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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信息及全球港口政策汇总更新(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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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应对2019-nCoV新型冠状病毒的爆发,一些国家、港口和组织正在公布实施相关限制性措施。以下是我们所收集的影响船舶运行的最新信息简要。由于受微信公众平台篇幅限制,全文将分为“亚洲篇”、“欧洲篇”、“非洲篇”、“美洲+大洋洲篇”进行更新,敬请参考:

●亚洲篇(2020.03.27)

●欧洲篇(2020.03.27)

●非洲篇(2020.03.27)

●美洲/大洋洲篇(2020.03.27)

亚洲篇(2​020.03.27)

巴基斯坦

*通代GAC(3月26日):

巴基斯坦政府决定由3月26日星期四起暂停所有类型的国内定期/非定期、包机和私人飞机客运航班,直至4月2日为止。由于航班停飞,船员更换必须暂停。港口业务和海关服务视为基本服务,不受封锁影响。所有港口和码头的运作都没有中断,并按照规定的COVID-19应对计划进行。不过,可能会出现业务上的延误。

*通代GAC(3月25日):

"鉴于COVID-19的各种国际旅行限制,巴基斯坦国际航空公司(PIA)已宣布暂停所有国际业务,直至4月4日。从3月24日起,所有国内航班将无限期关闭真纳国际机场、卡拉奇和苏库尔机场。

巴基斯坦铁路公司已经暂停所有客运列车的运营,直到3月31日。

所有港口和码头都在运行,并按照港口规定的COVID-19响应计划,确保持续经营。不过,可能会出现业务上的延误。"

*通代GAC(3月22日):

由于全球冠状病毒爆发,从当地时间3月21日星期六20时起,巴基斯坦所有国际航班暂停两周。货运航班将继续按原计划运行。

*通代GAC(3月21日):

巴基斯坦政府对COVID-19发布了指令和响应行动,摘要如下:1.在上午11时至下午1时(PST),只有特定贸易商和代理方可访问相关部门;2.所有清关代理或者贸易商与有关人员通电话。如有必要,将举行视频/Skype/电话会议。3.周六工作轮换名单将会发布,以满足正常要求。4.所有患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哮喘、流感及发烧的船员/官员均不得随意进出。5.根据有关应对COVID-19响应计划,所有港口和货物运输活动目前正常。

*通代GAC(3月13日):

巴基斯坦海事部门(港口航运部)已经建议,申请前往港口地区的NOCs时,港口码头经营人和相关私营公司必须提供卡拉奇港口卫生官员的医疗证明,证明来自全球其他99个国家的外国人没有感染病毒。

*通代GAC(2月26日):

根据2005年《国际卫生条例》,在出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后,货船不需要额外的熏蒸。但是,根据《国际卫生条例》[IHR-2005]和《巴基斯坦卫生条例-1974》,对于抵达/离开的船舶和乘客,将继续严格执行现有的国际议定书而不受影响

*新加坡远详咨询(2月26日):

1、所有抵港船舶需要向PQA Control汇报船上人员健康,没有发热症状,没有呼吸困难症状;

2、如果有疑似新冠症状的船员,要报告港口健康部门;

3、外国船舶禁止船员下船;

土耳其

*通代GAC(3月25日):

由于伊兹米特地区的卫生检查出现拥堵,海关将在当地时间00:01至08:00之间暂停管制。根据码头计划,船只可在抵达后在伊兹米特锚地抛锚或在码头停泊。但是,如果他们在00:01 LT到08:00之间到达,他们将不得不等到08:00海关管制。

*通代GAC(3月24日):

"土耳其政府最新决定禁止65岁的老人进入公共场所。因此,在土耳其海峡的一些老引航员(60岁以上)已经退役。

3月20日、21日及23日,在Canakkale海峡双向通行,与过去6个月的VTS申请情况相反。最新的申请主要是单向(护航船)航行,后来平均每天增加两艘船只。

在三月的第一周,在Canakkale海峡等待北上的时间不到一天。在3月中旬,等待时间上升到不到2天,3月23日起已达到3天。由于COVID-19疫情影响。Canakkale海峡的等待时间预计可能会增加到一个星期,"

*通代GAC(3月22日):

土耳其受限制国家和地区名单数量已增加到68个,具体包括:阿尔及利亚、奥地利、孟加拉国、比利时、保加利亚、喀麦隆、加拿大、中国、哥伦比亚、捷克共和国、丹麦、吉布提、多米尼加共和国、厄瓜多尔、埃及、英格兰、赤道几内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危地马拉、匈牙利、印度、伊朗、伊拉克、爱尔兰、意大利、象牙海岸、约旦、哈萨克斯坦、肯尼亚、科索沃、科威特、拉脱维亚、黎巴嫩、马其顿、毛利塔尼亚、摩尔多瓦、蒙古、黑山共和国、摩洛哥、尼泊尔、荷兰、尼日尔、挪威、阿曼、巴拿马、秘鲁、菲律宾、波兰、葡萄牙、安哥拉共和国、沙特阿拉伯、斯洛文尼亚、韩国、西班牙、斯里兰卡、苏丹、瑞典、瑞士、台湾、乍得、突尼斯、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阿联酋、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

*通代GAC(3月18日):

奥地利、英国、爱尔兰和阿联酋这四个国家也被列入土耳其应对COVID-19疫情的限制名单,该名单3月17日已增加到20个。另外,四个国家和地区已经被移除,即新加坡、香港、泰国和日本。

限制名单详细如下:

意大利、中国大陆、奥地利、英格兰、爱尔兰、伊朗、伊拉克、韩国、阿联酋、德国、瑞典、荷兰、法国、西班牙、丹麦、挪威、比利时、埃及、瑞士、沙特阿拉伯

飞往意大利、德国、法国、西班牙、挪威、丹麦、比利时、奥地利、瑞典和荷兰的航班将暂停至4月17日。飞往中国、伊朗、伊拉克、韩国、纳赫切万、沙特阿拉伯的航班将暂停至4月1日。

*通代GAC(3月15日):

由于COVID-19的传播,土耳其已将8个欧洲国家加入其受限国家名单,使受限国家总数从9个增加到17个。现在的清单如下:意大利、中国、新加坡、香港、泰国、伊朗、韩国、日本、德国、瑞典、荷兰、法国、西班牙、丹麦、挪威、比利时。

飞往意大利、德国、法国、西班牙、挪威、丹麦、比利时、奥地利、瑞典和荷兰的航班于3月14日当地时间8时起暂停,直至4月17日为止。

飞往中国、伊朗、伊拉克、韩国、纳希切万、沙特阿拉伯的航班已暂停至4月1日。

拟在土耳其港口停靠的船舶:

所有船舶应在抵达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相关卫生部门申报下列文件,并在邮件中抄送指定代理:

海上健康申明;

最后停靠的10个港口名单;

发烧测量报告(最近3天)

船员名单(显示所有船员登船日期、时间和地点)。

船舶到达后进行卫生检查,如发现无问题,可办理入境清关手续。

虽然有14天的潜伏期,但对来自上述受限制国家的船只在土耳其港口没有商业限制。但是在这一阶段,土耳其警察部门不会给任何在土耳其港口停留的船员发放岸上通行证。

可以更换船员,但当局要求提供文件,显示下船船员最后登船的日期、时间、地点和在更换船员上船前的航班信息。下船船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离船。

拟通过土耳其海峡的船只

所有船舶应在抵达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相关卫生部门申报下列文件,并在邮件中抄送指定代理:

canakkale@hssgm.gov.tr(适用由南向北通过的船舶)

rumelifeneri@hssgm.gov.tr(适用由北向南通过的船舶)

船舶应准备下列文件以便在过境前交给卫生船进行卫生检查。

1份船员名单

国际吨位证书(副本)

船舶免于卫生控制措施证书

海事健康申明

上一港口清关文件

货物仓单

发烧测量报告(最近3天)

最后10个停靠港信息。

*通代GAC(3月3日):

根据土耳其当局提供的最新信息,香港、泰国和新加坡已从被认为与COVID-19有关的有风险的国家名单中删除,目前的风险国家名单中包括:日本、中国、韩国、伊朗、意大利。

如果船舶在过去14天内停靠在风险国家的港口,他们可以在没有登船代理亲自登船的情况下进行下列操作:

1、供应补给、备件等上船;

2、更换船员;

3、船员换班中的上下船地点和日期需要记录。另外,技术人员登船仍被限制。

如果过去了15天,那么船舶可以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准许相关人员登船。

如果在过去14天内挂靠了任何一个风险国家,船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最近10个挂靠港;

-最新的船员名单(包括船员登船的时间和港口);

-海事健康声明;

-船员体温记录(应该在抵达土耳其海峡前24小时测量)

上述文件原件,签字盖章后交代理。

*通代GAC(3月4日):

必须获得“General Directorate of Health for Borders and Coasts”的许可才能与船舶进行任何目的的接触,如船员更换或监督/技术人员登船等。为了获得当局的许可,该船必须申报最后10个挂靠港。如果最后10个挂靠港包括“有风险”国家中的任何一个,则船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

-过去10个挂靠港

-最新的船员名单(包括登船日期和时间及登船港口)

-海事健康声明

-船员体温测量名单(应在抵达土耳其海峡前24小时测量)

上述文件原件,签字盖章后交代理。

此外,在过去14天内,如果一艘船舶在过去挂靠的10个港口中包括这些“有风险”国家,其船员不得下船。

“有风险”国家名单:日本、韩国、香港、泰国、新加坡、伊朗、中国、意大利。

*通代GAC(2月25日):

土耳其港口的所有更换船员操作(中转、港口停靠等),如果船舶最后10个停靠港在中国、香港、伊朗、日本、新加坡、韩国或泰国,当局要求所有船员出示体温测量报告。如果没有测量报告,船员的更换工作就无法进行。

此外,如果离船人员的护照显示他们进入中国或伊朗库姆(Qom),他们将不被允许进入土耳其,即使船舶正在过境,他们也将被遣返。

*通代GAC(2月8日):

在海上入口采取的措施:

1、挂靠过2019-nCoV疫区的船舶船员应尽量减少与陆地的接触。在这些港口要避免与患病的人员接触,除非必要情况,否则不要前往卫生中心。要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宠物,要注意手部卫生。

2、如果来自2019-nCoV疫区的乘客或船员在抵达土耳其港口时新出现染病症状(发热、咳嗽、咽喉痛、呼吸困难),他们需要被安排在船上的医疗室或者单独的房间。此情况需要报告给电话卫生中心(212 444 8353)并且接受指示采取相关措施。

3、所有采取的防疫步骤要符合the Public Health General Directorate 2019 nCov Disease Health Care Workers guide。如果乘客和船员呈现的染病症状可能是2019-nCoV,需要联系卫生委员会并采取必要的步骤,将这些病例转移到指定的医院。

4、对于疑似病例,所有接触这些病例的卫生人员或其他公共部门的人员需要佩戴医用口罩,接触后需要用肥皂和清水洗手至少20秒钟。如果没有肥皂和水的话,无水酒精洗手液也可以用。

5、对于乘坐飞机抵达土耳其的来自疫区的船员和乘客,如果出现患病情况,非土耳其国籍的需要先将情况报告给他们国家的代表。

在土耳其海峡采取的措施:

1、船舶自外国港口航经土耳其海峡,前往另一外国港口或者想要自由穿越土耳其港口,可以在土耳其海峡申请银行服务,与岸基沟通管理船员换班、病人转移、修理等事宜。

2、来自外国港口的船舶在进入土耳其海峡前需要提供海事健康声明至https://www.hssgm.gov.tr/onlineislemler/DenizSaglikBildirimiGiris.aspx或者提交给相关的卫生检查中心rumelifeneri@hssgm.gov.tr(for the Bosphorus)or rumelifeneri@hssgm.gov.tr(for Canakkale)。

3、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货物舱单、吨位证书应在状况监测时完整地提供给相关的卫生检疫人员。

4、船舶制定的海事健康公告将会被仔细的检查以便去对船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船舶是否可以接受引航船长的服务,去执行人员换班,以及病人转移和靠岸是否可以被执行。

5、如果风险评估认定一个船舶存在公共卫生风险,情况将会被告知船舶交通服务处,引航船长在上船时会佩戴个人防护设备,医用口罩和手套。

6、如果在船上发现2019-nCoV疫情,符合此病毒感染症状的船员和乘客将会被要求转移下船并移送到合适的医院。

印度

*通代GAC(3月25日):

"印度多个邦现在已经宣布全面封锁直到月底(3月31日)。只要求“必要服务”供应(医院、医药商店、杂货店和蔬菜店)。

3月23日,印度政府航运部发布了一项命令,澄清港口相关活动被视为“必要服务”。因此,希望港口业务不会暂停。然而,由于封锁暂停了除必要服务以外的所有活动/运营,地区边界被封锁,在引水、劳工、人员、车辆、卡车运输、货物撤离、港口代理、CHA和其他参与船舶/货运业务的利益攸关方的运营方面可能会出现困难。大多数地点的人力也大幅减少。

D.G航运公司最新发布的指南要求所有港口对来自受限制国家/港口的船舶实行14天的强制检疫。"

*通代GAC(3月25日):

The BPTS[Berthing Policy&Tariff Structure]将从2020年5月1日起生效(而不是之前公布的2020年4月1日)。由于COVID-19的流行情况,推迟了生效时间。

