。为临港新片区各级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及海外企业的重大政府/商事谈判、诉讼、仲裁、调解、主导国际行业标准制定并发布、参与国际条约制定或修改等涉外法律服务事项作出突出贡献,挽回或获得重大权益,产生重大国内外影响的法律服务机构,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组织外部评议后,给予最高100万元专项奖励。其中,在最高人民法院、国际仲裁机构、G20 成员国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取得胜诉裁判,或被司法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协会向全国表彰推广的,每个项目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每个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度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9.举办活动奖励。对在临港新片区召开与法治营商环境、国际化法律服务等主题相关的具有国内外重要影响力的会议、论坛或培训的,经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事先审核同意,可按照实际支出费用最高40%的标准,给予每场活动最高5万元、每个法律服务机构每年度最高20万元的补贴。

(五)其他扶持措施

10.支持临港新片区内银行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凭收付款指令直接为法律服务机构办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直接办理法律服务业务下的跨境人民币收入在境内支付使用。

11.探索针对法律服务机构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无税无票不申报”制度,对当期无应税收入且未做票种核定的法律服务机构,免于办理部分税种的申报纳税。对在临港新片区工作的境外法律服务人才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部分给予补贴。

三、附则

(一)本政策条款若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制定的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落实。

(二)扶持对象应承诺自享受扶持政策起,5年内不迁离临港新片区,否则应返还已领取或享受的相关奖励与补贴。扶持对象享受的各类奖励与补贴总和原则上不得超过扶持期内对临港新片区的地方经济发展贡献额。

(三)扶持对象如通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资格并追缴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失信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四)本政策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来源:澎湃新闻

信德海事网,专业海事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信德海事网无关。信德海事网仅转载,免费分享给大家,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内容和图片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图片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果因此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与信德海事网无关。如涉及侵权等相关事宜,请联系本站,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投稿或联系信德海事:

media@xindemarine.com

热门推荐
  • 世界十大船级社介绍

      船级是表示船舶技术状态的一种指标。在国际航运界,凡注册总吨在100吨以上的海运船舶,必须在某船级社或船舶检验机构监......

    04-02    来源:信德海事网

    分享
  • 低调中快速发展的公司Oldendorff是如何运营

      给您讲个故事,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个不管市场好不好,都在赚钱的故事。 故事的主角,依然是信德海事网此前多次介绍过......

    05-09    来源:信德海事网

    分享
  • 全球集装箱运价指数更新

      德路里最新发布的全球集装箱运价指数(WCI)显示,该综合指数本周下跌0.9%,但较2019年同期上升115.9% ●2020年初至今,WCI运......

    10-12    来源: Drewry德路里

    分享
  • 【数据】2019全球、中国LNG出口、航运、港

      2019年全球液化LNG主要指标 ※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将液化天然气作为取代石油和煤炭的能源,推动了需求的增长。同时伴随着......

    01-16    来源:信德海事网

    分享
  • 海工巨头McDermott 2019年订单激增的背后

      2019年上半年,全球海工承包商McDermott订单激增,多个海工领域,全球多个市场同时开花,半年时间内落地了十多个或大或小......

    07-12    来源:SinorigOffshore

    分享
  • 世界两大船东巨头BBC Chartering以及JUMBO结成

      世界两大船东巨头BBC Chartering以及JUMBO结成战略同盟......

    10-18    来源:信德海事

    分享
  • 海盗区、报告区、战区——与船舶安全相

      与船舶安全相关的几个区域的解读 这些年来,全球范围内海盗袭击频繁发生,国际航运机构和组织在在受影响的地区建立了......

    05-29    来源:信德海事网

    分享
  • 中国出发,这种小船,每天挣到70000美元

      2021年集运市场火爆,干散货航运市场整体也堪称乐观,受益于这两块市场的整体强势以及油价回升以及海工业务的好转,今......

    01-01    来源:信德海事网

    分享
  • 仅有一艘船的干散货航运公司Castor Marit

      信德海事网2月11日消息,近日干散货航运公司Castor Maritime Inc.发布官方通告宣布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已批准该公司在纳斯达克资......

    02-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分享
  • 台诚轮“TAI HONESTY”太平洋救助落水人员

      新年伊始,隶属于台湾航运所属轮台诚轮(TAI HONESTY)于1618LT(2218UTC),03-01-2021航行于离墨西哥西海岸350海里(GPS PSN: 10-14.8N......

    01-12    来源:信德海事网

    分享
返回列表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Ctrl+D 将本页面保存为书签,全面了解最新资讯,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