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海事行政处罚,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组织对“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fc@msa.gov.cn;
2.传真:010-6529247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附件:
附件1: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海上).doc
附件2:常见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内河).wps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3年10月27日
03-16 来源:石珣 中国船检
03-13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05-16 来源:陈维工作室 浦东海事
07-15 来源:青岛海事
10-08 来源:连云港海事
09-08 来源:Capt.Jin 我的航海世界
01-11 来源:航运运价交易SSEFC
11-04 来源: 海事综合服务平台
01-04 来源:青岛海事
09-23 来源:国际航运法律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