*通代GAC(3月22日):

"根据印度D.G.航运公司的最新通告,所有来自COVID-19受影响国家的船舶需要等待14天的强制检疫,才能获准靠泊,并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性甄别程序,以便给予开始货运作业的最后通关许可。

如果任何船只在抵达时/在完成强制检疫14天之内需要立即靠泊,将需要遵守所有要求。如果遵守规定,港口卫生官员/检疫当局将执行强制性检查程序。此后,并且只有当一切都井然有序时——船舶才能开始货运作业。

与此同时,新加坡港已不再被视为一个受限制或受影响的国家,印度当局已将其从名单上删除。从新加坡加油直接到印度船舶在抵达后将可停泊,但前提是在新加坡没有更换船员。"

*通代GAC(3月22日):

"从即日起,停靠受感染港口后抵达孟买的油轮必须在离开该港口后完成14天的检疫,该规定之前只适用于干散货船。

-仅为加油目的而在受感染国家的任何港口停留的船舶,不应计算在离港后14天内。

-在离开受感染港口14天之后抵达印度港口的船只无需遵守附加要求。

-在孟买港停泊船只需要得到副管理员的书面许可。"

*通代GAC(3月20日):

"鉴于COVID-19被世界卫生组织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宣布在全球大流行,以下限制措施将从2020年3月19日起生效:

所有来自中国、意大利、伊朗、韩国、法国、西班牙、德国、阿联酋、卡塔尔、阿曼和科威特最后停靠港的船只,在KoPT可以接受之前,必须从最后停靠港出发之日起开始开始实行为期14天的隔离检疫。

上述指示将有效期至3月31日,后续将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加以审查。其他由港口卫生组织将不时地制定标准作业程序指引,以供遵守。"

*通代GAC(3月19日):

"所有船船舶,不论船旗及最后一个港口,不论是在沿海航行或在外国航行,均须于抵达前至少24小时内将下列文件发邮件给quarantine.ppt@gmail.com同时抄送CMO/DC/PHO用于申请检疫证书/卫生许可,CMO/DC/PHO邮箱地址如下:

cmo@paradipport.gov.in

dc@paradipport.gov.in

rohfwbbs@rediffmail.com

panigrahir03@gmail.com

申请文件如下:

1.海事健康声明(MDH)

2.免予卫生控制证书(SSCEC)

3.船员名单及登船日期和地点

4.最后10个停靠港(航次备忘录)

5.疫苗接种表

6.抵达时自我申报

7.每日健康声明-体温

在申请卫生许可之前,船舶必须在DTR中进行申报。未经检疫或卫生许可的任何船舶不得进入港口。船舶须将上述文件以邮件形式发出。

在下列情况下,船舶须在锚地进行检疫:

-直接或间接从中国、韩国、日本、伊朗、意大利、香港、澳门、越南、马来西亚、印尼、泰国、台湾、阿联酋、卡塔尔、阿曼、科威特、菲律宾和新加坡驶离上述国家港口的船舶(如涉及货运作业),将在锚地接受检疫,直至离港14天为止。

-任何登陆船舶的船员,如果在过去一个月内曾到过上述国家,则该船舶将在该船员登船后进行为期14天的隔离。

-任何船舶的船员出现COVID-19的症状(发烧,咳嗽,呼吸问题等),该船舶将被隔离,CMO/PHO将决定进一步的行动。

本通告取代先前类似的所有指示。"

*通代GAC(3月18日):

除现有的签证限制外,以下旅行限制将于2020年3月18日格林尼治时间1200时起生效:

所有来自欧盟(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西班牙和瑞典)、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土耳其和英国的乘客已经被禁止通过从海陆空进入印度。这一限制将于2020年3月18日格林尼治时间1200时起生效,是临时措施。

下述较早的签证限制也将继续有效:

所有除了持有外交官、公务护照、联合国/国际组织、受雇人员、项目签证人员和商业航空公司的机组人员所持的签证以外,持有普通签证的旅客如还没有进入印度,将从格林尼治时间2020年3月13日1200时至2020年4月15日禁止进入印度。

所有已在印度的外国人的签证仍然有效。

目前在印度的外国人的OCI卡仍然有效。

目前不在印度的OCI卡持有人享受的免签证旅行便利一直被搁置到2020年4月15日。

任何外国公民(包括OCI卡持有人)如因迫不得已的理由前往印度,可联络就近的印度使馆办理新签证。

*通代GAC(3月14日):

任何来自COVID-19病毒感染国家的船舶需在JSW Jaigarh港口锚地停留,直到已超出14天潜伏期。在整个锚地期间,应每天监测海员的健康情,要求代理每天发送船员的温度报告。在完成从受影响国家的最后一个港口出发的14天之后,Ratnagiri PHO要求提供船舶入境卫生检疫证。

印度政府已经决定,在3月31日前,任何来自国外的游轮都不得停靠印度港口。

*通代GAC(3月13日):

3月11日,特朗普总统宣布受疫情实施下列签证限制:

除发给外交官、官员、联合国/国际组织、就业、项目签证外,所有现有的发给任何国家国民的签证将暂停至2020年4月15日。该法案将于2020年3月13日格林尼治时间12点起生效,在任何前往印度的外国人出发的口岸生效。

所有已在印度的外国人的签证仍然有效。他们可通过e-FRRO与就近的FRRO联系,办理签证延期/转换等手续,或申请任何领事服务。

本处给予OCI卡持有人的免签自由行的设施将暂停服务至2020年4月15日。该法案将于2020年3月13日格林尼治时间12点起生效,在任何前往印度的外国人所在地出发口岸当地时间生效。

对于任何因有迫切原因需前往印度的外国公民,可以就近联系印度代表办理新的签证。

所有在2020年2月15日或之后曾抵达并访问过中国、意大利、伊朗、大韩民国、法国、西班牙和德国的入境旅客,包括印度国民,应接受至少14天的隔离检疫。该法案将于2020年3月13日格林尼治时间12点起生效,在任何前往印度的外国人所在地出发口岸当地时间生效。

通过陆路边境的入境通道将被限制在设有医疗筛设施的指定移民检查站。

除上述签证限制外,现根据卫生和家庭福利部的指示,发出以下旅游提示:

目前在国外的印度国民应避免非必要的旅行,到达印度将被隔离检查至少14天。

强烈建议所有印度国民避免一切不必要的出国旅行,若从国外返回将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检查。

*通代GAC(3月12日):

从即日起,JNPT-Nhava Sheva(孟买)内所有来自国外的货船必须接受为期14天的检疫隔离(自离开最后一个外国口岸之日起算),即时生效。随着在印度追踪到更多的经证实的COVID-19病例,在过去几天里,政府现在处于高度警戒状态,以发现并阻止任何可能的、以任何形式广泛传播的社区传播。

*通代GAC(3月10日):

从即日起,JNPT-Nhava Sheva(孟买)内所有来自国外的货船必须接受为期14天的检疫隔离(自离开最后一个外国口岸之日起算),即时生效。随着在印度追踪到更多的经证实的COVID-19病例,在过去几天里,政府现在处于高度警戒状态,以发现并阻止任何可能的、以任何形式广泛传播的社区传播。

据了解,过境时间超过14天的船舶在抵达时将有资格获得泊位(在完成检疫期和隔离期后排队等候的其他高级船舶除外,因为该病毒的潜伏期为14天,因此已获得港口卫生局的必要许可。过境时间少于14天的船舶将需要通过上述检疫程序。

紧接着港口卫生局针对货船发布以下最新要求替代上述公告:

-来自包括中国、泰国、香港、新加坡、日本、韩国、越南、印度尼西、马来西亚、伊朗、尼泊尔和意大利(12个地区)等受影响国家和地区的船舶将被港口卫生局筛检并宣布为“可疑”或“健康”。

-“健康”的船舶将获得港口作业的卫生许可;“可疑”的船舶将由港口卫生局根据COVID-19进行清理。

*通代GAC(3月10日):

Chennai的海关关长已经向船运公司发出通知,在货物装船并在装货港准备好提单后,不允许修改提单(尤其是描述、代码、价值、数量等)。

*通代GAC(3月9日):

在3月5日发布的一份通告中,Deendayal港务局宣布,从即日起暂时禁止船舶处理污水上岸。中国、意大利、日本、伊朗和其他受感染国家的船舶上的污水或上个月挂靠过新冠状病毒感染国家的船舶上的污水也被禁止,直到另行通知

*通代GAC(3月6日):印度锡卡港

应对COVID-19的预防措施,在Sikka的Reliance码头实施以下措施:

1.根据PO,GMB,Jamnagar的指示,停止所有停靠在码头、泊位和锚地的船舶的垃圾处理。

2.根据PO,GMB的指示,船员不允许上岸。人员不允许上下船。

3.公司代表、检查员或其它人员访问船舶须通过PO,GMB指示。

4.供应料/物资/燃料/淡水的供应只允许在锚地进行无接触供应。

5.上船船员在码头泊位均须接受码头辅助医疗人员的检查。有关装卸的其他活动只有审批后才能执行。

6.所有过境人员将在入境或出境前接受检查。

7.在另行通知前,船员换班受到限制。

8.船代被要求穿戴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消毒液、一次性塑料袋。如果没有携带,将由码头临时签发。

*通代GAC(3月6日):印度科钦

关于与COVID-19有关的旅行和签证限制,现发出下列建议供立即执行:

1.所有在2020年3月3日或之前发放给意大利、伊朗、韩国、日本国民的普通(贴纸)签证/电子签证(包括给日本和韩国的落地签),以及尚未进入印度的公民,将被立即暂停签证。这些外国人不得通过任何航空、陆路或海港进入印度。如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需要前往印度,可向就近的印度大使馆/领事馆申请新的签证。

2.2020年2月5日或之前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普通(贴纸)签证/电子签证之前已被暂停,该限制措施将继续有效。这些中国公民不得通过任何航空、陆路或港口进入印度。如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需要前往印度,可向就近的印度大使馆/领事馆申请新的签证。

3.在2020年2月1日或之后曾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伊朗、意大利、韩国和日本的所有外国人,以及尚未进入印度的所有外国人所获的普通(贴纸)签证/电子签证将立即暂停发放。这些外国人不得通过任何航空、陆路或海港进入印度。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需要前往印度的,可以向最近的印度大使馆/领事馆申请新的签证。

4.上述国家的外交官、联合国及其他国际机构的官员、有印度国籍和其他国籍的印度人及机组人员可豁免上述入境限制,但是会进行强制医疗检查。

所有从任何港口进入印度的外国和印度公民都必须向港口卫生官员和移民官员提供填妥的个人申报表(包括个人资料,例如电话号码、在印度的居住地址)以及旅行历史。

直接或间接从中国、韩国、日本、伊朗、意大利、香港、澳门、越南、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尼泊尔、泰国、新加坡和台湾入境的旅客(外籍和印度籍),除受限制的旅客外,必须在入境口岸接受健康检查。

以上建议立即实施。

*通代GAC(3月6日):

随着印度报告的COVID-19病例不断增加,所有机场和海港的港口卫生和移民局现在正在采用卫生和科技部所提供的热成像设备对所有到达的旅客/船员进行全面筛查。

科钦(Cochin)当局向所有船舶代理及相关人员详细通报了情况,要求他们支持和配合这些检查措施,因为印度正进入高度警戒状态,并加强所有监测活动,以避免可能的社区传播。

从即日起,禁止所有船员更换,特殊情况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但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必要批准。

根据目前可获得的信息,迄今为止印度海港只报告有两起疑似病例,一例在钦奈,最终检测结果为阴性;另外一例在帕拉迪普,目前正在等待最终检测结果。

*通代GAC(2月26日):

针对更多国家出现的COVID-19病例,印度已对抵达印度港口的船舶的标准操作程序进行了更新。

所有在COVID-19感染国港口停靠的船舶都应遵循这些程序。

对于挂靠Paradip的船舶,代理给予的建议:

1、不允许更换船员;

2、曾挂靠过中国、南亚国家和澳大利亚的船舶不允许船员上岸;

3、如果船上有在2019年12月25日之后上船的中国船员,该船必须留在锚地接受检查;

4、如果船上有疑似COVID-19的情况,则该船必须留在锚地接受检查。

船舶需在锚地检查后,船员方可上岸。

*P&I Services Pvt.Ltd(2月19日)

印度航运部日前发布通知/备忘录称,1月15日或之后访华的外国人不允许从任何空中、陆地或海港进入印度。对于挂靠Paradip的船舶,代理给予的建议:

1、不允许更换船员;

2、曾挂靠过中国、南亚国家和澳大利亚的船舶不允许船员上岸;

3、如果船上有在2019年12月25日之后上船的中国船员,该船必须留在锚地接受检查;

4、如果船上有疑似COVID-19的情况,则该船必须留在锚地接受检查。

船舶需在锚地检查后,船员方可上岸。

*通代GAC(2月13日):

根据Indian Ports Act 1908和Major Ports Act 1963,政府在此指示主要港口和非主要港口遵守下列规定:

“在2020年1月15日或之后到访过中国的外国人,不允许从任何空中、陆地或海港进入印度,包括印度-尼泊尔、印度-不丹、印度-孟加拉国或印度-缅甸的陆地边界。”

