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际海员权利组织(SRI)发表了一份最新报告Cabotage Laws of the World,该报告探讨了世界各地海上运输法律的性质和范围。
根据报告显示,目前联合国成员中有91个国家针对本国沿海运输权有立法,以限制外国在其国内沿海贸易中的活动。
此外,该报告还叙述了沿海运输权产生的历史,并追溯了一些早期基本的法律原则。列举了今天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区域和国际上各级存在的许多不同的沿海运输权的定义的例子,以及限制外国活动及其在国内沿海贸易中获得豁免的例子。
据信德海事网了解,SRI受国际运输工人联合会(ITF)委托进行这项独立研究。ITF以及旗下各个分支机构一直在全球范围内开展活动,强调国家沿海权立法的重要性和在国家水域内从事国内工作的价值,另一方面也呼吁在没有本国海员的情况下为外国海员提供国内就业条件。
报告称,沿海运输权法一个很普遍的作用旨在保护本国的航运业,以及确保留住熟练的海事相关人员,保护海事知识和技术,促进安全并最终达到保护国家安全的目的。
昨天国家发改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于12月24日印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本)》,其中,交通、仓储和邮政业涉及12项市场准入事项,另外就包括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等在列。
如下: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船载危险货物进出港审批、船舶搭靠外轮许可、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禁止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中资方便旗船在国内其他港口与自贸区港口之间的沿海捎带业务除外)、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完整版:http://tgs.ndrc.gov.cn/fmqd/xkzrl/201812/t20181221_923185.html
信德海事网新闻订阅免费为您提供优质新闻资讯!点击此处订阅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信德海事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投稿或联系信德海事:
admin@xindemarine.com