所有主要港口/非主要港口均须严格遵守上述指示。这也适用于Kamarajar Pirt Limited。

*新加坡远详咨询(2月1日):

1、外国船舶接触过受新冠病毒影响国家的,该船船长需要提前邮件通知代理,并在“海事健康声明”中记录。代理要将该邮件转发给港口船长;

2、港口健康官(Port Health Officer)将对没有疑似病例记录的船舶签发检疫证明。对于有疑似病例的船舶,则需要在PHO的指导下进行相关操作。

中国香港

*通代GAC(3月25日):

香港政府3月23日宣布,由3月25日起,禁止由海外国家或地区经机场抵港的非香港居民入境,为期14天。在过去14天内曾前往海外国家或地区的内地、澳门和台湾来港的非香港居民也将被禁止入境。

Hong Kong Shipowners Association(2/11)

特区政府目前实施了针对来自中国大陆的旅客(不论国籍)的14天的强制隔离措施。

斯里兰卡

*通代GAC(3月24日):

"先前在科伦坡港周围地区(Colombo、Gampaha以及Puttalam区)和北部省份实施的宵禁将于3月24日星期二6时解除。该禁令将于当日12时重新生效,直至3月27日(星期五)6时整。其后,将于27日12时起再次实施,直至另行通知。

该国其他地区(包括Galle港、Hambantota港以及Trincomalee港)的宵禁于3月23日14时重新开始,并将持续到3月26日6时。其后,将于同日12时重新实施。"

*通代GAC(3月22日):

斯里兰卡此前宣布的全岛宵禁已经延长。在科伦坡港周围地区(科伦坡、甘帕哈和普塔拉姆区)实施的宵禁已延长至3月24日(星期二)上午6时,之后将于当天下午2时重新实施。该国其他地区,包括加勒、汉班托塔和亭可马里等港口的宵禁将于3月23日星期一上午6时解除,并于当日下午2时重新实施。这些地区的宵禁将持续到3月24日早上6点。有关在所有地区进一步实施宵禁的通知将于稍后通知。政府已宣布3月20日至27日为公共和私人机构工人的“在家工作”日,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内COVID-19传播风险。在此期间,当局确保继续提供基本服务。

*通代GAC(3月21日):

由于COVID-19大流行,港口卫生官员从2020年3月19日凌晨4点到2020年3月25日午夜都不会对船舶进行检查和签发船舶卫生证书。如有更改及/或延长期限,会另行通知。

*通代GAC(3月19日):

根据斯里兰卡卫生当局发出的指示,从2020年3月19日0400时至2020年3月25日2359时(斯里兰卡当地时间),斯里兰卡境内所有国际机场将对入境的国际商业旅客航班(即入境旅客)关闭。斯里兰卡当局将对此进行审查。在上述限制期间,允许进行下列活动:1.由科伦坡出发的载有旅客、中途停留、过境旅客或来访旅客的飞机离境;2.向BIA(Bandaranaike国际机场)的紧急转移;3.到BIA的货运和人道主义航班;4.在BIA技术着陆;5.在BIA的入站转场飞行(无乘客)。政府将提供进一步的资料。

*通代GAC(3月18日):

为了响应有关COVID-19的事态发展,斯里兰卡政府和港口官员已采取下列措施,并适用于该国所有港口:

海上执勤人员和船员(外国人和斯里兰卡国民)的上岸程序:

根据卫生服务总干事的信函,邮轮/客轮上的任何船员或乘客均不得在斯里兰卡任何海港下船或上岸。

对于所有其他船舶,在下列情况下,不允许任何外国执勤人员或船员下船:

(i)该船已于14天内抵达下列国家名单内的一个港口,或

(ii)如有一名执勤人员或船员在14天内从下列国家来/访问。

如果斯里兰卡国民要从上述船舶下船,将被安排强制隔离14天,从上岸之日起算。

对于不属于上述类别的所有船舶,在作出直接遣返安排的情况下,允许外国船员上岸。当执勤人员下船并等待前行船舶时,将被安排在指定的地点,由斯里兰卡海军监督。斯里兰卡国民可从此类船舶上下船,但须接受为期14天的自我隔离。

在斯里兰卡海军的监督下,根据相关人员的安排,将海上执勤人员和船员运送到检疫地点或指定地点。在任何时候都要遵守检疫指南。

截至2020年3月16日的国家名单包括韩国、伊朗、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德国、瑞士、丹麦、荷兰、瑞典、奥地利、比利时、英国和挪威。名单中的国家将根据疫情的全球趋势进行调整,并事先与相关方进行沟通。

签发岸上通行证

除非出于医疗原因,否则所有船舶的船员都不会获得上岸通行证。

提交健康状况报告

所有停靠斯里兰卡任何港口的船舶(泊位、锚地或OPL),船长必须及时准确地披露船员健康信息,并通过代理提交给港口卫生办公室。申报内容包括

-船舶健康状况报告(在泊位作业12-24小时内);

-船员健康申报表。

要求严格遵守这项规则,任何提供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一方都将受到严厉处罚。

*通代GAC(3月17日):

自3月16日中午12时起,所有船只,包括船员、海警、乘客等,均不得在斯里兰卡港口上下船。这项规定最初将执行两个星期,之后将加以审查确定是否延长。

*通代GAC(3月6日):

斯里兰卡对来自中国港口船舶的下船禁令已经解除,船员的更换现在可以正常进行。现在只禁止过去14天内曾靠泊韩国、意大利和伊朗港口的船舶下船。任何打算进行船员/海警/人员上岸的船舶,如过去14天内曾在意大利、韩国和伊朗的港口停靠,则在离开这些港口的14天内不得靠泊斯里兰卡。在这种情况下,船舶必须留在加勒港港外锚地,直到14天的期限结束。其后,他们可由船员/海警/人员上岸。船员/海警/人员应在离船后7-8小时内安排从科伦坡机场直飞回国。未得到书面允许的人员,将被直接送到机场,不允许在斯里兰卡停留。

*通代GAC(3月4日):

斯里兰卡地方当局已经加快了程序以缓解该病毒在该国的传播。

任何在过去的14天内挂靠过中国和韩国港口的船舶,如果有船员、海上警卫或其他人员在斯里兰卡下船的计划,需要在计划离船前7-8小时提交他们的ETKT(Electronic Ticket)以获得当局的批准。

这些下船人员不准留在斯里兰卡或住宿或偏离通常前往机场的路线。他们必须在登船后直接到机场,以便遣返。

*通代GAC(2月27日):

斯里兰卡港口检疫部门要求每位下船人员/船员填写并提交一份海事申报表。

此外,船只的《海事健康声明》必须在船舶到达前36小时提供签名和船只的印章。《海事健康声明》表格中提及的日期应在ETA之前的一天,这和卫生官员的要求一致,以便他们进行必要的安排。关于船舶最近停靠的10个港口及IMO船员名单信息必须提前48小时提供,以便取得当局必要的许可。

应政府检疫部门的一项强制性要求,所有下船人员均应佩戴口罩。

所有船长均应发送电子邮件确认在抵达加勒OPL之前12个小时船上没有生病或受伤的船员,当局需要上述同样的信息,加勒港口管制将通过VHF通讯向船长确认。这适用于所有停靠加勒OPL和锚地的船只。

如果有任何中国船员要下船,则必须在一般卫生声明(船上高危旅行者)的表格上填写另一页。日期应为船舶预计到达时间的前一天。

*通代GAC(2月7日):

1.截止目前斯里兰卡港口当局和检疫尚未对抵达斯里兰卡任何港口的船舶实行隔离,船舶经检疫许可后可获得停泊许可;

2.如果船舶在过去14天内挂靠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高风险国家或/地区港口,或船上船员/乘客有类似流感的症状,则船舶代理在船舶靠港前至少12小时将相关信息并向港口卫检报告,以便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3.入境船员应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而客船仅需提供一份航海健康申报表即可;

4.如果受伤或生病的船员在船舶到达之前已填写健康申报表且通过船舶代理将健康申报表提交港口卫生官并获批准,对其下船无限制。

Port of Galle

除当局提供的防范新型冠状病毒的指南外,Galle港还执行以下流程,直至另行通知:

1.海军在收到港口卫检部门的建议后,将签发安全许可证。较大的船舶将在外锚地接受检查,易操纵的小船将在新码头的泊位接受检查,游艇将在进入游艇码头之前在新码头的拐角处接受检查;

2.建议船长、游艇司乘员在船舶到港时确保船上所有人员佩戴口罩;

3.如果有人出现任何疑似感染症状,请告知港口卫生办公室;

4.请在下船时向每位乘客、船员提供健康申报表并要求其填好交至港口卫生办事处;

5.在下船提交健康申报完成前,请确保下船人员一直待在港口卫生办公室前的隔离点。

哈萨克斯坦

*通代GAC(3月24日):

"为应对COVID-19,哈萨克斯坦宣布为期一个月的紧急状态,直至4月15日。一系列广泛的措施已经生效,包括封锁隔离、大规模的卫生和防疫措施、禁止公共和家庭活动以及限制入境措施。

作为一项临时措施,来自阿塞拜疆和伊朗的船舶在Aktau和Kuryk海港的船舶服务工作已经暂停。外国货轮的船员不准离船,人员交通运输服务也已停止。

据报道,鉴于努尔苏丹和阿拉木图COVID-19病毒传播的复杂形势,为防止新冠状病毒向哈萨克斯坦其他城市传播,从3月19日零时起,在哈萨克斯坦首都阿拉木图和努尔苏丹开始实行检疫制度。出入口关闭,警察和军事人员在街上巡逻。

从3月22日起,阿拉木图市对所有人关闭,航空和铁路服务暂停。非城市永久居住公民被要求遣回,在城市工作的郊区居民不能入市区。在阿拉木图工作的人,在雇主的申请下,需要得到市政府应颁发的特别许可。

中国台湾

*通代GAC(3月24日):

为防止COVID-19病毒通过空运传播,减少人口跨境流动和疾病传播的风险,从当地时间3月24日零时起至4月7日止,台湾将全面禁止旅客登机、转机。

*通代GAC(3月15日):

因应COVID-19的国际传播,台湾中央传染病控制中心(CECC)于3月14日发出以下国家的旅行警告:

三级-警告:避免不必要的旅行

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韩国、意大利、伊朗、法国、德国、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比利时、荷兰、丹麦、卢森堡、芬兰、瑞典、斯洛文尼亚、波兰、捷克、匈牙利、希腊、爱沙尼亚、马耳他、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立陶宛、冰岛、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英国、爱尔兰和27个与申根地区和迪拜(包括迪拜过境)自由旅行的国家,建议从3月14日台湾时间14:00开始升级到第三级,以避免所有不必要的前往当地的旅行。

二级-戒备

日本、新加坡和美国(华盛顿州、纽约州、加利福尼亚州)

一级-观察

泰国、美国(其他州)和没有列出旅游限制的国家和地区

根据港口入境处的政策,在过去14天内曾到访“三级-戒备”国家和地区的船只,将不会签发上岸许可---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韩国、意大利和伊朗。

*通代GAC(3月13日):

从3月11日起,所有从1级和2级国家(以下所列)入境的人员必须实施为期14天的自我隔离。

3级-警告:避免任何不必要的旅行

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韩国、意大利和伊朗。

2级-戒备

日本、新加坡、法国、德国、西班牙、冰岛、瑞士、挪威、瑞典、比利时、荷兰、丹麦、奥地利。

1级-观察

泰国、希腊、捷克、葡萄牙、芬兰、斯洛文尼亚、波兰、爱沙尼亚、匈牙利、卢森堡、马耳他、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立陶宛、列支敦士登、英国和爱尔兰。

根据港口入境政策,在过去14天内曾停靠过上述“3级旅行警告国家”的船舶将不会获的上岸许可,即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韩国、意大利和伊朗。

*通代GAC(3月4日):

截至2020年3月1日,台湾中央防疫中心已将以下国家列入旅行警告名单:

Level 3-WARNING:Avoid all unnecessary travel警告:避免所有非必要的旅行

-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韩国、意大利和伊朗

-China(including Hong Kong and Macao),South Korea,Italy and Iran.

Level 2–ALERT警惕

-日本、新加坡

-Japan,Singapore

Level 1–WATCH观察

-泰国

-Thailand

根据港口入境政策,在过去14天内曾前往“Level 3”国家港口的船舶,将不会获发上岸通行证。

外籍船员(不包括中国/香港/澳门)有资格申请登陆上岸的,船东或船长必须提前提供船员上岸通过申请:

a)之前14天挂靠的港口;

b)船员的日常记录体温(必须有台湾疾病控制中心的盖章/核准);

c)“新冠状病毒预防健康声明卡”-记录旅游历史及健康状况。

船舶靠泊后,船长应对全体船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填写健康声明单。代理将立即接受审查。如有疑似症状及中国旅行史,应立即报告并通知疾病控制中心(CDC)。

如果船员出现COVID-2019可疑症状,体温超过38°C,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因医疗需要而要求入境的人士,其入境许可证将由入境事务处及检疫人员按个别情况判断。

入境旅客须准确填写及递交健康申报表。提供不实信息,或拒绝、逃避、阻挠上述措施者,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沙特阿拉伯

*通代GAC(3月24日):

"沙特港口当局马瓦尼和海关宣布,沙特所有港口的营运将继续24小时全天候接收集装箱和所有类型的货船。进出口程序继续在完全符合卫生部规定的卫生和安全措施及保护准则的情况下进行,以防止COVID-19的传播。两国当局正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定期对其设施进行消毒,并向其工作人员提供防护装备。

特邀贸易商、货主和代理商继续照常营业,并强调沙特国家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和卫生部发布的预防准则的重要性。限制报关员进入海关场所或行政设施,所有交易都是通过Fasah平台及其技术支持进行的。"

*通代GAC(3月11日):

沙特阿拉伯政府已采取了必要的预防和保护措施以阻止COVID-19在国内的传播。所有到达沙特阿拉伯的船舶必须要遵循以下强制性的预防措施和指令:

-暂时停止沙特阿拉伯与下列受冠状病毒影响的国家(阿联酋、科威特、巴林、埃及、黎巴嫩、叙利亚、伊拉克、意大利和韩国)之间的所有航行,不包括这次撤离、航运和贸易航行。

-暂停公民和居民来往阿联酋、科威特、巴林、埃及、黎巴嫩、叙利亚、伊拉克、意大利和韩国的旅行,并禁止直接来自这些国家或在到达沙特阿拉伯之前14天内到过这些国家的旅客入境。

-暂停为抵达沙特港口以及直接从阿联酋、科威特、巴林、埃及、黎巴嫩、叙利亚、伊拉克、意大利和韩国来港的所有船舶上的海员,或在到达沙特阿拉伯之前14天内到过这些国家的海员办理入/出手续。

*通代GAC(2月19日):

沙特卫生部、港口部日前签署文件要求来自中国的船舶需要在抵港前24小时通知其卫生中心,并准确填写海事健康声明。

需要提交给卫生监测中心的包括:

1、船舶在过去的14天是否挂靠过中国;

2、是否有船员在过去14天到访中国;

3、是否有船员接触过疑似感染病例;

4、是否有船员有疑似感染症状,例如发热、咳嗽、呼吸困难。

卡塔尔

*通代GAC(3月24日):

船只可以停靠Mesaieed港,但从伊朗港口直接停靠的船只除外,这些船只需要等待14天才能获准进入Mesaieed港。所有船只必须提交冠状病毒声明、海上健康声明、船长声明、最后10个停靠港和船员名单。所有船上人员在到达/靠泊前72小时的体温读数,并在到达前48小时、24小时、12小时、6小时和3小时重新提交。如果怀疑有船员感染了COVID 19,港口应联系医疗当局进行协助和检测。清关后,船只可以停泊。除卡塔尔国民外,所有外籍人士都被禁止入境。除非在紧急情况下并经港口管理部门批准,否则不允许上岸休息,包括泊位和码头。在另行通知之前,不允许更换船员。

*通代GAC(3月12日):

以下是在Ras Laffan港实施的最新措施:

持有有效的商务签证和居留许可的人员在经港口内的冠状病毒筛检/审批后,方可入境。Ras Laffan通行证的申请须由港务局在核实护照入境章副本后予以批准。国际航行的船员换班(上下船)将暂停,直至另行通知。对于不可避免的情况,必须提前7天获得批准。

以下15个国家的海员签证程序已被移民局停止,等待另行通知:中国、意大利、伊朗、印度、伊拉克、黎巴嫩、尼泊尔、孟加拉国、巴基斯坦、菲律宾、韩国、斯里兰卡、叙利亚、泰国、埃及。

通过机场进入卡塔尔的海员(不论国籍)将允许登船,但需在港口内进行冠状病毒筛查并得到批准。如果任何在海上工作的船员已经完成了14天的隔离期,下船前必须事先经港务局批准。一旦获得批准,船员签证和通行证将正常审批处理。代理人必须提交一份承诺书以及出境机票复印件(当天),以接受上述15个限制国家的船员下船离镜。船员应直接从Ras Laffan港前往机场,不允许在酒店或任何其他地方逗留。

*通代GAC(3月8日):

拉斯拉凡港务局现制定下列强制性预防措施,即时生效,直至另行通知:

所有船舶在抵达拉斯拉凡港之前,应提交冠状病毒健康声明、海事健康声明和抵港前问卷。

未经拉斯拉凡港务局事先明确的书面同意,来自国际始发港的船员不得下船。

在另行通知之前,不允许船员更替。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必须提前7天通知。

所有登船人员(包括船舶代理、装卸人员和政府当局代表)在登船时必须始终佩戴以下强制性个人防护装备:外科口罩和外科手套。

船长和船员在与登船的所有岸上人员和机构工作人员接触时,应准守感染预防和控制的一般原则,避免任何形式的身体接触。

港口当局对在卡塔尔领水内作业的海工船舶没有采取任何具体措施。

如船员有发烧或出现其他类似流感的征状,船长应立即致电船舶交通控制中心,等候进一步指示。

*通代GAC(2月29日):

由于新冠病毒(COVID-19)的爆发,将采取下列措施以尽量减少病毒在船员、乘客和港口使用人员之间传播的风险:

1、在过去3天内到访受感染国家任何港口的船舶,应在抵达卡塔尔任何港口前至少48小时,提交冠状病毒声明和海事健康声明。

2、代理应确保船长谨慎填写这些声明,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如果对声明问题的回答是“是”,则根据世卫组织的规定,该船将被视为涉嫌携带病毒,并将遵循以下程序:

-船舶在Hamed、Doha和Al-Ruwais港口停留期间,禁止船员和乘客登船,直到获得卡塔尔国家主管卫生当局的批准。

-在获得卡塔尔国家卫生主管当局的批准之前,港口使用人员和操作人员不得登船。

-Mwani Qatar保留对任何到达卡塔尔港口的船舶进行进一步检查的权利,以保护公众健康。

*通代GAC(2月27日):

Mesaieed:

Mesaieed当局已经通知,除非发生紧急情况且事先得到IPR(M)批准,严格禁止在港更换船员。

允许更换工程/海工船只的船员,前提是船长确认在过去14天内没有船上工作人员停留中国或与任何来自中国的人员接触,而且温度不超过37.8摄氏度。

所有停靠港口的船只必须在到达前72/48/24小时提交冠状病毒表格和国际健康声明以及到达前信息。

所有代理、当局在登船前必须使用认可的个人防护装备(面罩+手套)。

鉴于2019-2020年中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Mesaieed港务局发布以下建议/信息,以尽量减少船员、乘客和船上其他船上人员面临的风险:

1.任何船只在过去30天内到访过中国港口,至少在抵达前3天提交CORONAVIRUS声明,连同海事健康声明和抵达前问卷。

2.代理应向船长强调填写此表格,以及海事健康声明。所有的问题都要准确回答。

3.声明中任何问题回答肯定的船只,下列特殊条件将适用:

-在Mesaieed港停留期间,禁止船员下船。

-在卫生部门清理船只之前,港口和岸上人员不得登船。

4.为了公共卫生的利益,Mesaieed港务局保留对任何入境船进行进一步检查的权利。

5.如果一艘船宣布船员正在遭受与声明有关的任何疾病,该船将被拒绝放行,并将逐案移交给其他机构。

Ras Laffan:

与Mesaieed港基本一致

Hamad:

所有挂靠Hamad港的船舶均须在抵达前72/48/24小时提交抵达前资料的申报表。

*通代GAC(2月15日):

在Ras Laffan&Mesaieed港,所有的来访船只都需要提交海事健康声明(MDH)和冠状病毒声明。MDH通常需要在到达前72小时提交给指定部门,除此之外,船长还必须在靠泊前24小时更新并重新提交MDH。

船舶直接驶自中国或者在中国境内停靠的,检疫隔离期自船舶驶离中国时开始计算。如果船舶在抵达卡塔尔之前已经完成了15天的隔离期,Ras Laffan港口条例将审查从中国出发的日期。

如果船上有任何船员被怀疑感染了冠状病毒,卫生部将对其进行检查,一旦卫生部批准,引航员将立即登船。

阿联酋

*通代GAC(3月24日):

根据阿联酋政府的指令,阿联酋国家航空公司将从3月25日(周三)起暂停所有客运服务两周,以控制COVID-19病毒蔓延。

*通代GAC(3月21日):

"为了限制包括COVID-19在内的呼吸道感染疾病的传播,要求立即遵守以下措施:

-船上所有人员都应戴上口罩,遮住口鼻。

-所有船员应戴上一次性手套,并应采取其他强调个人卫生的最佳做法。

-代理应在船舶入港前提交船员健康状况证明(由装货港出具)。

-船长应在抵达前提交健康申报单。

上述要求应被所有船只/代理人视为最优先考虑的事项,以确保维持一个健康的工作环境。"

*通代GAC(3月21日):

"为了限制包括COVID-19在内的呼吸道感染疾病的传播,要求立即遵守以下措施:

-船上所有人员都应戴上口罩,遮住口鼻。

-所有船员应戴上一次性手套,并应采取其他强调个人卫生的最佳做法。

-船长应在抵达前提交健康申报单。

-所有与Jebel Ali港有关的移民申请(船舶入港登记;船舶通关)可在线提交至(Jebelali@dnrd.ae),并提供移民局要求的完整文件的扫描件。目的是避免船代代表上船收集相关文件,与船上人员接触。

-所有报告和证书将由DP全球运营团队准备,并通过注册船运代理的电子邮件共享。

-为获得登船的特别批准,船舶代理/船东/代表应将申请提交至(Security.Control@dpworld.com)。对于供应紧急供应、供应备件(仅供紧急修理用)、其他紧急情况,以及根据业务性质由管理局酌情决定视为必要的任何具体操作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进行其他一般业务和社交访问。"

*通代GAC(3月20日):

为防止/控制COVID-19的扩散,沙迦港口针对船舶采取了以下措施:-所有船舶的船长应在到达前72小时提交经签字盖章的国际海事组织健康申报单,连同港口要求的抵港前信息,包括最近10个港口的船舶停靠详情和船员名单。-船舶抵达港口后,所有船员必须在港口的指定场所接受健康检查。-如果任何船员发现COVID-19的任何症状,当局将采取必要的隔离和进一步的医学审讯措施。-在完成健康检查和港口放行(口头批准)之前,任何船员都不允许上岸(健康检查除外),也不允许任何人员登船。-自3月17日起,为登船/离船船员签发的各类签证(旅游签证、访问签证、工作签证和海员签证)已被暂停/从网上移民系统中删除。-作为一项额外的预防措施,阿联酋已暂停目前不在该国的居留签证持有者入境,从3月19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为两周。-所有类型的劳工证,包括司机和家庭佣工的劳工证,亦已暂停签发,直至另行通知。该决定不包括2020年世博会的企业内部调动许可和就业许可。-船员登船/下船和岸上休假通行证受到严格限制。

*通代GAC(3月20日):

由于COVID-19的原因,Khor Fakkan港口的海上作业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通代GAC(3月16日):

为预防冠状病毒(Covid-19)的发展,港务局决定实施下列限制:

-任何船员不得在船靠泊Fujairah近海锚地以港口期间下船,不允许上岸休息,包括进入免税商店和海员俱乐部。

-船员更换将按照入境手续进行。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并经港务长批准,船员才能上岸。

本指示立即生效,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通代GAC(3月11日):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发展,以及为在港人员提供合理预防措施的重要性,在阿布扎比港口内须遵守以下限制:

1.所有从阿布扎比酋长国水域以外到达的靠泊船舶,严格禁止船员更换。

2.在停靠阿布扎比港口期间,任何船员都不得下船,包括进入泊位/码头。同时不允许在岸上休假,包括进入海员俱乐部。

3.只有在紧急情况下,且经港务局局长批准,船员方可上岸。

该指示的执行将立即生效,为期三个月,任何进一步的变更将作出通知。如对此有任何异议,请电邮至港口事务监督组(harbourmaster@adports.ae)。

*通代GAC(3月10日):

阿联酋联邦陆海交通运输管理局于3月8日宣布,为加强监察及预防冠状病毒(COVID-19)扩散,所有邮轮服务暂停,直至另行通知。

在此声明之后,阿布扎比游轮船队还建议,应允许目前在阿联酋境内的任何游轮进入阿布扎比港口区域和设施。目前正在前往阿联酋以及在阿联酋境外检修操作的游轮不得进入阿布扎比及Sir Bani Yas岛海滩。

*北英保赔协会(2月1日):

所有在30天内挂靠过中国的船舶船长需要给港方提交一份船上没有疑似症状人员的声明,需要至少抵港3天前提交。

新加坡

*通代GAC(3月24日):

"由于过去几天新加坡的境外输入COVID-19病例不断增加,从当地时间3月23日23时59分起所有短期游客将不允许通过入境或过境新加坡。

由于实施了额外的预防措施,短期访问的船员和乘客暂时不允许在新加坡下船,同时也不允许更换船员。

-船舶仍获准进入新加坡港口范围,进行其预期的作业,例如货物作业,码头装卸、加油和船舶物料补给。

-船舶可根据自己的状况和全球疫情情况决定是否允许来自新加坡的检验员和岸上技术人员在锚地上船检查、维修或修理船上的设备。"

*通代GAC(3月22日):

"本通知将于2020年3月20日23时59分生效,提醒注意国家环境局(港口卫生处)要求向港口卫生处提交海事健康声明的要求。该要求适用于下列船只:

-所有装载在过去14天内前往中国内地、法国、德国、伊朗、意大利、韩国及西班牙的船员/乘客的抵港船舶;

-所有在过去14天内曾在中国内地、法国、德国、伊朗、意大利、韩国及西班牙港口停靠的抵港船舶。

海事健康申明是预防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传入新加坡措施的一部分。必须在到达新加坡港口前12小时提交给国家环境局(港口卫生处)。"

*通代GAC(3月22日):

"新加坡卫生部3月22日宣布了进一步的边境控制措施,以减少COVID-19感染病例的进一步输入。即3月23日23时59分起,所有短期访客将不得经新加坡入境或过境。

-由于最新的边境限制,建议船东、经营者和管理办公室重新考虑他们在新加坡的船员更换计划,最好现在就暂停这些计划,直到新加坡和全球的情况都有所改善。

-船舶仍可进入新加坡港口范围,进行其预期的作业,例如货物作业,即码头装卸、加燃料和储存粮食/物料。

-来自新加坡的审查检查员和岸上技术人员也被允许到新加坡锚地船舶上检查、维修或修理船上的设备,但这取决于他们自己的判断。

-在此期间,持有新加坡工作许可证的马来西亚人将能够继续在新加坡工作,并提供适当的住宿安排。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之间的各种货物运输也将更加便利。"

*通代GAC(3月20日):

3月18日,新加坡卫生部延长了预防措施,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传播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传播的风险。

3月20日晚上11点59分起,地方当局将对所有从各国返回新加坡的回国人员实施14天的“居家隔离通知”(SHN)。最初对从选定国家返回新加坡的返回者实施了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通知》,但现在将扩大到每个国家。

由于最新的边境限制,建议船东、船舶经营人和船员管理办公室重新考虑在新加坡的船员变更计划,最好在这个时候将计划搁置,直到疫情在新加坡,乃至全球得到改善。船舶仍可进入新加坡港口进行预定业务操作,如码头装卸、加油和物料供给。同时,允许来自新加坡的检验人员和岸上技术人员到新加坡锚地检查、维修或修理船上设备,但考虑目前的全球卫生状况以及将直接面对来自受感染地区港口挂靠的船舶,这将由上述人员个人和公司酌情决定。

*通代GAC(3月18日):

在过去14天内曾在东盟国家、中国内地、法国、德国、伊朗、意大利、日本、韩国、西班牙和英国的港口停靠的所有抵港船只上的船员/乘客,须继续留在船上。

在过去14天内曾前往东盟国家、中国内地、法国、德国、伊朗、意大利、日本、韩国、西班牙、瑞士及英国旅游的船员/乘客,在船只停留港口期间需留在船上。

2020年3月13日起,新加坡已停止所有邮轮停靠。

MPA建议航运界严格遵守其健康建议。国家环境局(港口卫生处)要求下列船舶提交健康声明:

-在过去14天内,所有船上有曾到过东盟国家、中国内地、法国、德国、伊朗、意大利、日本、大韩民国、西班牙、瑞士及英国船员/乘客的抵港船只;

-所有在过去14天内在东盟国家、中国内地、法国、德国、伊朗、意大利、日本、大韩民国、西班牙和英国港口停靠的抵港船只。

*通代GAC(3月17日):

本通知将于2020年3月16日23时59分生效,提醒注意国家环境局(港口卫生处)要求向港口卫生处提交海事健康声明的要求。相关要求适用于下列船只:

-在过去14天内,所有船上有曾到过东盟国家、中国内地、法国、德国、伊朗、意大利、日本、大韩民国、西班牙、瑞士及英国船员/乘客的抵港船只;

-所有在过去14天内在东盟国家、中国内地、法国、德国、伊朗、意大利、日本、大韩民国、西班牙和英国港口停靠的抵港船只。

海事健康声明是预防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传入新加坡措施的一部分,必须在到达新加坡港口前12小时提交给国家环境局(港口卫生处)。

*通代GAC(3月14日):

新加坡宣布立即停止对所有邮轮的入港要求,以防止和控制“COVID-19”扩散。此外,从3月15日(周日)晚上11点59分起,凡在过去14天内去过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和德国的游客将被禁止入境或过境。

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和长期通行证持有人如在过去14天内前往意大利、法国、西班牙和德国,将被发出“居家隔离”通知。

由即日起,所有有发烧或呼吸道疾病征状而进入新加坡的旅客,不论其过往行程,均会获发14天居家隔离通知。

*北英保赔协会(3月6日):

1、自1月24日,新加坡港务局MPA已在所有海上检查点实施对入境人员的体温监测,包括轮渡和邮轮码头,PSA Terminal和Jurong Port。疑似病例将会被送往医院做进一步评估;

2、任何a)在最近14天内挂靠过中国港口的船舶;b)所有船上有船员/乘客在最近的14天内有中国大陆旅行记录的。需要向National Environment Agency’s(Port Health Office)提交“海事健康声明”(Maritime Declaration of Health)

*通代GAC(3月5日):

本通告取代2020年2月26日发布的2020年第06号港口海事通告,并提请注意国家环境局(港口卫生处)有关向港口卫生处提交海事健康声明的要求。相关要求适用于下列船只:

n所有抵港的客船(持有MPA牌照的区域渡轮服务公司经营的渡轮除外);

n所有载有在过去14天内曾前往中国内地、伊朗、意大利北部[意大利北部的8个行政区:Aosta Valley,Piedmont,Liguria,Lombardy,Emilia-Romagna,Veneto,Friuli-Venezia Giulia and Trentino-Alto Adige/Südtirol]或韩国旅行的船员/乘客的抵港船只;

n所有在过去14天内停靠中国内地、伊朗、意大利北部[意大利北部的8个行政区:Aosta Valley,Piedmont,Liguria,Lombardy,Emilia-Romagna,Veneto,Friuli-Venezia Giulia and Trentino-Alto Adige/Südtirol]或韩国港口的船只。

海事健康声明是预防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传入新加坡措施的一部分,于2020年3月4日23时59分生效。且必须在到达新加坡港口前24小时提交给国家环境局(港口卫生处)。同时,建议船长实施下列额外的预防措施:

1.告知船员/乘客COVID-19的症状,包括发烧、流鼻涕、咳嗽、胸闷气短;

2.每天至少为所有船员/乘客进行两次体温检查;

3.当身体不适的船员/乘客体温高于38摄氏度时,立即采取隔离措施,身体不适的船员也应戴上口罩;

4.在到达新加坡之前,对船上的公共区域和房间进行消毒。可由船员在前往新加坡途中进行消毒。如有需要,可参考由国家环境局发出的《非医疗场所接触确诊病例COVID-19的地方环境清洁和消毒暂行指引》,以查阅有关消毒方案的指引。

如对本通告有任何疑问,请致电(65)6222-2585与港口卫生处联络。

新加坡海事及港务局(MPA)已在所有海上检查站,包括渡轮及邮轮码头、港务码头及裕廊港,为入境旅客实施体温检查。MPA还在海上检查站张贴健康警告,告知旅客和船员在旅行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并保持警惕,采取良好的卫生习惯。同时,MPA将把预防措施扩展到包括以下船舶:

n所有载有在过去14天内曾前往中国内地、伊朗、意大利北部[意大利北部的8个行政区:Aosta Valley,Piedmont,Liguria,Lombardy,Emilia-Romagna,Veneto,Friuli-Venezia Giulia and Trentino-Alto Adige/Südtirol]或韩国旅行的船员/乘客的抵港船只;

n所有在过去14天内停靠中国内地、伊朗、意大利北部[意大利北部的8个行政区:Aosta Valley,Piedmont,Liguria,Lombardy,Emilia-Romagna,Veneto,Friuli-Venezia Giulia and Trentino-Alto Adige/Südtirol]或韩国港口的船只。

船舶可以继续停泊在码头进行作业。

MPA建议航运界严格遵守相关健康建议。国家环境局(NEA)港口卫生处要求下列船舶提交海事健康申报单。

n所有抵港的客船(持有MPA牌照的区域渡轮服务营办商经营的渡轮除外);

n所有载有在过去14天内曾前往中国内地、伊朗、意大利北部[意大利北部的8个行政区:Aosta Valley,Piedmont,Liguria,Lombardy,Emilia-Romagna,Veneto,Friuli-Venezia Giulia and Trentino-Alto Adige/Südtirol]或韩国旅行的船员/乘客的抵港船只;

n所有在过去14天内停靠中国内地、伊朗、意大利北部[意大利北部的8个行政区:Aosta Valley,Piedmont,Liguria,Lombardy,Emilia-Romagna,Veneto,Friuli-Venezia Giulia and Trentino-Alto Adige/Südtirol]或韩国港口的船只。

在新加坡注册的船东、经营人、管理公司、代理公司及船长应密切监察船员的健康状况。船长如发现船员身体不适、出现呼吸系统症状(例如咳嗽、流鼻涕、呼吸短促)或发烧,须向所属公司、MPA及目的港当局报告。并且应当作出必要安排,以寻求医疗照顾。

*通代GAC(2月28日):

自2020年1月24日起,新加坡港务局(MPA)在所有的海上检查站,包括渡轮和邮轮码头、港务码头和Jurong Port,为入境旅客实施温度检测。MPA还在海上检查站张贴健康警告,告知旅客和船员在旅行时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并保持警惕,采取良好的卫生习惯。

根据新加坡卫生部(MOH)在2020年1月31日和2020年2月25日发布的通讯稿,MPA将一致性地拓展预防措施致以下对象:

a.所有载有在过去的14天内有中国大陆旅行记录的船员/乘客的抵港船舶;

b.所有在过去的14天内挂靠过中国港口的抵港船舶;

以及

c.所有载有在过去的14天内曾前往大韩民国大邱市(Daegu city)或清道郡(Cheongdo county)的船员/乘客的抵港船舶。该法案将于2020年2月26日2359时生效。

船舶仍可以正常挂靠作业。

给航运界的建议:

MPA建议航运界严格执行卫生建议中的相关内容。国家环境局(NEA)下属港口卫生处要求下列船舶提交海事健康声明表:

a.所有中过去的14天内挂靠过中国港口的抵港船舶;

b.所有载有在过去的14天内有中国大陆旅行记录的船员/乘客的抵港船舶;

c.所有客轮(MPA许可的区域性渡轮经营者所经营的渡轮除外);

d.所有载有在过去的14天内曾前往大韩民国大邱市(Daegu city)或清道郡(Cheongdo county)的船员/乘客的抵港船舶。

MPA还要求船上所有船员每天测量两次体温。还有关于如何隔离不适的船员和乘客的指南。如有需要,请参阅国家环境局NEA网站的《非医疗卫生商业场所接触新冠状病毒(2019-nCoV)确诊病例区域的环境清洁和消毒暂行指南》(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Cleaning and Disinfection of Areas Exposed to Confirmed Case(s)of Novel Coronavirus(2019-nCoV)in Non-Healthcare Commercial Premises),以了解船上公共区域和房间的消毒方案。如船上任何船员或乘客身体不适,应致电63252488/2489向海上安全控制中心报告。

对于新加坡注册的船舶的建议:

在新加坡注册船舶的船东、船管公司、营运人、代理人及船长应密切监察船员的健康状况。船长如发现船员身体不适、出现呼吸系统症状(例如咳嗽、流鼻涕、呼吸短促)或发烧,须向所属公司、MPA及目的港当局报告。

行业内的主动措施:

邮轮及渡轮的体温检测自2020年2月8日起,邮轮及渡轮码头运营商已为离港旅客实施集中化的出港温度检查。这是码头运营商为确保所有乘客和船员的健康和安全而采取的额外预防措施。

清洁和消毒邮轮及渡轮运营商亦已加强对邮轮及渡轮的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在公共区域,以防止COVID-19的广泛传播。

港口运营商所采取的措施:

新加坡港务集团PSA和Jurong Port也在为回新加坡的员工采取预防措施。其中一些措施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员工远程办公,并为无法远程工作的一线员工提供带薪休假。

此通函取代了Port Marine Circular No.02 of 2020。

*通代GAC(2月28日):

本通告取代2020年2月1日的2020年第03号港口海事通告,并提请国家环境局(港口卫生处)注意向港口卫生处提交海事健康声明的要求。这些规定适用于:

a)过去14天内所有在中国港口靠泊的抵港船舶;

b)过去14天内曾前往中国内地的抵港船舶;

c)所有抵港的客船(但经港口管理局批准的区域渡轮服务商经营的渡轮除外);

d)过去14天内曾前往韩国大邱市或清道的所有抵港船舶及其船员/乘客。

本通告是预防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传入新加坡措施的一部分,将于2020年2月26日2359h生效。必须在到达新加坡港口前24小时提交给国家环境局(港口卫生处)。

建议船长采取下列额外预防措施:

告知船员/乘客COVID-2019的症状,包括:发热;流鼻涕;咳嗽;和气短

每天至少为所有船员/乘客进行两次体温检查;

当身体不适的船员/乘客体温高于38摄氏度时,需将他们隔离并佩戴口罩;

在到达新加坡之前,对船上的公共区域和房间进行消毒。船上的船员可以在去新加坡的途中进行消毒。如有需要,可参考由国家环境局拟备的2019年非医疗卫生商业场所冠状病毒病确诊病例暴露地区的环境清洁和消毒暂行指南,以获得消毒方案的指导。

*通代GAC(2月27日):

鉴于韩国,特别是大邱市和清道郡的确诊病例数量激增问题,多部门联合工作组将采取进一步预防措施,限制来自这些受影响地区的旅客以降低对新加坡造成的风险。

大邱和清道郡已被指定为“疫情特别管控区”。韩国政府已将预警级别提升至“严重”的最高级别,积极加强响应系统建设,进一步降低传播风险。

随着这些地区形势的迅速恶化,来自大邱和清道郡的游客和返程旅客对新加坡构成了更大的风险。根据当前的风险评估,由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已决定加强预防措施,以限制该地区对新加坡构成潜在风险。

从2020年2月26日23时59分起,所有最近14天内去过大邱市和清道郡的旅客将不允许进入新加坡,也不允许通过新加坡过境。

政府会向下列团体发出“居家隔离公告”:

a)最近14天内曾到访过邱市和清道郡旅游的居民(新加坡公民及永久居民);

b)长期通行证持有者(包括工作证和通行证、学生证、家属准证和长期访问证)最近14天内曾到访过大邱市和清道郡的。

根据“居家隔离公告”的规定,他们在返回新加坡后,他们必须在居住地持续观察14天。

卫生部已扩大了对疑似病例的定义,将在出现症状前14天内去过韩国大邱和/或清道的肺炎或严重呼吸道感染并呼吸困难的人包括在内。符合扩大定义的病例将定点医院作进一步检查评估。

之前发布的关于新加坡人推迟所有赴湖北旅行和所有非必要的赴中国大陆旅行的建议,以及针对湖北游客和从湖北返回的居民的措施,仍然有效。

日本

*通代GAC(3月22日):

日本司法部拒绝以下外国人入境,除非有情况特殊。一、外国人在申请入境前14天内在下列任何一个城市/省/地区停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浙江省-韩国:Daegu-guangyeok-si,or Cheondo-gun,Gyeongsan-si,Andong-si,Yeongcheon-si,Chilgok-gun,Uiseong-gun,Seongju-gun,Gunwigun in Gyeongsangbuk-do-伊朗伊斯兰共和国:Gilan Province,Qom Province,Tehran Province,Alborz Province,Isfahan Province,Qazvin Province,Golestan Province,Semnan Province,Manzandaran Province,Markazi Province,Lorestan Province-意大利:Veneto Region,Emilia-Romagna Region,Piedmont Region,Marche Region,Lombardy Region,Aosta Vlley Region,Trentino-South Tyrol Region,Friuli-Venezia Giulia Region,Liguria Region-圣马力诺:全境;-瑞士:Canton of Ticino,Canton of Basel-Stadt-西班牙:Chartered Community of Navarre,Basque Autonomous Community,Community of Madrid,La Rioja-冰岛:全境;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或浙江省颁发的中国护照的外国人。三、乘坐“韦斯特丹”号邮轮离开了香港的外国人。由于规则/限制可能会有所不同,强烈建议有更换船员等问题时请提前咨询当地代理。

目前,日本港口当局重点关注的船舶是针对该船上的船员近期有无到过武汉。如船上有船员生病(主要是有发烧症状),则船长必须查明该船员是否此前14天有武汉停留史,以及是否接触过感染人员,然后通过代理向港口检疫机关报告。对于船上的患病者,港口卫检部门将进行以下调查项目:

1.姓名,国籍;

2.联系信息;

3.座位号(适用于客船或飞机);

4.在日本的停留计划;

5.随行人员数量(如有的话);

6.计划离开日本的日期和航班号(如果计划乘飞机离开日本的话);

7.可使用与其交流的语种。

马来西亚

*通代GAC(3月21日):

"除马来西亚港口外,所有海员不论国籍均不得在马来西亚任何港口进行任何船员更换活动(上下船),除非是以下情况:

船上的海员需要紧急医疗疏散;

船上的海员已出现明显的COVID-19症状;

经JLM确认的船员离船。

对于医疗疏散,船东、船长或代理应与海上通信中心(PUSKOM)联系,电话:+603-3169-5233/5201,安排一个合适的疏散港。

因第(1)款所述情况而导致的任何船员更换活动,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允许更换船员:

受影响船只的运作不符合安全配员文件的规定;

只允许更换马来西亚籍船员。

在此期间到期的海员雇用协议(SEA)可申请再延长一个月。"

*通代GAC(3月19日):

"禁止所有游轮进入马来西亚的任何港口。所有悬挂中国、意大利、韩国、伊朗和日本国旗的船只,或任何在抵达马来西亚水域前14天内进入这些国家任何港口的船只,都禁止进入马来西亚任何港口。

-外国海员不允许在马来西亚任何港口和水域下船或上岸。

-所有海员不得在马来西亚任何港口和水域内上船。

只有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船只上持续出现COVID-19症状的马来西亚海员才被允许在指定的港口下船和上岸。且必须在最近的港口办公室完成下船手续。海员必须在船舶/港区由港口卫生检查员进行彻底的预筛检测,并服从港口卫生干事提供的任何指示。

所有外国海员:

-目前在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船只上工作,没有任何明确的COVID-19症状,没有COVID-19疑似病例,14天内没有在中国、意大利、韩国、伊朗或日本上岸,可以继续在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船只上正常工作。

-禁止在马来西亚任何港口和水域换船。

-已出现明显症状者、疑似病例或在14天内已在中国、意大利、韩国、伊朗或日本上岸者,必须在船上接受适当的健康检查和隔离。

所有马来西亚籍海员:

-目前在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船只上工作,船上没有任何明确的COVID-19症状,没有COVID-19疑似病例,14天内没有在中国、意大利、韩国、伊朗或日本上岸,可以继续在悬挂马来西亚国旗的船只上正常工作。

-已出现明显症状者、疑似病例或在14天内已在中国、意大利、韩国、伊朗或日本上岸者,必须在指定港口进行进一步的健康筛查和隔离,并解除船员合同。

指定港口为马六甲瓜拉宁宜国际港(Kuala Linggi Port)。"

*通代GAC(3月19日):

马来西亚政府已决定在3月18日至3月31期间实施“行动限制令”。所有政府和公共场所将关闭,但涉及“基本服务”的场所除外。根据1967年《劳资关系法》,“基本服务”包括:-陆路、水路或航空运输服务-港口、码头、港口和机场的服务和经营,包括装卸、驳运、货物装卸、引航和储存或散装货物。从上述声明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航运企业活动不会受到限制的影响。但是,建议所有船东在这一“行动限制令”期间暂缓船员上下船(尤其是外国船员)。

*通代GAC(3月18日):

由于Covid-19爆发,马来西亚将于3月18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禁闭。所有马来西亚人都将被禁止出国旅行,任何游客或外国人都将被禁止入境。

据了解,港口和机场将按要求运作。所有的营业场所都必须关闭,除了超市和出售日常必需品的杂货店。在封锁期间,所有政府和私人场所将关闭,但基本服务除外,如公用事业、电信、交通、银行、卫生、药房、港口、机场、清洁和食品供应。

*通代GAC(3月10日):

根据马来西亚卫生部给马来西亚交通部的指示,航运界特此通知,从2020年3月7日起,所有游轮暂时禁止进入马来西亚的任何港口,直至另行通知。

根据马来西亚卫生部的指示,从即日起,所有游轮不得进入北部地区的任何港口,直至另行通知。

*通代GAC(3月9日):

自COVID-19疫情爆发以来,Sarawak没有已知的COVID-19感染病例。为了确保COVID-19病毒不在Sarawak传播,现执行以下移民政策:

1.所有在过去14天内到过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韩国、意大利以及伊朗的外国人(不分国籍)都将被拒绝入境。

2.所有在过去14天内到过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韩国、意大利以及伊朗的马来西亚人(非Sarawak本地居民),强烈建议不要前往Sarawak。

3.所有在过去14天内到过中国(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韩国、意大利以及伊朗的Sarawak籍人士、持护照在Sarawak工作/学习的人员,均须接受14天的强制家居隔离,医务当局会随机监察。

4.所有来自新加坡、印度尼西亚和日本等受COVID-19影响国家的游客都必须遵守Sarawak卫生部在所有入境点发布的预防指南。

上述行动是Sarawak政府为减缓COVID-19向Sarawak扩散所作努力和采取的措施的一部分。

*通代GAC(3月8日):

Pengerang Terminals SDN BHD已经宣布,关于CONVID-19的传播,从3月6日起,将禁止Sire inspector从海岸(PITSB)登船,直至另行通知。如果检查是紧急和强制性的,必须在锚地进行(在锚地登船和下船)。

*通代GAC(3月4日):

根据3月3日由卫生部在Lembaga Pelabuhan Kelang LPK作出的最新关于COVID-19简报,下述内容现在生效:

所有在14天内离开中国(包括澳门、台湾和香港)、意大利、韩国、日本和伊朗将到达巴生港的船舶都将被隔离。在当地港口卫生部门通知“解除警报”之前,任何人都不允许登船。

所有在马来西亚寻求治疗的中国船员将在当地港口卫生局接受审查,然后被送往Sungai Buloh医院接受治疗。在这个关键时刻,不允许私人医院接受冠状病毒感染患者。

如果船员被证实感染了COVID病毒,将会被立即送往移民局,移民局官员将为他们提供特别通行证,并将他们送往Sungai Buloh医院进行隔离处理。入境程序仍与2020年2月9日通知中概述的一样。

*通代GAC(3月3日):

在马来西亚于2020年1月报告了新冠病毒(2019-nCoV)病例之后,马来西亚卫生部采取了新的控制措施。

为防止病毒通过来自中国、韩国、日本、意大利和伊朗的船舶和船员传播,宾图鲁港Bintulu Port已制定了以下口岸卫生通关控制措施:

-由船舶代理人在船舶到达前48至72小时内向港口卫生官员提交的文件

-所有在14天内从中国任何港口驶来的船只将被列入B类(泊位检疫)或C类(锚地检疫)

-船员检查和船舶卫生检查将由宾图鲁港Bintulu Port卫生局立即在船边进行

-属B或C状态的船只,除非在港口卫生主任批准的医疗理由下,否则将暂时暂停离船上岸,直至情况改善为止

-从事港口作业并有直接接触的人员,必须戴口罩。这包括但不限于各船舶清关当局、港口营运商或码头营运商处理货物作业、引航员、引航船船员及船舶代理人。

*通代GAC(2月15日):

以下措施在Port Klang已被执行用以防止疫情扩散。

1、限制来自浙江、江苏、湖北和武汉的中国籍船员/乘客/游客进入马来西亚;

2、任何在浙江、江苏、湖北和武汉停留的船员或乘客也将不允许进入马来西亚;

3、任何在抵达马来西亚前14天在武汉和湖北停留的游客/船员/乘客也将被禁止入境;

4、任何中国籍的旅客或船舶船员(来自浙江、江苏、湖北和武汉的旅客或船舶船员除外),经港口卫生检疫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后,均可上岸;

5、除来自浙江、江苏、湖北和武汉的船员外,其他中国籍船员可以登记。

*北英保赔协会(2月5日):

关丹港签发新的通函,内容包括:

1、在抵港前至少48小时,代理需要通知港方船舶过去的三个港口是否挂靠过中国;

2、在锚泊前将进行体温检测;

3、如果没有医疗官的允许,船员不得下船,即使经过了体温检测;

4、船员有湖北地区旅游的历史,或者护照是湖北地区签发的,则也将被禁止下船。

*新加坡远详咨询(2月2日):

1、船舶将同往常一样被允许挂靠该国港口;

2、健康部门官员将会登船检测所有船员的提问,并且会检查船舶的卫生/清洁情况;

3、目前阶段,船舶需要主动提供过往一周的船员体温记录给健康部门的官员;

4、如果没有任何船员生病/感染的情况,正常作业不受影响;

5、如果有疾病迹象,船舶将会立刻被要求离港,移泊致锚地;

6、船舶将会在锚地被隔离14天,之后情况将会被再次评估。

菲律宾

*通代GAC(3月21日):

"由于Covid-19被宣布为大流行,对于大多数亚洲国家,检查人员(CIQS)目前不进入船只内部。

海事健康申报单将作为确定船长和全体船员健康状况的工具。不报告船上任何船员的健康状况是明显违反2004年检疫法案。根据2005年《国际卫生条例》,船长必须接受船员鉴定或诊断培训。未在船上申报病人将受到严厉的惩罚。体温检查并不能保证检疫医生能够发现是否有船员已经感染了Covid-19,因为许多患者没有症状。

此外,14天的隔离并不能保证所有船员都是健康的,因为一些covid-19患者在隔离期满之后也没有症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没有表现出任何症状,实际上是病毒携带者,可能会把感染传染给其他船员。为了保护船员和登船方,决定在拖船上办理登船手续,以减少传播。

如果船长对海事健康申报单上的任何问题的回答是“是”,检疫医务人员将立即登船并对疑似人员进行评估。"

*通代GAC(3月20日):

"鉴于吕宋岛实施加强社区检疫措施,海港部门将实施下列指引:

海港处将继续开放(以人手不足为限),并接受出入境申请。严格执行预防COVID-19传播措施。文件处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5点。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到下午3点:

-Gatepass Management System

-转运文档

-Manual Gatepass

-船舶出入境许可

-进口许可

-允许在周六期间在线提交出入境许可

-应严格执行社交距离(最少相距1米)。

-对于在海港管理办公室进行事务处理,所有文件的有限存取和集中收发区应得到实施。

-所有海湾游轮及潜水活动暂停。

船舶及码头运作:

-在过去14天内从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来的船舶,须在指定的锚地办理登船手续。

-在船舶开放区域办理海港登船手续及离境前检查。

-暂停所有船舶的船员下船,包括外国军事人员的许可和所有船舶的船员更换。

-禁止收集垃圾,特别是食物残渣和动物产品。

-只有在确认订单的情况下,才允许船舶供应交付。禁止在船上进行询价。

-供应补给品只能通过船上规定的起重机进行处理。

-禁止船员探访。

-在一站式商店(NCT)撤离海港工作人员。在ECQ有效期内,海港行政大楼将会提供一站式服务/程序。

-NSD站、沿海站和总站的验货服务时间为0800H至2200H。

-在NSD放行货物的时间到2400H为止。

-Tipo站和NCT站应将7天24小时开放…"

*通代GAC(3月17日):

菲律宾总统办公室发布了一份备忘录,宣布加强整个吕宋岛地区的社区隔离和严格的社会隔离措施,从3月17日零时起至4月13日零时为止。

限制陆上、空中、海上旅行,但确保货物在整个吕宋岛内部、与整个吕宋岛之间的运输畅通无阻。同时,由交通部制定对随行船员或人员的指引。

其他措施包括:

-各级学校教学活动在4月14日之前均需停止,4月15日恢复;

-禁止群众集会;

-所有家庭都要实行严格的居家隔离;

-暂停公共交通。

*GAC(3月13日)

菲律宾检疫局正在所有海港对所有船舶执行下列措施:

一般预防措施

-所有船舶船上船长和船员必须了解该船的疫情管控计划。

-所有船舶必须遵守世界卫生组织2020年2月24日发布的《船舶管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及疫情操作注意事项临时指南》。

-菲律宾港口不允许在过去14天内对来自受疫情影响限制地区或国家的船舶进行废物处理。

游轮指南

-所有载客的游轮,不论国籍,如果来自受疫情影响限制地区或国家,或在过去14天内经过,均不得停靠菲律宾任何港口。

-所有游轮在过去14天内未停靠受疫情影响限制地区或国家的港口,均允许停靠菲律宾港口。但必须经过完整的筛选措施,按时提交正式的《海事健康声明》以及与COVID-19有关的其他相关文件。

-所有被允许停靠的邮轮必须申报所有在菲律宾的旅行行程。

-船员必须在始发港进行登船前检查,以防止疾病在船上传播。他们必须接受培训,以识别COVID-19的体征和症状(如发烧、咳嗽、感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肌肉痉挛、腹痛和腹泻)。船长如果发现任何类似流感症状,必须立即向检疫医务人员报告。以便得到及时的指导防控和预防指导来尽量减少船上病毒传播的风险。

-检疫医务人员将使用当前病例来对感染者进行分类。

-任何菲律宾人不得乘坐前往受疫情影响限制地区或国家的游轮。

货轮指引

-所有来自旅行限制地区或国家的船舶,无论是否在14天的潜伏期内,都必须在检疫锚地登船。

-到达检疫锚地后,船长必须在前桅悬挂黄旗,并通过船舶代理立即通知指定港口的检疫站。在未接到通知前禁止登船或离船。

-检疫登船手续应保证——船长应提交已完成的《海事健康声明》和其他相关文件,BOQ应签发检疫证明书。签发检疫证明书后海关、移民局和港口国开始办理相关手续。

-14天内来自受疫情影响限制地区或国家的船舶从第一个入境港口空载开出停靠另一个当地港口时,必须在检疫锚地接受检疫医务人员登船检查,船长需提交已完成的《海事健康声明》和其他相关文件。

-船员必须在始发港进行登船前检查,以防止疾病在船上传播。他们必须接受培训,以识别COVID-19的体征和症状(如发烧、咳嗽、感冒、呼吸短促、呼吸困难、肌肉痉挛、腹痛和腹泻)。船长如果发现任何类似流感症状,必须立即向检疫医务人员报告。以便得到及时的指导防控和预防指导来尽量减少船上病毒传播的风险。

-检疫医务人员将使用当前病例来感染者进行分类。

-船舶代理应密切关注船舶停靠港口是否有能力应对相关检疫工作,如果港口无能力应对,应通知船舶立即绕航到菲律宾境内最近的有能力应对检疫工作的马尼拉和宿务港口。

在有能力应对检疫工作的港口,将由指定医院进行密切观察,并会被宣布为受影响的船只。经确认的病例实验室结果将在锚地开始为期14天的检疫,并升起利马旗。从第0天开始进行密切观察,在第14天,检疫医务人员将登船检查相关文件召集船员并签发检疫证明书。然后,船长可以降下黄旗,开始其他相关正式手续的办理。

*通代GAC(3月13日):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最近宣布疫情已具全球大流行特征和国家卫生部(DOH)将警戒级别提高到红色1级的公告,为消除公众接触上述病毒的风险,特此暂时推迟所有外国乘客和船员从货船和游船上下船,包括游客和临时船员,直至另行通知。

此外,来自日本的“钻石公主”号和来自加利福尼亚的“至尊公主”号等不同船只上的COVID-19的扩散表明,该病毒已经对公共安全和健康构成了高度威胁。因此,采取上述措施

*通代GAC(2月18日):

巴拉望省的卫生检疫机关要求所有船舶代理在船舶抵达前至少48小时提供以下文件:

1、航次备忘录及挂靠港口清单Voyage Memo or Port of Call List;

2、船员清单,包括每一名船员的登船日期;

3、船员的体温测量记录;

4、健康及旅行声明。

如果船上出现任何疑似流感病例(例如发热、咳嗽、发冷、乏力、呼吸困难等)船长需要立即报告给卫生检疫机关以获得进一步的建议。

船舶代理也应向船员和乘客提供健康申报卡复印件,以便他们在抵达前填写。

在办理检疫登船手续时,还将收取以下额外文件:

1.健康声明卡片(由船员/船员签署);

2.体温测量记录(最新)

上述措施将严格执行。

*通代GAC(2月12日):

巴拉望省签发条例Palawan Provincial Ordinance No,2219-20要求所有该省区域内的政府机关都需要严格执行各类政策和措施以预防新冠病毒的扩散。

该条例要求所有有疑似症状的个体进行强制的自我隔离。同时倡导停止在巴拉望省以外旅行并要监控游客。

另外,所有除菲律宾永久居民以外的在最近14天前往过中国包括其特别行政区的人员,将会被暂时拒绝进入该省,这些人将会被隔离或者自愿隔离数天,具体天数要当地卫生官员决定。

检疫局将管控所有挂靠该省船舶的登船手续、检疫隔离、检验、监控和清关等,无论这些船是否已在该国其他港口执行了相关措施。

*GAC(2月6日)

1、在过去14天内挂靠过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区)的船舶必须在检疫隔离锚地登船;

2、船舶到达检疫隔离锚地时,船桅必须在前桅升起黄旗,并立即通过船舶代理通知指定口岸的检疫站。在此期间严禁上下船。

3、随后将开始执行检疫登船程序,船长需要提交一份正式完成的海事健康声明,BOQ需要去签发检疫证明。随后可以开始其他程序。

4、在过去14天内挂靠过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区)的船舶,如果在挂靠第一港之后还需要挂靠邻近港口,QMO需要在指定的检疫隔离锚地登船,同时需要提交正式的海事健康生命和其他文件。

5、船长需要立即汇报任何疑似的感冒的病例给检疫卫生官QMO,以得到进一步的指导,并且执行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以降低船上的感染。

6、QMO将按不同性质将相关事件进行分类。

7、船上存在PUI情况的船舶代理,如果船舶位于一些条件不足的港口,需要立刻安排船舶航行至最近的条件充足的菲律宾港口(马尼拉和宿务)。A

8、PUI在条件充足的港口将会被指定的医院接管,船舶将会被宣布为受感染的船舶。一个确认的结果是船舶需要在锚地被隔离14天,并升起Lima旗。从PUI被接管开始。

9、在第14天,QMO将会登船,检验相关文件,召集船员并签署检疫证明。船长之后可以降下黄旗并开始其他操作。

*新加坡远详咨询(2月1日)

1、所有在两周内挂靠过中国的船舶需要停泊在指定的检疫锚地。暂时停止这些船舶的直靠操作;

2、所有在两周内挂靠过中国的船在菲律宾挂靠第一港后还需挂靠另一该国港口的,需要在挂靠下一港前提供另一份海事健康声明;

3、对于在两周内挂靠中国港口但没有下船的船员,可以在菲律宾上岸;

4、不允许在菲律宾处理食品垃圾、特别是动物制品;

7、禁止所有载有中国湖北籍或其他中国政府声明受疫情影响的区域乘客的邮轮挂靠菲律宾。

阿曼

*通代GAC(3月19日):

作为防控COVID-19扩散的一系列措施的部分,从3月18日起,阿曼只限制阿曼人从陆地、海上和空中进入苏丹,并阻止其国民离开苏丹。

对来自不同国家的海运货物没有任何限制。访问阿曼港口的所有类型的船舶都将受到限制,人员不得上、下船。

卫生部为所有阿曼港口发布了以下指引:

1、邮轮只允许在阿曼港口接受补给、淡水和燃油。

2、代理和所有其他人员上船时必须使用防护装置。

3、代理必须按照卫生部代表的要求提供所有船员信息。

4、所有公司应按照卫生部的指引准备业务持续计划。

5、疑似病例应立即报告卫生部和海事局长。

索哈和萨拉拉港(SOHAR&SALALAH)

从3月18日起执行额外措施。最近的整套措施如下:

-所有船舶及其代理有义务向港长提交海事健康声明以及所附的“冠状病毒问卷”。

-两份文件都应由船长签名和盖章。两份文件都需要由代理上传到港口管理系统,以供港长批准船舶进入。

-如果船上有生病人员,船舶将不允许进港,港口卫生部门将在锚地对生病人员进行检查。

-如果最近上船的船员不超过16天,港长将根据提交的事实,决定是否允许引水上船和进入港口。

-在船舶停靠期间以及在锚地期间,不允许船员下船。

-如果需要紧急下船或船员更换,则需要港长、移民和港口卫生部门预先批准。对于港长的批准,请求必须发送到港口控制邮箱地址。批准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

-任何与船员接触的相关工作人员都应遵守卫生部和世界卫生组织关于个人防护的建议。

-如果在港区或船上有任何关于冠状病毒的可疑情况,应与港口控制处联系,以便与港口卫生部门密切合作,采取适当的措施。

杜库姆港(Duqm port)

所有船舶挂靠杜库姆港实行14天的检疫期。

*通代GAC(3月18日):

阿曼政府COVID-19疫情处理最高委员会决定,从3月15日起,在30天内禁止邮轮进入阿曼的Muscat、Salalah以及Khasab港口。

*通代GAC(3月17日):

作为应对冠状病毒传播措施的一部分,从3月17日起,阿曼将禁止非阿曼人通过所有陆路和海上边境哨所以及空中进入苏丹国。海湾合作委员会的公民不受这项禁令的限制。

*通代GAC(3月10日):

作为预防措施,以防止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的传播,阿曼卫生部对从埃及经航空、海运和陆路抵达阿曼的旅客实施了14天的强制隔离。此外,外交部还宣布,来自受冠状病毒感染国家的游客将不允许通过航空、海运或陆路进入阿曼苏丹国,即使他们是通过其他国家过境并持有有效签证。

*通代GAC(2月27日):

卫生部港口建议部门指示如下:

1、挂靠过中国、新加坡、韩国、日本和伊朗的船舶、船员和上述国家的国民不得上岸,即使离开上述国家已经14天。

2、所有航运代理要求提交/邮件告知船舶最后10个挂靠港口、船员名单(含国籍)致港口检疫部门(Dr.Mohammed-99087246),港口控制和港口HSSE部门,没有提交预抵声明的船舶将不会被批准vessel declaration portal;

3、所有来自中国、新加坡、韩国、日本和伊朗的船舶的代理都要提前向港口检疫部门、港口控制部门和HSSE部门申报,包括船上船员的健康状况。

4、提示船舶应确保存储足够的基于酒精的洗手液、个人防护设备(如口罩)、N95防护口罩、船员要佩戴一次性手套,所有岸基人员(包括引水员、代理、海关、移民局、检疫人员)参观在港船舶时也应使用/执行上述的保护措施。所有使用过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安全丢弃在废物箱中,不得重复使用。

*通代GAC(2月18日):

Port of Duqm:

所有挂靠Port of Duqm的船舶需要通过代理提交IMO海事健康声明及调查表。这些文件需要船长签字并发送至vts@portduqm.com。

所有有生病船员在船的船舶将被禁止进港,需要停靠在锚地。生病船员将会被Port of Duqm的卫生团队检测。

对于最近15天内有船员换班的船舶,Harbor Master将有权利决定船舶是否可以进港。

如果有船员换班和下船的情况,代理要听从卫生部门的意见,如果需要的话,Port of Duqm的卫生团队将给予协助。

Mina Al Fahal Terminal:

所有船舶需要挂靠Mina Al Fahal Terminal的船舶代理需要确保:

1、船长需要填写nCoV声明表;

2、在船舶抵达前5天提交此表;

3、同时提交船员名单;

4、如果声明陈述中有任何变化,表哥需要重新更新并提交给PDO。

如果没有按以上要求执行则可能导致船舶延迟进港,需要在锚地接受健康检疫隔离。

Qalhat:自2月12日起,Oman LNG(OLNG)在Qalhat Terminal执行了以下管控措施:

船舶挂靠及船员接触仅限于关键商务环节。

Port Sultan Qaboos(Muscat):Muscat Port的港务局Marafi建议,对于挂靠Port Sultan Qaboos港的船只,所有船员都需要填写卫生部门的自我声明表。

如果船舶仅在锚地作业,只有上岸的船员需要填写表格。

也门

*通代GAC(3月16日):

为了应对COVID-19爆发,也门政府决定从2020年3月17日00时开始实施以下预防措施:

-也门所有机场的航班暂停两周,但人道主义和援助航班不包括在内。

-除了人道主义和援助的交通外,所有也门边境都将关闭。

-在船只获准进入也门港口之前,船员需接受体检。

科威特

*通代GAC(3月13日):

从3月12日到3月26日,科威特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非常措施来防止冠状病毒的传播,暂停商业航班,并让公共部门的雇员从3月12日开始休假两周。

所有石油码头((Mina Al Ahmadi&Mina Abdulla)和商业港口(Shuwaikh and Shuaiba)的海上航行和正常作业将照常进行。

*通代GAC(3月12日):

科威特政府已经宣布将停止发放签证。只有在获得卫生部批准后,才会发放个人签证。所有抵达科威特的外籍人士都必须在卫生部规定的期间内在中心医院或家中接受强制隔离。

*通代GAC(3月10日):

科威特卫生部已禁止来自或在过去两周内访问过下列国家的旅客入境:中国、韩国、意大利、伊朗、伊拉克、日本、新加坡、香港特区、泰国。此禁令将继续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自3月6日起,对来自或在过去两周内访问过下列国家的旅客又实施了一项临时旅行禁令:孟加拉国、埃及、印度、黎巴嫩、菲律宾、斯里兰卡、叙利亚。这项禁令将至少持续一个星期,至3月13日为止。

任何旅行人员,除了科威特公民和科威特国籍移民,在过去两个星期内前往或途经上述任何一个国家的,将被拒绝进入科威特。

进出伊朗和伊拉克的船舶不准靠泊。允许来自中国、韩国、意大利、日本、新加坡、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泰国的船舶停泊,但禁止与船员直接接触,且船员不准离船。

*通代GAC(2月28日):

科威特交通部发布了另一个通函称为了促进经济稳定和减轻COVID-19的影响,卫生部建议允许从韩国、意大利、泰国、新加坡、日本、中国和香港携带货物的船舶挂靠该国。Circular No(3)/2020 EXCEPTION 2(2020年2月26日)重点仍然强调禁止与船员直接接触,并防止他们在离开受影响港口之日起两周内下船。

*通代GAC(2月27日):

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海港和边境口岸传播,根据卫生部和全球卫生及全球卫生流行病部的指示,处理新出现的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例。

石油行业船舶不包括在第(3)/2020号通告内(声明科威特港口禁止接收由中国、香港、伊拉克、意大利、日本、大韩民国、新加坡和泰国抵港/离港的外国船只),确保并注意预防卫生人员在港口的登船--卫生部将对来自上述国家的船舶实施登船检查。

科威特港口当局建议要求所有直接或过境中国港口的船长提供一份声明,声明中船上没有发现任何症状,如高温、喉咙痛、咳嗽或呼吸困难。如果船上发生此类事件,将立即通知港务局。

*通代GAC(2月26日):

科威特港口管理局今日发出通告,通知科威特港口禁止接收由韩国、意大利、泰国、新加坡和日本抵港/离港的外国船只,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伊拉克的船只。

印度尼西亚

*通代GAC(3月13日):

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并定期评估来做必要的调整:

每个人(员工和所有的访客,包括卡车司机和检验师)必须通过入口的体温检查。保安会记录温度,以便在有需要时进行追踪。任何体温等于或高于37.5度及/或流感/流感样症状的人士,均不得进入码头,当局会建议他们采取必要的步骤,例如回家或就医。任何在工作期间感到不适或出现流感/感冒样症状的人员,将会被要求离开港口码头,留在家中并咨询医生的意见。

Vopak Terminal Merak已限制商务和个人旅行,特别是限制前往疫情流行地区(世卫组织名单)。任何旅行都需要事先得到员工直接主管的批准。目前仅在特殊情况下才会批准。任何涉及海外旅客的审核或访问将尽可能推迟,对于来自受影响国家(世卫组织名单上的国家)的访客,将采取额外的措施,如自我隔离、跟踪旅行/接触历史等。因此,请至少提前7天告知任何访问码头的计划。在这段时间内,避免参加或举办人数超过10人的活动,电话/视频会议是好的解决方案。

在业务方面:

a.每艘船必须书面声明有无感染covid19,码头负责人必须遵守防疫措施(个人防护装备、距离、不吃船上的食物和饮料)。

b.在船舶到达前会议期间,Vopak Terminal Merak必须通知船舶代理人或客户,以确保所有船员在码头装卸过程中始终使用正确的个人防护装备。船舶代理人或客户应提供必要的文件,特别是国际航行:

-船舶最近10次停靠港记录;

-最后一个港口的海事健康声明。

c.在锚地进行检疫。如果由于安全原因,如恶劣天气、大浪等原因无法到达,检疫部门将向中心控制室发出通知,告知其在Vopak Terminal Merak进行检疫的可能性。

*通代GAC(3月8日):

从3月8日起,印度尼西亚暂时禁止在过去14天内从以下地区旅行的移民或旅行者入境和过境印度尼西亚:

IRAN

Qom City

Tehran

Gilan Province

ITALY

Region of Lombardy

Veneto

Emilia-Romagna

Marche

Piedmont

SOUTH KOREA

Gyeongsang Province

Daegu Region

上述三个国家的所有移民和游客在进入或过境印度尼西亚时,都需要获得每个国家卫生当局颁发的健康证书。健康证明必须有效,在办理登机手续时出示给航空公司。移民在抵达印尼之前,还必须填写由印尼卫生部准备的健康警告表。卡片上包含有关于旅行历史的问题。

*通代GAC(2月7日):

1.为防止疫情扩散,印尼政府于2020年2月1日宣布禁止中国游客入境以及本国公民赴华;

2.在世界卫生组织宣布将此次新型冠状病毒作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印尼交通部MOT表示,一切来自中国港口的船舶必须停靠隔离区接受检疫后,方可入境;

3.来自中国港口船舶靠港前会有港口检疫人员登船检查,确认船员健康状况;

4.印尼政府正在筹建专门医院救助新冠病毒疑似患者。

孟加拉

*通代GAC(3月10日):

所有船舶在抵达孟格拉航道浮标前,必须提交免予除鼠证书(Deratinq Exemption Certificate)、检疫证书和船长声明。

有关船运公司必须提交上述证明。

*北英保赔协会(2月5日):

已暂停中国旅客的签证。所有船舶代理需要在船舶到港时提供信息说明“船舶船长和船员没有感染新冠病毒”,岸上无线电控制中心将会在船舶抵达外锚地时与船长进行确认。并将在新到港记录“Fresh Arrival Book"中做相应记录。目前没有对中国船旗船舶或者中国船员的限制,也没有检疫隔离的要求。

巴林

*通代GAC(3月5日):

任何曾在中国或伊朗港口停靠的船只,如果自开航日期起未超过14天,则不得进入巴林。

*通代GAC(2月27日):

根据巴林最高当局指示,港口和海事部门通知对于来自国际航线船上的船员,不允许临时下船或进入巴林,不包括以下情况,但须经移民局和卫生部评估:

1.船员通过巴林国际机场登船。

2.需要住院的急诊病例。

从2020年2月25日起暂停所有游轮停靠直到2020年3月10日(暂停2周),暂停延期视总体情况而定。

*通代GAC(2月6日):

所有船舶在抵达巴林前72小时都要提交由卫生部签发的海事健康声明。

对于离开中国超过14天的船员和乘客没有额外的措施。

对于离开中国在14天内的船员和乘客:

1、船舶需要立刻报告卫生部热线、港口和海事主管当局以及巴林港务局。

2、此类船舶进入巴林水域需要在72小时内填写China Outbreak Health Declaration Card,需要提供给Public Health Directorate,4th floor。

3、船员和旅客必须在船上的卫生室经过疑似症状评估(咳嗽、呼吸困难、发热等)以及体温检测。

4、如果检测结果是阳性的,且这些船员和乘客处于稳定的身体状况,那么他们必须在船上被检测和隔离。

5、如果检测结果是阳性的,且这些船员和乘客的身体状况不理想,他们将会被运送至医疗机构。

约旦

*通代GAC(2月27日):

就挂靠约旦港口的船舶签发以下指引:

1、停靠亚喀巴Aqaba的船舶必须在抵达前30天向约旦海事委员会提供它们的日程表。

2、预计抵达约旦领海的船舶需要提供该船最后10个停靠港记录副本,并说明是否有任何一个港口有确诊新冠病毒病例。

3、必须注明船舶最后一次停靠中国港口的日期和时间。

4、约旦海事委员会必须告知我们在同一时期发生的任何关于冠状病毒疾病的伤害/事件,具体说明在哪个港口以及采取了什么程序来疏散患者。

5、与船长核对目前船上的任何现有的或潜在的病例。

6、对于进入约旦领海的船舶0,船长必须提供医疗报告.

7、对于声明没有病毒感染的船舶,必须通知委员会船上是否曾经载有相关病例,及之后的处置措施。

8、为提高病人的免疫力,必须在指定的地方备妥所有医疗用品。

9、无疫区域提供了特殊的保护设备和手动热探测器,以供需要时使用。

10、在通知有关方面允许船员上岸时,必须提供船员姓名和国籍的照片。如果在航行中发生船员变更,必须在抵达Aqaba港48小时前申报变更的日期、时间和原因,以便联系卫生理事会联络员和有关当局采取预防和预防措施。

11、检查所有船员是否都在船上,没有孤立的病例,也没有疑似感染的船员在以前的任何港口下船。

12、与船员直接接触的工作人员应穿一般安全卫生服装,如口罩和手套,并使用洗手液。

13、船长应注意,船员必须穿着卫生防护服和设备,并在船舶入口处使用洗手液,特别是来自中国的船舶,以防止病毒传播。

14、需要治疗室和现有的医疗设备以便进行身体检查。

*通代GAC(3月3日):

继2020年2月26日的导则之后,约旦海事委员会确认了下列事项:

1、所有必须登国际船舶进行工作的人员都需要佩戴卫生防护装备以预防病毒扩散,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或者其他相关的卫生防护装备,同时在与船员接触时要保持足够的距离。

2、所有船员也需要遵照上述措施执行。

3、邮轮必须遵守内政部于2020年2月25日发布的关于防止外国人进入约旦领土的第10/11/C/41858号文件中提到的所有准则。

4、来自病毒流行国家的船舶禁止处理垃圾。

5、对于无关新冠病毒的工作中发生的意外或其他医疗事件,应与Aqaba卫生部协调以处理这些情况。

塞浦路斯

船舶在到达利马索尔(Limassol)锚地之前,必须告知当局船员/乘客是否曾前往中国或与中国有过接触。

船长必须与船上的所有船员/人员进行面谈,并查明是否有人曾前往中国或与任何中国人有过接触。在这种情况下,船长必须填写旅客调查表并签字/盖章,然后把它寄给代理人,以便将其输入PCS系统。随后,医疗当局会做出指示。

越南

DEPT OF HEALTH TP.H C MINH

1、胡志明国际卫检中心HQC要求到港船舶填报健康申报表,此表由HQC提供,由代理发放到船上,船上每人填报1张。当船上有人去过中国(包括香港)时,船舶必须在到达胡志明市之前的14天内提交健康申报表;

2、在Vung Tau的医疗检疫队负责接收和检查健康申报表,如认为有需要,当船舶到达Vung Tau锚地时,检疫人员将登轮检查;

3、疑似感染nCoV的入境人员将被送往医院进行隔离和诊查,有疑似病例的船舶将被隔离,并进行消毒以杀死病原体;

4、船舶在港口锚泊期间,如发现船上有发烧、咳嗽或呼吸短促等症状的人,请立即通知港口相关部门。

Vung Tau Port Authority:

1、船舶到达越南港口前,代理应向港口汇报船舶的到港动态和船员的健康状况,防止船员冒然离船;

2、中国籍船员或者到过中国港口的船员都应该在锚地接受港口检疫,代理在登轮与船员接触前应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3、任何港口登轮人员下船后,应做好与港口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接触防护。

韩国

来自或途径中国的船舶将会受到韩国国家检疫中心的强化的检疫检查,检疫人员将会登船检查船员体温并且会要求所有船员填写健康状况调查表。

伊拉克

在过去30天内挂靠过中国的船舶船长要求在抵达伊拉克海域3天前提交一份声明,说明船员没有任何症状的冠状病毒(高温、喉咙痛、咳嗽或呼吸困难)。

如果发现任何此类症状,船长应在抵达前通知港务局,并等待进一步指示。

●亚洲篇(2020.03.27)

●欧洲篇(2020.03.27)

●非洲篇(2020.03.27)

●美洲/大洋洲篇(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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